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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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个〗〖五年计划〗〖内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人民生活〗〖保障〗〖环境保护〗
(1)人口和计划生育。必须坚定不移地严格控制人口的增长。 继续提倡晚婚晚
育和一对妇夫只生育一个孩子,有计划地安排二胎生育,严禁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生育,“七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全省总人口控制在8100万人
以内。
(2)劳动就业和劳动保护。“七五”期间,全省城乡新增劳动力约530万人,其
中农村330万人,城镇200万人。五年内全民所有制单位计划安排110万人。 劳动保
护要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990年万人死亡率由1985 年的 1.
092下降到0.35,万人重伤率由2.5下降到1.1,职业病发病率平均每年下降2~3%。
(3)居民收入和消费。“七五”期间计划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增长7.3%,
职工实际平均工资收入每年增长4%以上,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平均每年提高5%。
(4)医疗卫生。继续贯彻预防为主和城乡兼顾的方针, 要求疾病防治工作达到
新水平。计划争取到1990年90%以上的农村人口饮用安全卫生水。五年增加医院病
床2万张,平均每年增加4000张,1990年达到15.4万张,平均每千人口病床达到 1.
88张。充实提高医疗卫生队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990年达到29.8万人,五年增加
4万人,平均每年增加8000人,全省每千人医师数达到0.6人。加强医学科学研究,
“七五”期间,在恶性肿瘤、心血管病、病毒性肝炎、计划生育技术、遗传性疾病
和重点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方面有所突破。
(5)体育事业。继续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加快优秀运动队建设和优秀运
动员培养,计划1990年全省优秀运动员达到2000人。广泛开展职工体育、农村体育、
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扩大体育活动人口,“七五”末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占全
省人口的40%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366万人,比“六五”末增加76.4 万
人。
(6)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按照有利生产、保障生活的原则, 逐步建立形式多
样、项目不同、标准有别的社会保险制度。积极发展保险事业,巩固和发展各种财
产保险和人身保险,逐步建立保险经济补偿制度,职工的各种保险制度,特别是职
工待业保险制度,逐步实施城乡个体劳动者和农村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改革和
完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进一步发展城乡福利生产和福利事业,积极增加福
利院、养老院、疗养院等社会福利设施,大力发展乡村敬老院,妥善照顾烈军属、
残废、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尽力安排残疾人员就业。逐步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
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7)城乡建设。加快城镇住宅建设,1990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比1985年增加1
平方米;全省城市日供水能力比“六五”期间新增90万吨,城市下水道普及率达到
60%以上;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济宁、潍坊、泰安、枣庄等城市新增日供气
能力68万立方米,煤气气化率达到50%以上;积极改善城市交通条件,平均每年增
加公共汽车、电车180辆;城市绿化覆盖率由“六五”末的20%达到30%, 人均占
有绿化面积由2.5平方米达到4平方米以上。加快农村集镇建设,继续搞好村庄建设,
“七五”期间全省农村每年改建新建住房7000万平方米。
(8)环境保护。“七五”期间,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
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1990年,重点城市大气质量确保三级标准,城市污水
综合处理率达到30%以上,主要街道交通噪声不超过65分贝。工业污染基本得到控
制,全省工业三废排放基本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到
地面水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