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布帛货币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金融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4/article/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4/article/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山东历史上以布帛为货币,始自西周。春秋时且有明确制度,《管子·乘马》 有“黄金一镒,百乘一宿之尽也。无金则用其绢,季绢三十三制当一镒。无绢则用 其布,经暴布百两当一镒”的记载。春秋时布帛以幅计,后称匹或两,以2丈为1端, 2端为1幅。绢多用于宫廷官府薪俸、赏赐等支付,布多用于民间馈赠、借贷等支付, 也用作购买手段。战国时,金属铸造货币大兴,布帛货币地位下降。秦不再以布帛 为货币。 汉以后,每当钱币短缺或贬值,布帛仍起货币作用,多袭用宽2.2尺、长40 尺 为1匹的汉代定式。唐朝生产发展,贸易扩大,铜钱不敷流通,804年(贞元二十年) 德宗“命市井贸易以绫、罗、绢、布、杂货与钱兼用”,形成钱帛复本位制。宋代 以后,白银货币地位提高,又行钱钞,流通手段得到解决,布帛通常不作为货币, 但在通货膨胀时期仍起货币作用。金、元、明、清都有此类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