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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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1962〗〖计划〗〖调整〗〖方案〗〖概述〗
省计委于1960年6月24 日编制的《山东省第二个五年后三年计划调整方案》的
主要内容是:
根据中共中央1960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的指示,
山东省第二个五年计划后三年补充计划指标的调整原则是:更好地贯彻以农业为基
础,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方针,更好地创造条件发展农业生产;各项指标既积极可
靠而又留有余地;努力作到各部门相互之间的平衡衔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跃进。
调整后的方案,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354~425亿元,比1959年增长141.6~190
%,每年平均递增34.2~42.6%。其中,工业总产值230~280亿元,比1959年增长
187.5~250%,每年平均递增42.2~51.8%。农业总产值124~145亿元,比1959年
增长86.5~118%,每年平均递增23.1~29.7%。
在工业产值中,重工业128.6~156.5亿元,比1959年增长229.6~301%,每年
平均递增48.8~58.9%;轻工业产值101.4~123.5亿元,比1959年增长147.3~201
%,每年平均递增35.2~44.4%。
这样安排的结果,工农业比重将由1959年的54.6∶45.4,改变为65~65.9∶35
~34.1;重轻工业的比重,将由48.8∶51.2,改变为55.9∶44.1。
基本建设、农业生产、工业生产三方面的调整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