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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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第八个〗〖五年计划〗
〖1991-2000〗〖指导〗〖方针〗〖原则〗
今后十年必须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
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整套方针和政策,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在工作指导上,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定不移地贯彻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 既要积极进取,
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稳步前进,防止急于求成,避免经济的大起大落。调整
经济结构,搞好综合平衡,处理好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
2、牢固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始终把发展农业放在优先地位, 以农业的
稳定增长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
3、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科教兴鲁”,立足现有基础, 加快技术进
步,提高全民的效益意识,努力走出一条少投入、多产出、低消耗、高效益的路子,
把整体经济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4、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加大份量, 加快
步伐,使改革开放有新的突破,为经济建设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5、坚持“东部开放,西部开发,东西结合,共同发展”的战略, 加强省内外
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布局的进一步合理化。
6、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 全面
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7、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 努力保持政治
稳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