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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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期慎行纸币。仅在1651年(清世祖顺治八年)因军用急需,发行“大清顺
治宝钞”,以制钱为单位,面值自10文至1000文,岁造128100 余贯, 全国流通。
1661年(顺治十八年)大局平定,即行废止。累计发行1281724700文,社会影响不大。
1853年(咸丰三年五月),清政府为筹措镇压太平军军费,发行“户部官票”,
以银两为单位,又称银票。面值有1两、3两、5两、10两、50两五种, 法定官票面
值100两等于库平银94两。

图1-11户部官票
同年十一月又发“大清宝钞”,以制钱为单位,称钱票或钱钞。面值初分 250
文、500文、1000文、1500文、2000文五种,规定宝钞2000文合官票银1两。不久又
出5千文、10千文、50千文、100千文四种大钞。

图1-12大清宝钞
官票、宝钞均不兑现,缴纳钱粮准搭用三至五成。山东初用官票银1 两或宝钞
千文,可易钱400~500文,至1861年(咸丰十一年)宝钞千文仅值20~30文。清政府
被迫令户部及各省收回所发钞票,只行银两和铜钱。1862年(同治元年)山东地方政
府布告,各种税课停用钞票,改收实银,各种开支也不再用钞。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清政府授权中国通商银行发行银行兑换券( 中国通商
银行创办时初拟作为政府银行, 所发兑换券用中英两种文字, 英文名
THEIMPERIALBANKOFCHINA(中华帝国银行),故将此时所发钞票列入国家币。)。 其
在山东的烟台分行,于同年发行银两、银元两种兑换券,是山东最早的新式钞票。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因日本人伪造该行钞票而遭挤兑,遂将已发钞券收回。发行、
收回数额不详。

图1-13中国通商银行钞票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政府设立大清户部银行,发行大清户部银行兑换券。
1907年(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大清户部银行(1908年改名为大清银行)济南分行发
行银两票。1909年(宣统元年),济南分行与烟台分号同时发行银元票。至1911年 7
月(宣统三年六月),济南分行共发行济平银两票241000两,面额有1两、5两、10两、
50两、100两五种;库平银两票122400两,面额有1两、2两、5两、20两、50两五种;
银元票286007元(其中包括烟台分号11万元),面额有1元、5元、10元三种。当时,
各行兑换券皆为某行发行即在某行兑现。由于银两平色和银元种类的不同,甲行券
至乙行兑换现银,需按当时汇水市价伸缩。民国成立后停发,由大清银行清理处收
回。

图1-14大清银行兑换券
清政府的交通银行,于1909年(宣统元年)和1911年(宣统三年),分别在济南、
烟台发行银两票,有1两、2两二种面额,以库平两为单位,为全国通用券。辛亥革
命后民心恐慌,纷纷要求兑现,为遏制白银外流,遂改为济南、烟台地名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