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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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初,山东省外经委批准成立的青岛租赁公司,开始承做国际租赁业务。
1984年6月中日合资经营的华和国际租赁公司开业后, 有关国际租赁业务都介绍到
华和办理。至1990年,共为省内185家工厂企业,承做租赁项目361项,其中百万美
元以上的25项,累计利用外资15567万美元,引进了纺织、塑料、食品、电子、 机
械等国外先进设备,包括青岛第二食品厂的两条蔬菜干燥冷冻设备,济南国棉三厂、
四厂的气流纺纱机,莒县涤纶厂的化纤长丝设备等,在创汇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
得了明显效果。其间,中国银行青岛信托咨询公司,于1989年自办了3 笔国际租赁
业务:一是为定陶县外贸局兔毛纺纱厂租赁成套设备生产线,投资329万美元; 二
是为临沂市针织厂租赁纺织设备,投资58万美元;三是为诸城市针织厂租赁针织设
备,投资38万美元。
1984年9月,人民银行信托部门试办国内金融租赁业务。租赁方式, 有自办租
赁、代办租赁、合办租赁、回租四种。租赁项目,主要是机器、设备、汽车、电器。
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信托部门,承租单位只有设备使用权,设备的维修、保养
一般由承租单位负责,如需供货单位负责须在合同中议定。租赁期限,一般为2~5
年。租金按季支付,每期租金=(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手续费)÷付租次数。 此
项业务不久即转交工商银行接办。当年租赁金额为727万元,1985年扩大到6152 万
元,1986年更扩大到13847万元。 滕县保温瓶厂租赁以注塑机为主的一整套设备,
融资33万元,不到一年时间就增产大口保温瓶21万只,精装塑料壳20万只,日用玻
璃1500吨,新增利税35.7万元。招远县肉联厂租赁一套价值50万元的具有屠宰、分
割、检验、检疫综合功能的设备,分割肉能力达到1000吨,出口创汇200 万美元。
微山湖航运部门,三年间租赁小拖轮、机动船50余艘,租赁金额48.2万元,货运量
超过5万吨,安排就业140多人。济南市工商银行信托部,通过租赁方式,将济南第
三棉纺织厂闲置的152台布机,租给平阴县第七棉纺织厂, 三个月后即全部投产。
1987年至1990年,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办理的金融租赁业务,每年都在4000万
元左右,农业银行青岛信托投资公司有3000万元,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 92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