1949年-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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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1959〗〖大事记〗
1949年
  4月21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
  10月省政府生产部、工矿部根据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任务,分别制定了《1950
年生产计划大纲》、《1950年生产建设纲要》。

1950年
  8月20日省财委在济南召开全省各地、市财经座谈会,确定秋收工作的大体计
划。
  11月20日省财委签发《山东省1950年度11月、12月工业生产、贸易收购、物资
调拨、货币投放回笼试行计划(草案)》。

1951年
  4月25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全省1950年、1951年
私营企业恢复、发展及调整工作。
  5月10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向中央毛泽东主席和华东局呈报《山东省国营公营
工业恢复和发展概况》。

1952年
  1月17日省财委发布《关于编制1952年国民经济计划与八项调查统计工作任务
的指示》。
  1月下旬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发《关于国民经济计划编制暂行办法》。
  8月16日省财委决定成立山东省1953~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起草委员会。

1953年
  2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计划机构的通知》。
  4月19日山东分局财委参加华东局扩大会议,研究1953年度工业、基本建设、
财政收支等计划。
  8月5日党中央批准在全国试行国家计委《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年度计划暂行办法
(草案)》。
  11月山东分局财委根据中共中央于当年10月16日作出的《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
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提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供应的意见》。
  12月17日山东省导沭整沂工程全部竣工,共动用民工114万人次,投资4500万
元。

1954年
  1月9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财委向各部委党组发出通知,部署“一五”计划建设
指标编制工作。
  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指示》。指示要求各省
(市)、省属市及县人民政府设立计划委员会。
  7月列入“一五”期间全国156项重点工程的山东铝厂第一期工程正式投产。
1955~1964年先后完成了四期扩建工程,总投资3.4亿元。
  9月省政府计划委员会正式公布成立。
  10月20~30日第一次全省计划会议在济南召开。
  10月22日国家计委下达《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山东部分)》。
省计委依此修改了原省财委提出的五年计划建议数字,于12月提出《山东省1953~
1957年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
  11月8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下达《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并确定编制名
额的通知》。

1955年
  3月5日省政府财经委员会撤销。省政府计划委员会改称“山东省计划委员会”。
  4月18日省计委对195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
  4月20~28日全省第二次计划会议在济南召开。
  4月27日省人委颁发《山东省1955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下达办法》。
  5月10日省人委颁发《山东省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批准程序暂行规定》。
  5月16日省人委下达经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1955年度国民经济计划》。
  7月22日省人委转发国务院公布的《基本建设工程设计和预算文件审核批准暂
行办法》。
  9月14日国家计委发出关于编制“二五”计划建议数字的通知。
  10月国务院批准下达《山东省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

  11月22日~12月3日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山东省第一个五年经济
计划纲要》,作出《关于拥护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和争取提前超额完成山东省第一
个五年计划的决议》。

1956年
  1月1日蓝(村)烟(台)铁路正式通车。实际投资6637.82万元。
  1月16日省人委转发省计委制定的《山东省地方平衡分配物资试行办法》。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

  3月10~27日全省第三次计划会议在济南召开。
  3月13日省人委转发国务院《基本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审查批准暂行办法》与
省里的补充规定。
  4月4日省人委发出《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布置执行的通知》。
  4月14日省人委下达《关于调整计划统计机构的意见》。
  5月2日省人委发出《关于下达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通知》。
  6月13日省人委批转省计委《关于简化季度计划编制程序的意见》。
  9月13日省计委向各县(市)计委下达《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级计划机关工作的意
见》。
  11月山东省博兴县打渔张引黄灌溉工程完成,投资244.3万元。1981年投资435.
9万元对该工程进行了改建。
  12月28日省计委向省委报告全省“一五”计划提前一年完成的情况。

1957年
  4月5~17日全省第四次计划会议在济南召开。
  5月17日省人委转发省计委《关于山东省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下达办法》。
  5月28日省农业经济发展规划领导小组成立,省委第二书记、省政协主席谭启
龙兼任组长。
  6月4日省人委下达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
  6月24日省人委决定成立物价小组,代表省人委统一领导全省物价工作,在省
计委设立物价处,具体管理全省物价工作。
  7月15~23日全省第五次计划会议在济南召开。
  9月19~21日省计委召开省级计划会议,布置1958年计划编制工作。
  10月16日省计委颁发《地方对资本主义国家进口计划的编报审批试行办法》。
  10月18日省委印发《山东省农业经济发展规划(草案)(四稿)》。
  12月13日省计委编制出《山东省第二个五年(1958~1962年)经济计划的初步建
议(草案)》。
  12月30日省委办公厅公布经省一届二次党代会和省人委通过的《山东省实施“
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的规划要点(修正草案)》。

1958年
  1月13~28日全省第六次计划会议在济南召开。
  2月13日省计委向省委、省人委报送《关于1958年度经济计划草案安排的报告》

  4月29日省农业机械化规划办公室提出《山东省1958~1962年农业机械化规划(
草案)》。
  5月1日黄河位山枢纽工程动工,先后经过五期工程,于1962年完成,总投资
12458万元。
  6月25日~7月4日全省第七次计划会议在济南召开。
  7月1日济南钢铁厂举行开工奠基典礼。1961年5月下马,1964年4月重新上马。
从建厂开始到1986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22亿元,更新改造投资1.68亿元。
  8月13日省委批准省计委党组关于加强部门科学研究工作的领导和建立研究机
构的意见。据此精神,省计委经济研究所于本年内成立。
  8月21日省人委颁发《基本建设审批暂行办法》。
  10月1日省委工业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出《山东省地方工业1958~1962年
发展纲要(草稿)》和《山东省地方工业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草案)》。
  10月11日省人委向中央上报《山东省1959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安排的报告》

  同日省委、省人委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规定》。
  11月1日省委公布分别成立省计划委员会、省基本建设委员会、省工业生产委
员会。并规定这三个委员会既是党的工作部门,又是政府工作部门。
  11月23日~12月4日第八次全省计划会议与全省工业生产会议同时召开。

1959年
  1月20日省委批转省计委《关于1958年经济计划指标核定意见的报告》。
  2月6日省委决定将省统计局并入省计委,作为省计委的直辖局。
  2月27日省委批准省计委党组《关于下达全省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
  4月30日省委批转省计委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各级物资供应机构意见的报告》。
  12月13~27日全省第九次计划会议在济南召开。
  12月15日省计委编制出《山东省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初稿)》。
  12月28日省委向各部委、各厅局党组,各市、地委发出《关于批准省计委调整
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指标的报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