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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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经济〗〖恢复〗〖发展〗〖基本建设〗〖投资〗〖比重〗
  为了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国家拨款进行了基本建设。三年合计,全
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2.34亿元。其中,1952年投资1.31亿元,比1949年增长8.3
倍。在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中,中央投资8001万元,占34.3%;地方投资1.54亿元,
占65.7%。生产性建设投资1.70亿元,占72.8%;非生产性建设投资6354万元,占
27.2%。新建投资2670万元,占11.4%;改建、扩建投资1.94亿元,占83.0%。各
主要部门投资,三年合计,工业部门8747万元,占37.5%;建筑安装和勘察设计部
门292万元,占1.3%;农、林、水利、气象部门5975万元,占25.6%;运输邮电部
门3098万元,占13.3%;商业、粮食及物资供应部门1464万元,占6.3%;文化、
教育、卫生和科研部门1511万元,占6.5%;城市建设部门1186万元,占5.1%。三
年合计新增固定资产2.19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94.9%。新增生产能力:硫酸
(折100%)2214吨、烧碱(折100%)1500吨、化肥1200吨、发电装机容量0.54万千瓦、
长途明线条4079对公里、粮食仓库18.58万吨、医院床位5933张。新增房屋建筑面
积107.4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