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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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商银行由清政府督办全国铁路大臣盛宣怀奏准设立,1897年(光绪二十
三年)5月27日在上海开业,为中国自办的第一家银行。清政府授予发行钞票特权,
并代收库款,同时经营一般银行业务。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到烟台设分行,为山
东境内开办最早的银行。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受日人伪造假钞影响,业务急剧下
降。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烟台分行改称支行,1911年裁撤。
大清户部银行由户部尚书鹿传霖等奏准开设,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8月在北
京成立。主要是为整理币制而设,享有铸造货币、发行纸币、代理国库等特权,是
中国最早的中央银行。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改为大清银行。
1907年1月(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山东领资本足银10万两,在济南城内旧军
门巷设立大清户部银行济南分行。前户部郎中开缺云南顺宁府知府朱占科为济南分
行总办,聘请顾思远为经理,王纪康为协理。后由徐履善(光绪三十三年四月)、黄
桐年(光绪三十三年八月)继任经理,吴光 (光绪三十三年六月)继任协理。分行内
设营业、出纳、核算、文书4课,主要业务是发行银两票、银元票和钱票,收解官
款军饷。
1908年7月1日更名大清银行济南分行。1909年(宣统元年),在原领资本基础上
增加资本足银10万两。1910年10月(宣统二年九月),总办朱占科辞职,调张家口分
行总办许涵修接任。经营业务增加期票贴现及货物押汇。
济南分行下辖周村(设立年月不详)、烟台(宣统元年四月十九日设立)、青岛(
宣统元年八月八日设立)3个分号。添设烟台、青岛分号,主要是为代收关税。尤其
是胶海关关税,青岛开埠之初每年只收数十万两,此时年达140万两。该款向为德
华银行经收。杨士骧任山东巡抚时与胶海关商定,由谦顺银号(代理山东官银号)与
德华银行两家代收。在提出由大清银行青岛分号代收时,德方反对,以收回该埠放
款相威胁。几经交涉,始得由德华、谦顺、大清分号3家分收。
民国建立后,南京临时政府应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请求,对大清银行实行清理。
1912年大清银行清理处委派黄桐年、吴光 为济南大清银行清理员,办理大清银行
济南分行清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