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银行山东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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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投资银行,作为办理世界银行中小项目贷
款的中间金融机构,逐步办成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办理投资信贷的专业银行,总
行设在北京。1984年8月1日,经总行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中国投资银行山
东省分行,与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合署办公,由省建行副行长陈琪兼任行长,内设
综合、项目两个组。青岛、烟台两支行同时成立。对内均为同级建设银行的直属单
位,对外作为独立法人。主要任务是接受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
机构的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并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对国
内企业提供外汇和配套人民币投资信贷。在未设投资银行机构的地区,其业务由建
设银行代理。
其后,为保障贷款项目财产安全,减少贷款风险,确保贷款回收,1986年4月
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订代办保险协议。同年5月,又与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办理其在山东境内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1987年2月7日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世界银行及亚洲开发银行的转贷业务,对国内企业(
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办理外汇投资和发放中长期外汇贷款,办理投资和贷款项下的
外汇存款,以及有关推动对外经济贸易的咨询业务。1988年12月28日,又经投资银
行总行批准,将经营外汇业务范围扩大到外汇存款、境内外资金拆放、转贷国际金
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外汇贷款、外汇投资、办理进出口贸易和非贸易结算,代
客户办理到期或远期外汇买卖,办理外币及外币票据兑换以及外汇担保、资信调查
和咨询服务。
适应业务发展,1987年4月省分行将综合组改为综合财会科,项目组分成项目
开发和项目执行两个科。5月14日,投资银行山东省分行相对独立,由省建设银行
拨给资金400万元,一半作为垫底资金,一半作为周转资金。1988年1月,又将综合
财会科分为综合计划科和财务会计科。8月15日,经省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威海市支
行。1989年4月,省分行科改称部,共设项目开发、项目管理、财务会计、综合计
划、国际结算5个部。1990年12月29日,夏胜云继任行长。到1990年底,全辖共有
机构4个,职工2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