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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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号、钱庄长期沿用中式簿记,毛边纸红格,毛笔竖写,上收下支,有流水帐、
现金帐、分户帐、杂项帐、便查簿等,仿“四柱清册”办法,以“旧管”、“新收”
、“开除”、“实在”分别反映期初结存、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结存。1910
年废除复式传票制,改用单式传票。银行业初用钱庄业做法。1914年中国银行开始
改用新式簿记,采用以收为借、以付为贷的收付复式记帐法,部分银行随后效仿,
但多数银行、钱庄仍采用现金单式记帐法。各行庄会计科目口径不一,内容性质不
同,无从比较。外汇业务一般采用统帐制,即本位币记帐法。1930年中国银行修订
《中国银行会计内规》,率先于1931年1月1日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
为会计准则,外汇业务按外币种类分别设立帐户,以外币为记帐单位。1933年推行
新式簿记,济南等地的钱业公会举办簿记学校,学期2年,讲授新的记帐方法,省
内其他地方银行号纷纷效仿。“七七事变”后,学校停办,新旧记帐法并存。
1943年初,伪华北财政总署发布统一的会计制度,明令废除旧式帐,改用新式
簿记。记帐一律改为钢笔横写。帐簿有总分类帐、各科目明细帐、现金日记帐。会
计报表有日报表、月报表。年度决算有营业实际状况表、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
负债目录、损益计算表等。决算报表均须送伪联合准备银行审核。抗日战争胜利后,
国民党统治区各银行统一会计科目,统一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并规定钱庄业一律
采用银行会计制度。
1946年3月,北海银行总行召开第一次会计会议,制定《北海银行暂行会计规
程》,分别就会计科目、传票、帐簿组织、现金出纳会计、发行会计、营业会计、
总务会计、表报、损益处理、决算、稽核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其后一直采用借
贷记帐法。劳动组织,是在业务部门配备记帐员、复核员,分头进行帐务处理和核
算,会计部门汇记总帐,业务部门和会计部门之间以科目日结单轧平帐务。会计科
目,1948年5月第三次会计会议定为资产、负债、资负共同、净值、损益5大类,设
科目85个;同年11月第四次会计会议改为资产、负债、损益3大类,设科目105个;
1949年5月第五次会计会议仍分3大类,将科目增至143个。记帐凭证,分现金收入、
付出和转帐收入、付出四种,单位往来用送存簿、支票或存折。帐务组织,以现金
日记帐和转帐日记帐作序时记录,以总分类帐作综括记录,以明细分类帐作明细记
录,以备查簿作备查记录,1948年11月增加实物帐务。报表,1946年分日报、月报,
日报包括日计表、库存表,月报有月计表、库存表、损益报告表等19种;1948年5
月,在日报中增加暂记欠款报告表、生金银外汇库存表,另设旬计表作旬报,月报
改为月计表和各科目明细表,1949年5月又有增改。决算,每年分上下两期进行,
以营业实际状况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为主表,另有若干附表。至1949年11
月,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行仍沿用北海银行的会计制度。
1950年4月,开始执行1949年11月第一次全国银行会计会议制订的《会计制度(
草案)》。记帐方法和会计凭证没有变化。会计科目分为三级,一级为项目,有82
个,二级为科目,有476个,三级为帐户,相互控制。由于划分过细,有些项目和
科目没有使用。帐务组织采用单式传票和科目日结单制,设总帐、辅助帐、序时帐、
登记簿和转帐日记帐。会计报表有日计表、月计表和决算表,共46种。临柜的记帐
员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领导,会计部门只管帐务。
1950年8月第二次全国银行会计会议,根据复式簿记原理,统一采用收付记帐
法。省内从1951年1月1日起,将原来借贷记帐法的借方改为收方,贷方改为付方。
凡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损失的发生,记入收方;资产的减少、负债的增加、
利益的发生,记入付方。会计科目,原来是按资产、负债、资负共同、净值分类,
经过1951年9月和1952年10月全国银行会计会议的修订,改为对公、合作、合营、
对私业务、农村业务、国外业务、综合业务7大类,逐渐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信贷计
划项目衔接;科目数量,根据存款科目和内部核算科目简、放款科目和对外业务科
目细的原则,减少到81个项目、183个科目、19个表外科目,会计报表减少为12种。
但因银行业务做法比较复杂,对公、对私帐务要求不同,存放款方面又有货币计价、
保本保值、实物贷放等多种办法,需要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手续,一些行还不能按
照规定核对帐务,总分不符、帐帐不符、帐据(卡)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
中国银行经接管改组后,会计制度和记帐方法均按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执行,起
先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借贷记帐法,后来改行收付实现制的收付记帐法。会计科目,
在国内人民币业务方面,使用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科目,在外汇及国外业务方面,
经人民银行批准单设科目,实行外汇分帐,以原币记入有关科目,涉及外汇买卖时,
设“外汇买卖”科目搭桥,买卖外汇支付和收入的人民币则记入相应的人民币科目。
人民币业务通过“内业”报表反映,外币业务通过“外业”报表反映。年终决算时,
各种分帐货币除分别编制决算表外,再按规定办法折成人民币,与人民币业务决算
报表合并,编制以人民币表示的汇总决算报表。并专设“国内业务往来”科目,用
于年终决算和人民银行并表。
1952~1953年间,省人民银行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大规模的整帐建帐活动,加
强会计基本制度建设,提高了会计核算质量。
1954年6月,在学习苏联国家银行会计核算经验的基础上,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省人民银行根据总行部署,制定了改进会计核算劳动
组织和帐务组织的试行办法,将原来分散由业务部门管理和办理核算的会计人员,
改为全部划归会计部门统一领导与管理,门市业务由3人(记帐员2人,复核员1人)
组成专柜,办理内部帐务的组成小组。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凭证改为复
式凭证。帐务组织明确分为明细核算与综合核算两个系统。明细核算由分户帐、余
额表组成,具体反映各单位各种资金收付的详细变化情况。综合核算由综合帐卡、
日计表组成,综合反映各系统、各类资金的收付变化情况,并对分户帐进行控制。
在双线核算中,记帐员以综合帐卡与日记帐核对发生额,复核员以余额表与综合帐
卡核对余额,出纳员以结数表与复核员核对现金收付数,会计主管人员以日计表与
综合帐卡进行核对,实行严密的内部监督。以后又按照总行统一规定,将20多种贷
款大同小异的核算手续,归纳为逐笔核贷、活收活放(存贷合一)、定期调整三种通
用的会计核算手续,另有辅助性的“下贷上转”和“上贷下转”的核算方式。这些
改革,适应了经济建设和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但也存在忽视传统做法和过于重复
繁琐的弊病。
1958年,按照总行《发动群众改进会计制度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破除了一些
不合理的规定,如联行报单取消大写,缩小编押范围,取消日记帐,恢复科目日结
单等。但也在一些方面违背客观规律,放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多年积累的经
验。如复核被视为“重复劳动”,将3人临柜改为2人对外;“钱帐分管”被取消,
简化为“钱帐一手清”;不遵守“先记帐后付款”的原则,见票即付款,事后再记
帐;分户帐也被废除,实行“以单代帐”、“以表代帐”,出现了“无帐会计”。
有些行处还拆除柜台,搞所谓“填平鸿沟”;实行信贷、会计、出纳、储蓄“四员
合一”,实行登门服务。以致银行与企业长期无法对帐,错帐、透支等现象不断发
生,内外、内部、联行间帐务严重不符。据全省102个县市区行统计,帐务比较准
确、基本上无错乱的只占14.7%;错乱较多、尚可查对的占59.8%;错乱严重、短
时间查不清的占25.5%。会计核算工作,遭受严重挫折。
1959年5、6月间,省人民银行召开会计工作会议,贯彻总行对会计工作提出的
5项要求:(1)一定要有总帐(即综合帐卡)和分户帐,发生业务要当时记帐;(2)当
天的帐务要当天轧平,核对相符;(3)处理帐务,一定要进行复核;(4)建立明确的
责任制度,专人负责,交接必须办理手续;(5)严格遵守有关会计科目、会计报表
的规定,履行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和应尽义务。会后,各行处普遍与开户单位进行
对帐,清查错乱。
1962年8月和1963年1月,结合贯彻《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工作基本规程》和国务
院颁发的《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会计工作进行了彻底
整顿;清查处理错帐错款,纠正了“大跃进”中的错误做法;恢复“钱帐分管”,
实行“管帐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帐”,坚持当时记帐、当日记帐、双线核算、
专职复核、银企对帐、帐折见面、事后监督等基本原则,做到定事、定人、定责任。
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修订会计科目,体现了业务科目从细,内部科目从粗,
中央企业科目从细,地方企业科目从粗的要求。同一类型、同一性质的科目,适当
加以归并。原来反映不明确的,适当增设专用科目。修订后的会计科目,共分11大
类、188个科目(内含省增科目)。经过整顿,银行会计核算质量明显提高,1965年
达到建国以来的较高水平。
1966年9月,又把借贷记帐法改为收付记帐法。其特点是以现金为主体,凡收
进存款、收回贷款、收入利息、收到信贷基金或专用基金等记“收入”,付出存款、
放出贷款、付出利息、开支费用等记“付出”,不设现金科目,用库存现金平衡帐
务。这比较符合中国常用的收付概念和传统习惯,取得了易学、易懂、易做的效果。
为防止海外业务发生错乱,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对发至海外联行及帐户行的帐单和对
帐回单,仍用借贷记帐法。
此后受批判“管、卡、压”和机构撤并的影响,制度观念削弱了,会计人员减
少了,会计管理放松了,有的行处不及时与单位对帐,有的市地实物收据满天飞,
结算工作出现了一些混乱。但大多数会计人员深记1958年帐务错乱的沉痛教训,仍
然坚守岗位,兢兢业业完成各项任务。
1968年,在对外贸易中推行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海外行与中国银行的外汇人民
币业务往来,均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用外汇购买人民币,然后开立外汇人民币帐
户,其在省内分散使用者,通过管辖行青岛分行在各该帐户下设专户记帐,每月底
1次和总行营业部划拨清算。多数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进出口货款,可以主动借记
进口方银行在中行开设的帐户,收汇时间大为缩短。有些需进口方银行授权借记其
帐户的,则由口岸行向总行上划改为由总行向口岸行下划,解决了由于进口方授权
借记通知误寄、转递等造成的货款延收问题。
1973年至1974年,省财政金融局为贯彻执行人民银行总行1972年11月制定的《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几次召开全省银行会计工作会议,对会计工作进行
整顿,解决银行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了会计管理。
1977年10月,人民银行总行发出《关于开展清资金、清帐务、清财务工作的意
见》后,省内各级人民银行抽出5%的人员(近2000人),用了两年时间,开展了全
面清查,纠正了20余万笔错帐,落实了债权、债务,揭露和处理了一批贪污盗窃和
违法乱纪问题。在此基础上,又从思想、制度、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会计工作进行
了全面整顿,大抓以复核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和岗位练兵活动,配齐了巡回检查人员,
核算质量普遍提高。
是年,农村营业所和信用社联合办公后,实行两帐一库制,即所、社均建立帐
务组织,两套科目,两本总帐,两套报表,设一个现金库存,现金收付均以银行现
金科目清算,帐务直接对转,往来差额每日结帐轧差清算。
1979年7月,执行人民银行总行重新制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试行)
》。增设“库存现金”科目,改用资金收付复式记帐法。会计科目修订为10大项、
131个科目(内含省增科目)。凭证分为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两类,基本凭证有现金
收入、现金付出、转帐收入、转帐付出、特种转帐收入、特种转帐付出六种,特定
凭证为各种专用凭证。帐务组织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明细核算由各
种分户帐、登记簿(卡)、余额表组成,按帐户核算,反映各单位各种资金来源和运
用情况。综合核算由科目日结单、总帐、日计表组成,按科目核算,反映各系统、
各类资金增减变化情况。此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也采用资金收付记帐法。中国
银行的涉外业务,仍使用借贷记帐法,并在实行外汇分帐的机构建立了独立的三级
核算系统。
1981年,为适应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从人民银行分出后的新情况,人民银行的
会计科目作了较大调整。农业银行建立独立的核算系统,执行其总行统一规定的会
计科目。农村信用社执行省农业银行制定的信用社统一会计科目。中国银行执行其
总行修订的会计制度,改收付实现制收付记帐法为权责发生制借贷记帐法,将原来
反映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表外科目转为表内科目,增订了外汇贷款、买方信贷、
加工装配、补偿贸易等业务的核算手续。省农业银行为加强网点核算管理,根据网
点服务对象及不同形式,分别采取并表、并帐和交帐三种管理方式。同时制订了信
用社储蓄核算事后监督试行办法,对信用站储蓄存款和利息实行事后逐笔监督。
1982年,省农业银行为提高干部的业务技术水平,开展了学业务、学技术、大练基
本功的活动,在全国农业银行系统举行的业务技术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1983年,农业银行为适应农村承包责任制和信用社体制改革需要,重新修订农行、
信用社会计科目,农行方面由102个增为115个,信用社方面由64个增为68个。1984
年,省农业银行在全省农行、信用社系统开展会计工作“六无”(即结算无事故、
工作无积压、计息无差错、记帐无串户、存款无透支、报表无虚假)、“六相符”(
即帐帐、帐款、帐据、帐实、帐表、内外帐相符)竞赛活动,提高了核算质量。
1984年人民、工商两行分设后,分别建立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会计核算体制。
人民银行不再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办理存贷款和储蓄业务,有关会计科目相应划归
工商银行,另外增设“金融机构往来”、“金融机构缴存款”、“拨付专业银行信
贷基金”等类科目,包括人民币核算和外币核算两部分,同时设置了若干表外科目。
工商银行建立独立的核算系统,仍沿用原来人民银行规定的核算办法和记帐方法。
为了综合反映金融业的全部资金活动,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完整的数字依据,从
1985年6月30日起,执行全国银行统一会计科目,共分13大类、97个科目。各专业
银行增设、调整的科目均需说明其在统一会计科目中的归属,并报人民银行备案。
同年第二季度起执行全国银行统一会计报表制度,除各专业银行要按月向同级人民
银行报送月计表,人民银行要逐级汇总上报本系统的月计表外,还要根据各自每季
度末月的月计表和年终决算表,按全国银行统一会计科目进行归类,编制《全国银
行统一会计报表》季报、年报。
各家银行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不断完善核算管理。中国银行于是年实行业务经
营与会计核算相结合的责任制,解决业务与核算脱节的问题。省农业银行于1986年
5月制订《会计检查辅导制度(试行)》,加强了经常性的检查与考核;同年9月制订
《储蓄存款会计核算办法》,进一步强化双人临柜、钱帐分管、换人复核、当时记
帐、帐折帐卡见面、每日结帐、总分核对;并建立会计报表百分考核制度,由省对
辖属行考核情况进行审查评分,排列名次,年终通报全省。省工商银行相继制发《
会计工作事后检查制度》、《基层行处会计工作规范》等规章,加强了会计管理。
是年9月,省农业银行在总行召开的全国农村金融系统第二次业务技术比赛大会上,
又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和会计记帐单项第一名。
至1987年4月和6月人民银行总行颁发《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和《中国
人民银行会计制度》(均为试行本),已使各家银行有了一个统一的会计准则,人民
银行有了一个适合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会计制度。对于会计检查和会计分析,会计
人员的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电子计算机的核算与管理,也有了新的规定。省
人民银行还就本行的会计凭证、明细核算、记帐规则、业务印章等方面作出补充规
定,共计5章31条。各专业银行也结合省内情况,进一步强化了会计基础建设。此
时,记帐方法还是两种方法并存,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用资
金收付记帐法,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保险公司用借贷记帐法。
省农业银行为维护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使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制
度化、规范化,于1989年5月制订了《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实施细则》。
有价单证按照“证帐分管、证印分管、证押分管”的原则,由会计部门管帐,出纳
部门管证;设有价单证登记簿,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比照现金出入库办法办理调入、
拨出、领用手续。重要空白凭证亦设表外科目和登记簿,用以反映监督其库存和使
用情况;非营业机构的重要空白凭证须存放于帐表专用库房,营业机构备用的重要
空白凭证须在帐表室内设专用橱柜保管;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运送、出入库和保
管等环节都要保密。为提高信贷资产管理水平,及时、准确反映非正常贷款占用情
况,又于同年6月制发《非正常贷款帐户分类核算办法》,对使用余额表计息的企
业贷款,在原贷款科目下,按借款单位占用贷款的不同情况,设置一般逾期贷款户、
挤占挪用贷款户、超储积压商品贷款户、逾期呆滞贷款户、挂帐停息贷款户、关停
企业贷款户、其他呆滞贷款户、呆帐贷款户等八个帐户进行核算反映;对逐笔核贷、
利随本清的贷款,在原贷款科目下设“呆帐贷款户”进行核算反映。为加强基层营
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于1990年11月制订《中国农业银行基层营业单位内勤主任坐班
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内勤主任坐班的任务是领导管理本单位的会计、出纳工作,
处理会计、出纳业务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落实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加强柜
面监督、事后监督与服务,做好会计、出纳人员的考核工作。
省人民银行为实现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也于1989年制订本系统的《会计
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详细规定了会计主管、检查辅导人员、复核员、记帐
员、票据交换员的岗位职责与操作规范,将会计核算规程逐条分解,加以规范。
1990年又制发了《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在全辖开展以“抓基础、达标准、
上等级”为主要内容的会计达标升级活动,对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量化考核,
在提高会计核算水平的同时,并为实现电算化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