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现金出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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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前,没有全国统一的现金出纳管理制度。1950年11月,始由人民
银行总行颁发全国统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自1951年1月1日起施行。在
《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中,对于出纳专业的机构设置、工作任务、现金收付、
票币整理封包、库房管理、错款处理、奖惩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赋予管辖行对辖内
行处的出纳业务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能。省人民银行在贯彻实施中,结合全省情况,
制定了《出纳工作办事细则》和《出纳奖惩实施细则》,具体规定了出纳人员从主
管负责人到出纳员的职责范围及现金收付、票券整理封包、库房管理等几项主要工
作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当时还提倡流动服务,出纳部门可以根据与各交款单位
签订的合约,办理登门收款、送款和驻外单位收款。在错款处理上,规定一切错款
不得以长补短,长款不报以贪污论,短款自补不报以违反制度论;因经手人的过失
而发生的错款,除按奖惩办法处理外,其长款扫数归公,短款自己补偿。
1953年5月,省人民银行结合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制定工作定额。对外收付款
人员,日收款200笔,付款和复核300笔;整点人员,整点原封券4.5万张,整理券3
万张,未整券1万张;记帐人员,记现金收付日记帐400笔,制库存簿40份。以每人
实际工作记录和劳动态度累计分,作为评定标准。
这一期间,银行业务发展很快,现金收付量1953年比1950年增长2倍。当时流
通的是旧人民币,券别、版面种类多,纸幅大小不一,纸质和印刷质量又差,不易
整点。企事业单位所交款项,整点质量差,捆扎方法不统一,也增加了整点的困难。
出纳人员新手多,技术不熟,经常加班加点清点款项,还要上门流动服务。因此,
经常发生长、短、残、假等差错。仅1953年,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即发生短款16630
次、2105万元,长款15113次、8496万元(均为旧人民币),差错率为百万分之二点
八一。
银行农村机构下推到区后,省人民银行于1954年3月,制定了《农村营业所出
纳工作办法》。
1955年3月,执行总行新的《出纳制度》,着重加强了三个环节:一是实行收
付款复点、复核制度,收款逐张复点,付款逐笔复核,业务量大的行处配备专职复
核员,业务量小的处所实行交叉复核;二是严密款项交接登记手续,达到责任明确、
防止混乱;三是健全库房管理和查库制度,规定出纳、会计主管人员及管库员3人
会同出入库,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查库。同时,取消了登门收款、送款、驻外单位收
款等做法,调整加强了门市服务工作,根据业务量多少,分别设置收付款专柜。
1955年12月,人民银行济宁市支行姚念国、孙文芹发起“安全付款2万笔”和
“安全点款百万张”的友谊竞赛倡议。此时,姚念国已保持5年半安全付款30余万
笔无差错,并作为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出席了全国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
会议。孙文芹创安全点款160余万张纪录。各行积极响应,纷纷开展“安全点款月”
、“千捆安全点款”等活动。1956年2月,省人民银行在全省推广济宁市支行《出
纳错款登记办法》和《济南市支行出纳专业竞赛方案》。7月,济南市支行历下区
办陈瑛创造“三指推动点钞法”,提高了点钞速度。省分行又及时推广,进一步提
高了出纳工作效率。是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共发生各类差错7473笔,较1955年减少
81.5%,金额19005元,较1955年减少61.2%。
1957年7月,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总行对出纳制度的几项修改规定,将会
计、出纳科(股)长及管库员3人会同管库的规定,改为2人管库制。进出库房时,两
个管库员必须同进同出。收进、兑入的残破票,经复查认为不符合兑换标准而造成
的短款,不再由经办人赔偿。残破票券经过复点送销毁点后,销毁点不再复点,只
于销毁前在监销部门监督下进行抽查。新券错款处理办法,改为原封新券捆内把数
多、缺报总行处理;把内张数多、缺由分行处理。
1958~1961年,3年中出纳点钞张数增加65%,人员减少52%。加之片面强调
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制度的制约作用,在“大破大立”中一度取消了2人管库、
复核复点、交接登记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出现了现金收付一手清,1人管库,
以单代帐等做法。由于人手不足,帐款常常积压2~3天,造成业务库存经常超限额。
由于制度不健全,出纳错款和库款被盗案件上升。1959年全省人民银行共发生出纳
长短款14547次、13.25万元,分别比1956年增加94.66%和597%,差错率升为百万
分之十五点二九。牟平县支行出纳员携款潜逃,泰安市支行管库员贪污库款,莘县
郭城办事处出纳员直接从库内盗款等案件,都在这一期间发生。
1962年3月以后,按照总行颁发的《会计出纳工作条例(草案)》,对出纳工作
进行整顿,恢复了钱帐分管、复核复点、交接等基本制度,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1965年8月,改变出纳错款处理办法。对于无法挽回的损失,在弄清情况的基础上,
分别不同性质,区别对待。属于责任事故的短款,主要是教育帮助发生差错的人员
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对其中严重不负责任,屡教不改,给国家财产造
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是贪污,则按贪污案件严肃处理。对于长
款,及时查明退还原主;确实无法退还的,经过一定审批手续,作为银行收益。新
的错款处理办法实行后,改变了以往偶错、小错能赔的赔,多错、大错赔不了报销
的不合理现象,解除了出纳干部的精神、经济压力,起到了减少差错事故的作用。
1965年的长短款次数和金额,分别比1961年减少25.69%和83.88%,出纳差错率降
为百万分之三点七四。
“文化大革命”中,一些基本制度受到冲击,内部管理放松,工作质量下降,
出纳差错率上升。1970年全省发生长款4642次、25131元,短款5700次、30304元,
分别比1965年增加46%、190%、12%和79%,差错率回升为百万分之五点七一。
1972年11月,人民银行总行重新修订《出纳制度》,省行制订了《出纳制度补充规
定》、《人民银行营业所会计出纳若干制度规定》,严格了钱帐分管、复核复点、
双人管库、双人押运、安全保卫等制度。1973年1月1日起执行后,情况明显好转。
1979年7月,执行总行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试行)》,除继续完善
钱帐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复核复点、交接手续和查
库制度外,又增加了出纳机具设备管理的内容,制订了守护库款武器弹药管理办法。
执行以后,由于强化了出纳管理,不断更新技术,工作效率提高,差错率明显降低。
1980年,全省人民银行现金收付总额261.7亿元,只发生错款439次、金额6783元,
差错率降为百万分之零点二六,全省有56.8%的营业处所实现安全收付无差错。
1980年农业银行恢复后,建立了全系统的库款调拨运送和出纳管理制度。省、
市(地)两级不设现金库,县(市、区)行和处、所直接对外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设立
现金库,信用社与银行处、所合署办公的,不单独设库,收付现金通过行社往来办
理。1981年,省农业银行制定《出纳长短款处理暂行办法》,强化了错款报告制度,
错款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报县支行,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报中心支行,500元以
上的报省行。1984年1月至3月,农业银行在各营业单位开展了以无贪污盗窃、无帐
库不符、无枪支事故、无款项丢失、无大额错款为内容的“五无”安全竞赛活动,
经组织验收,有96%的单位达标。年终决算前,对各营业单位的现金库存进行了全
面检查,促进了库款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1984年人、工两行分设后,原人民银行现金出纳业务由工商银行办理。省工商
银行结合工行业务特点,制定了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操作程序,出纳工作大检查
统一标准和点钞机维修技术能手考核标准,使出纳人员职责明确,操作规范,考核
标准统一。1985年全省差错率为百万分之零点一七,全年无差错的行处达到71%,
安全个人占97.6%。建设银行也从1985年起在全省开办现金出纳业务。
1986年,省工商银行根据其总行颁发的《出纳制度》,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
实行联责计奖办法,全年差错率降为百万分之零点一二,无差错行处达到95.48%,
安全个人占99.13%。建设银行已在全省建立出纳机构143个,全行出纳管理步入正
规。是年,省农业银行全面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在9月全国农村金融系统第二次
业务技术比赛中获得多指点钞和整点硬币两项第一名。
1987年,省工商银行制定行长查库制、事故案件查处制和出纳人员岗位培训标
准,在全辖试行目标管理,除考核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分城市、农村
两个档次)、经济效益、业务技术外,同时考核现金收付进帐率、机器点钞效率、
现金综合抵用率,全辖差错率为百万分之零点零五,比上年下降4/5,工作质量在
工商银行系统中居全国第一位。省农业银行制定了《出纳制度实施规程》,坚持钱
帐分管的原则,现金收付必须依据合法凭证办理的原则,坚持当日结帐、当日核库
的制度,坚持两人管库、两人守库、两人押运的制度。
1988年3月,人民银行总行颁发《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从7月1日
起在所有办理人民币现金、金银出纳业务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施行,从基本制度
方面统一全国银行出纳业务的管理。4月,省农业银行系统在全辖营业单位,开展
以二查(查库、查制度贯彻执行)、三核(收付款专人复核、出入库专人复核、当日
结帐核库)、四清(出纳员分工责任清、库款调拨手续清、现金转移交接清、辖内工
作情况清)、五无(无库款被盗、无库款丢失、无库款火灾、无库款长短、无大额错
款)、六化(手续制度固定化、工作操作程序化、库房管理规范化、保留库存核算化、
劳动组织科学化、服务优质化)为主要内容的竞赛评比活动,经检查验收,99%的
单位达标。省工商银行选定15个地、市、县行试行出纳专业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层
层分解到人,使责、权、利进一步结合,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全国工商银行系统中继
续居第一位。省建设银行举办了全省建行系统首届出纳业务技术比赛,并在全国建
行系统首届珠算会计点钞比赛中获团体第一名,德州支行张金花获点钞第一名;并
从建章建制到落实执行,从人员选配到业务培训,从增强防范意识到落实安全措施,
从加强领导到日常管理,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管
理办法,使出纳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1989年,省人民银行制订《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实施细则》,规定现
金收付坚持先收款后记帐、先记帐后付款、一户一清的原则;在收付款柜2人临柜
中,明确初收付款员、复核员的职责,发生长短款共同负责;各营业单位建立“出
纳错款登记簿”,发生出纳错款分别长款、短款按错款金额逐笔登记,定期汇总,
按时上报。省工商银行系统普遍开展目标管理承包制,98%的出纳科长中标。制定
和落实《库房管理规范》,全辖库房基本达到“六无”(无火灾、霉烂、虫蛀、鼠
咬、盗窃、差错事故)、“四防”(防潮、防风、防火、防盗)、“三相符”(帐帐、
帐款、帐实),工作质量保持全国先进。
1990年,省工商银行又选定42个县(区)行试行计件工资制,按出纳人员完成的
工作质量和数量分配劳动报酬,并结合全省业务状况制定预防经济案件事故措施,
质量效率各项指标达到和超过总行要求,继续居全国先进行列。省建设银行层层开
展以“四防一安全”为主要内容、以查库为重点的检查验收活动,全行有95%的现
金库达到总行《安全防护设施规范》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