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鲁西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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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5月,八路军115师师部与中共鲁西区党委联合组成的鲁西军政委员会根
据北方局和山东分局指示,建立鲁西银行,发行鲁西币。最初是由八路军115 师供
给部,在东平湖上一小岛土山村建立印刷所,印制1角、2角、5角、1元券,并代办
发行。与法币等值行使,流通于运东、运西、泰西、鲁西北4个专区的36个县。 印
制发行工作,均在鲁西军政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发行目的,是抵制伪钞,保护法币,
调剂金融,筹措抗日经费。鲁西币发行后,即取缔伪钞,排除杂钞。除敌占区工人
和俘虏持有的伪钞允许兑换外,其余一经查获均予没收,并处以30%至5 倍罚金。
对杂钞区别对待,省钞不收兑,县钞登记收兑,商人票谁出票谁收兑。此时法币仍
占主导地位。1940年10月,鲁西军政委员会决议,在1941年6月底以前, 发行鲁西
币300万元,以200万元投资生产,100万元充作军费,并从速准备基金(一为发动群
众献金,购买粮食;一为吸收法币),抵制敌人的封锁破坏。至1941年7月,实际发
行4837422元,其中用于农业贷款202135元,水利贷款 ( 主要是东平湖改造工程 )
155000元,商业贷款(主要是公营贸易)64500元,印钞开支 654300 元, 财政透支
3761487元。
1941年7月,鲁西区并入冀鲁豫边区, 鲁西币即成为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地的
货币,流通范围扩大到冀南、豫北、豫东、鲁西南等地。原在冀鲁豫区流通的冀南
币及冀南农民合作社兑换券,统以鲁西币收回。此时115 师供给部已转移山东根据
地,鲁西币的印制发行事宜移交鲁西银行管理。为适应新的需要,添制了2角5分、
5分辅币券,增加了1940年版1元、5角、2角、1角票的发行量。至年底, 发行额达
7955698.15元(含冀南农民合作社兑换券405899.65元)。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为防止敌人利用法币掠夺根据地物资,在中共冀鲁豫区党
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了排除法币的斗争。1942年7月, 冀鲁豫行政主任公署明令
禁止民国3年版交通银行带“山东”字样的各种票面法币,民国7年版中国银行的各
种票面法币,民国16年交通银行带“汉口”字样的各种法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各种
法币,民国25年中央银行的黑花心票面法币,民国26年中国银行的暗塔票面法币,
民国29年中央、中国、交通银行新发行的各种票面法币流通。9月15日, 冀鲁豫行
政主任公署发布《冀鲁豫边区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实施办法》,宣布冀鲁豫边区内一
切公私交易和各种款项收付,一律以鲁西银行钞票(以下简称鲁钞)为本位币;所有
法币及其他杂钞,一律停止流通;人民持有的法币,于11月10日前向鲁西银行或代
理兑换机关按七折兑成鲁钞行使;各级军政机关所存的法币,于9月30 日前送交同
级政府金库,按同值兑成鲁钞行使,逾期即不准按同值兑换;前已明令禁止的几种
法币,不予兑换。当时划定十八专署和十七专署所辖濮县、范县、鄄城及范(县)寿
(张)朝(城)阳(谷)办事处,以及二十三专署所辖寿张等县的基本区,为首先施行统
一市场货币区域。为适应统一市场货币的需要,鲁西银行印制了4分(立版)、2角 (
鲁西南版)、5角、2元、5元五种新钞,增加发行1400 余万元, 年底累计发行额达
21986158.15元。统一市场货币工作,在上述实施区域取得基本胜利,市场交易2/3
用鲁钞,保住了根据地粮食不被敌人掠夺。
1942年12月22日,中共冀鲁豫区党委召开高干会议。当时边区大部有灾,灾民
约有120万人(主要在鲁西北和豫北),需购买粮食救灾, 而市场多为流入的法币占
据,流通额至少在1亿元以上,鲁钞发不出去,拥挤在范(县)濮(县)观(城) 和鲁西
北地区。为此,高干会议决定从边区市场上挤出法币,向敌占区换回物资,同时以
鲁钞代替法币,使之成为边区市场的主要流通手段。当即一方面加紧印钞,以10元
券为主,增印20元、50元券,争取在1943年3月底以前印制5000万元鲁钞; 一方面
开展贸易,掌握商品(当时主要是粮食),自东购买,运向西、南出卖,沿途设粮行、
银行,把当地法币吸收进来,抛向敌区。
1943年2月1日,冀鲁豫行署修订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实施办法,在全边区开展统
一货币工作。3月9日训令区级以上政权成立统一市场货币工作组。3月29日, 指示
工商局、银行合署办公,通过建立大集市商店、集市贸易所、农村灾区合作社保证
鲁钞发行,用行政力量与经济力量保证鲁钞币值稳定。在货币与物资的结合中,形
成“以发行鲁钞支持生产,又以商品支持鲁钞”的良性循环。同年11月13日,冀鲁
豫行署根据当时根据地已扩大1/3以上,统一市场货币已在几个地区成功, 秋后农
产品大量上市,各地均感鲁钞筹码不足的情况,为了利用有利时机大批掌握物资,
在未完成统一市场货币地区完成统一市场货币,在已完成统一市场货币地区不致因
鲁钞不足造成法币伪钞乘机侵入的空隙,决定发行面额200元和500元的鲁西银行临
时流通券,有计划的吸收粮食、棉花。
到1943年底,各专区都已取得统一市场货币斗争的决定性胜利,实现了全边区
统一的鲁钞市场。是年内鲁西银行印发了湖西版2角5分券,湖西版5角券,浅色1元
券、车船5元券、亭阁10元券、天坛20元券、铜牛50元券以及200元和红色500 元临
时流通券,各种版别的新钞均在全边区统一流通。年底累计发行额达134125704.20
元,其中用于灾区生产及灾民生活贷款2500万元,军工生产投资和贷款7100万元,
公营商店投资和贷款1950万元,军队及地方财政透支18625704.20元。 鲁钞与法币
的比值,达到1∶3.1。
1944年春,冀鲁豫区的抗日战争转入战略反攻阶段,根据地内开展大生产运动。
是年6月,冀鲁豫、冀南两行署合署办公。为加强两区物资交流, 统一对敌斗争,
决定鲁西币、冀南币在两区等值流通。鲁钞流通范围,又向北延伸了数百华里。为
此,鲁西银行统一了全区7个印刷所的领导,建立了印钞厂,实行统一管理, 分散
生产,增印黄色500元临时流通券、300元临时流通券、100元红版券、20元黑版券、
20元蓝版券和5元蓝版湖西券,扩大鲁钞发行量。在开辟新区鲁钞市场中, 采取经
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办法,主要做好公营商店购销工作,使群众想买的东
西能买到,要卖的东西能卖出;以比市价低的价格出售粮食、日用品,鼓励人民使
用鲁钞;同时增设兑换所,实行鲁钞与法币伪钞的自由兑换,便利商民到敌占区购
货;打通新开辟地区与老根据地的贸易关系,使新区鲁钞市场得到老区的物资支持;
利用法币伪钞打通敌占区和国民党统治区的贸易路线,换取敌占区和国民党统治区
物资。因而在排除法币伪钞中,避免了乱没收、乱罚款和市场萧条、黑市盛行等现
象的发生。是年鲁钞发行额达到751982767元,其中用于农业贷款3500万元, 工业
投资及贷款11200万元,商业贷款3020万元,军队与地方财政透支574782767元。
1945年5月,随着冀南、冀鲁豫两行署正式合并, 冀南银行冀南区行并入鲁西
银行。在反攻胜利的新形势下,鲁西银行印发了栽稻版10元券,湖西红版10元券、
湖西绿版10元券、泰运版10元券、山阁版25元券、阁台版50元券、蓝版100 元券以
及200元面额的本票。对敌货币斗争与外汇、外贸斗争相结合。与外汇(指伪钞) 斗
争结合,是通过土产出口和优惠利息,吸引敌占区商人到鲁西银行存款;委托商人
在黑市兑换伪钞,增加伪钞储备,再通过伪钞买卖,打击伪钞。与外贸斗争结合,
是通过支持公营商店收购土特产品,换取外汇;支持公营商店用鲁钞到敌占区收购
物资,推行鲁钞,挤压伪钞。“两个结合”的成功与军事政治斗争的胜利,使鲁钞
流通范围扩大到东起津浦路,西至平汉路,北起南(宫)衡(水)阜(城),南达睢(县)
杞(县)太(康)的广大地区。1945年8月,鲁钞与法币的比价为1∶3.5, 与联银券的
比价为1∶15。日本宣布投降后,随着济宁、菏泽等中小城市的解放, 鲁钞由农村
进入城市,并在恢复城市经济中发挥作用。年底统计,鲁钞流通额达到2448534051.
53元。
1946年1月1日,根据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指示,鲁西银行并入冀南银行,改组为
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鲁西银行印钞厂,改编为冀南银行第二印钞厂。鲁西币不再
增加发行,流通在外的鲁西币继续与冀南币等价流通。根据需要,在冀鲁豫区逐渐
增加冀南币发行量。
1946年上半年,根据地物价两次暴涨。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一般物价上涨1 倍
至1倍半;6月下旬至7月上旬,又上涨1倍半至2倍。 原因是在和平来临时采取了大
量增发货币的方针,又值青黄不接、市场商品较少季节,以致物价上涨指数超过货
币发行指数;麦收后继500元券冀钞大票之后,又发1000元大票, 群众心理恐慌,
市场货物抢购者多,愿卖者少,物价上涨更快;与国民党统治区贸易取消封锁后放
任出入,造成大量物资外流;恢复封锁后又“出紧入松”,造成大量入超;商人乱
买法币,人为抬高法币比值。7月下旬,边区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紧缩开支, 冻结
机关、团体、部队存款,收回贷款,暂停收购物资,严格市场管理,物价转趋平稳。
1946年9月,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冀鲁豫解放区。全区64个县,有49 个沦为法
币市场。但法币的侵入,是靠有组织的征购军用品,靠士兵在市场上半抢半买,靠
随军军商官商的强买盗取,与人民的利益完全对立。因此不仅在国民党军队被赶走
后能够很快肃清法币,而且在国民党军队进攻和占领的地方,也能依靠群众对法币
进行胜利的斗争。边区本位币1元仍值法币1.5元至2元。是年年底, 鲁钞流通量还
有2356339902.15元。
1947年上半年,冀鲁豫战局呈拉锯形势。黄河以南的广大地区,普遍开展游击
区的货币斗争。凡民主政府坚持阵地、进行土地改革的地方,边区本位币币值日益
提高。对法币的比值,1、2月份为1∶5,3月份为1∶8,4月份为1∶15,5月份以后
有的地方已至1∶20~30。7月刘邓大军南下,整个战局转入反攻,边区本位币转占
绝对优势,并在群众心理上成了真正的本位币,法币则处劣势,完全丧失信用。黄
河以南的三、五分区历经6次大拉锯,国民党军队带来的法币, 每次都遭到拒用。
一分区在10~11月份的大扫荡中,市场亦不见法币流通。国民党军队来时各处罢市,
本币隐藏;国民党军队走后即自动恢复原状,成为清一色的本币市场,真正是国民
党军队进得来而法币进不来。货币比值的变动也摆脱了军事影响,即使国民党军队
占领的地方,法币也要下跌。到是年12月份,边区本位币对法币的比值,已是1 ∶
50。鲁钞虽经冀南银行总行决定6个月内收回,但群众信任,并不主动找银行兑换,
年底市场流通量还有1104700610.60元。
进入1948年,法币狂跌已属无可挽救。与本位币的比值,年初为60~80∶1,4
月份后突破100元,7月份突破400元,8月份已至775元。8月19日国民党改发金圆券,
冀鲁豫行署于8月23日决定,停止挂牌收兑法币, 组织群众将法币推到国民党统治
区。至11月6日,全区共推出2000余亿元。
是年仍以与冀钞等值的比价,继续收回鲁钞。12月1日发行人民币后, 又以人
民币1元合鲁西币100元的比价收兑。至 1949 年 8 月 20 日统计, 累计收回鲁钞
2128259368元,占发行总额的87.20%。在外流通的鲁钞尚有312465095.10元, 至
1950年完全退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