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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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距今5000多年前,已经出现原始形态的实物货币。商代后期渐行铜贝,
春秋中期行黄金。齐国自春秋中叶起,即以齐刀作为法定标准货币,战国晚期又以
“ 化”代替。燕国的刀币和“一化”圜钱,楚国的“旆钱当 ”布币、蚁鼻钱和
爰金,在齐鲁也有流通。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通行全国统一的“半两”钱和黄金。汉至隋通行“五铢”
钱和黄金,间有白银流通。从唐高祖行“通宝”起,铜钱就作为通行宝货普及民间。
唐代中叶以后,白银流通渐广。宋代始行纸币,与铜钱同时流通,白银的货币作用
逐渐增强。北宋亡于金后,历代都不以黄金为货币。元代开始推行钞法,用银多于
用钱。明代以钞为主,以钱为辅。清代以钱为主,银钱并用。明清两代均行官制铜
钱,并把本朝官制铜钱称为制钱。
鸦片战争以后,受外国货币流入的影响,银元、铜元逐渐兴起,制钱制度、银
两制度均已动摇,但制钱、银两并未废除。与金属货币相联系的纸币,国家、地方、
民间皆得发行,各种金属货币都有代其流通的纸币。德、英、俄、日等外国银行,
不经中国政府许可,亦擅自在山东发行纸币,或以其本国纸币强迫山东人民行使,
用以吸收中国银元,扩大经济侵略,操纵金融市场。
民国前期,山东在北洋政府统治下,依然是主权不完整,币制不统一。法定国
币之外,杂币充斥市场。各系军阀皆以铸币发钞为筹款之方,银元、铜元屡被划地
流通。银价为外国银行操纵,银铜货币被大量贩运出口。各式各样的兑换券,常常
不能兑现。山东人民饱受中外反动势力货币掠夺之苦。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经过废两改元和实行法币政策,货币渐趋统一。自法
币问世以来,统行不兑现纸币。而法币实为英镑、美元的共同附庸,法币之外也还
有其他纸币。其后抗日战争爆发,沦陷区人民被迫行使伪联银券;中国共产党领导
创建的抗日根据地,分别行用北海币和鲁西币,初期兼有部分地方流通券;国民党
留在山东的军政势力,仍用法币和民生票,还有名目繁多的土杂钞。在几种货币的
相互联系和斗争中,法币成为敌我双方争夺和排斥的对象,最终随国民党军队撤离
山东而失去依托。根据地货币在抵制日伪掠夺、保护人民利益、支持抗日战争中,
逐步成为独立自主的地方货币。伪币地位由日渐动摇而走向崩溃。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区仍用法币,并在法币膨胀中以关金券代替大额
法币,又在法币面临崩溃时改发金圆券。山东解放区仍用北海币,冀鲁豫解放区渐
以冀南币取代鲁西币。经过解放战争,解放区货币不仅坚持了原有阵地,而且扩大
到广大新解放区,法币、关金券、金圆券等终被逐出山东。各解放区的货币统一于
人民币,金银和外国货币皆被禁止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人民币成为新中国独立、统一、稳定的货币。1950
年起,即制止了长期以来的通货膨胀。以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保持了基本稳定,
但发生过几次波折。1979年以来,人民币在发展商品经济中的地位空前提高,对促
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但也存在货币超经济发行的问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