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代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54&rec=195&run=13

清初,官款运送由驿站办理,商款调拨由镖局押运。
1821年(道光元年)后,山西票号到济南设立分号,始有商业汇兑和私人汇兑。
所收汇费视银根松紧、款额大小、银色高低、利息行市、路途远近而定。汇兑方式
有票汇和信汇两种。票汇又分即期和迟期两种。同治年间,山西票号打通官府,承
办公库款项上解下拨业务,汇费比一般汇费高10倍。光绪年间,山西票号垄断了山
东大部分异地结算业务。山东人开设的专做汇兑业务的汇兑庄,也曾兴盛一时。
1897年后,中国通商银行烟台分行,德华银行青岛分行,威海英商太茂洋行代
理汇丰银行,大清银行济南分行及烟台、青岛分号,华俄道胜银行烟台分行,交通
银行在青岛、济南、烟台等地的分支行,相继开办国内外汇兑及跟单押汇业务,国
内较大城镇均可通汇,从此山西票号的垄断地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