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钱业同业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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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山东钱业集中的地方,已有“会馆”、“公所”之类的组织。民国以来,
正式建立地方性的钱业同业公会。

济南 1817年(清嘉庆二十二年)设在城内高都司巷的福德会馆,即起行业公会
的作用。入会者须交纳200串会费,并有师徒关系介绍。馆内负责人称“值年”,
由入会钱号推举产生。在福德会馆的公立石碑上,留有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刻下
的钱业行规。
济南开埠后,商业中心由城内转移商埠,银钱号渐次西迁。设在商埠的银钱号,
于1913年成立钱业公所。1918年在经四路小纬五路建立正式会所,更名钱业公会。
其后由于内部矛盾,发生分裂。城内福德会馆分为东派、西派,东派以张子衡
为首,另在旧军门巷以中州会馆为活动中心,与留在福德会馆的以石绍先为首的西
派对抗。商埠钱业公会分为南派、北派,北派以于耀西为首,另在纬五路以商业研
究会为活动中心,与留在钱业公会的以李锡藩为首的南派对峙。1926年,石绍先以
伪造军用票被张宗昌查抄,经张子衡营救脱险,石始率在福德会馆上市的银钱号,
去中州会馆上市;商埠两派经银行调处,亦由钱业公会派代表迎回北派。
商埠钱业公会在其所订公会章程中,确定以联合同业、调剂金融、评定银钱行
市、维持市面为宗旨。会员以商埠银钱行为限,城内同业不拒,唯无选举权与被选
举权。会内实行值年制,由会员全体推举在会会员16家为值年,分为4班,每班4家,
4年一任。值年16家协同管理会内重要事务,轮流值日,分为8班,每班2家。定每
年正月初七为新旧值年交替之期,办理交接。对于入会会员,规定新开业者须有同
业2家以上介绍,缴纳会费20元,并经众认可。入会后其字号有更一字或添一字者,
每字缴纳会费10元。借原字号开张者,不另缴会费。如有闭歇或暂停营业,都要向
公会声明,否则仍照摊公费。不摊敬神等公费的,即认为出会。
1930年以后,商埠钱业公会改行委员制,由委员14人组成,以元康经理李敬斋
为主任,庆聚昌经理牛敬之、元亨经理曹竹轩、协聚泰经理李华亭、仁康经理王逊
臣、德聚经理许典五、聚兴昶经理陈有章、元丰经理张聘三、恒康经理王奎五、瑞
兴公经理程智庵、瑞增祥经理张仁山、广增和经理王友三、长盛公经理李印卿、洪
源经理刘菊圃为委员。1931年有会员44家,1933年有会员39家。

烟台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建立钱业公所,地址在儒林街,1909年(宣统
元年)改在桃花街赁屋办公。1913年在海关码头购地建房21间,迁新址后改称钱业
会社。中国、交通、汇丰、道胜4家银行,亦于是时加入。至1926年,因钱业会社
名称与工商公会规则不合,另行改组为烟台金银钱业同业公会,正式在北洋政府农
商部备案。1927年又购地基一段,增建房屋20余间,每一会员担任房股漕估银50两
(1934年改为200元),每年纳会费30元。公会初行董事制,自1931年起改为委员制。
烟台金银钱业同业公会,在其所订公会章程中规定,以维持增进同业之公共利
益及矫正营业之弊害为宗旨。凡在本区经营同业之公司行号,均得申请入会,但需
有同业两家介绍。每一公司行号得派代表1~2人(以经理、店主为限),并按最近一
年间平均店员人数,每超过10人时增派1人,在店员中互推,但最多不得超过3人。
会员代表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会执行委员会在会员代表中无记名选举,
包括主席和常务委员均为名誉职务,任期4年,每2年改选半数,如有旷废职务、违
背法令、营私舞弊或其他重大不正当行为,即予解任。在两次改选中,主席均为协
泰经理曹荫南,常务委员为庆记经理王仙洲,协裕经理林实堂,东顺经理王猷臣,
久大经理王济川。委员有裕丰恒经理李然熙,裕顺经理孙允吉,天顺祥经理张善堂,
新盛祥经理王沐堂,泰康经理陈学卿。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召集定
期及临时会员大会,处理临时发生的重要事件,答复官署咨询事项,调处同业纠纷。
公会事务所设办事员,酌给薪资。公会经费由会员按所派代表人数及资本额负担,
每年造报预决算提交会员大会公议。1935年6月有会员49家,其中包括交通、中国、
山东民生3家银行。

青岛 钱业活动场所,原在齐燕会馆。1931年始在大沽路成立青岛市钱业同业
公会,订有公会章程35条。规定入会手续,由会员2人以上介绍,经执行委员会过
半数通过,填写入会志愿书,缴纳入会费。钱业公会受国民党青岛市党部指导,青
岛市政府社会局监督,并为青岛市商会会员。会内实行委员制,选举产生执行委员
会,再在委员中推选常务委员和主席。执行委员应办事务为12项:(1)同业的调查
研究、改良、整顿、建设和发展;(2)违犯会章之处分;(3)兴办同业教育;(4)为
同业介绍国际汇兑;(5)应会员要求调解会员间及与非会员之争议;(6)调解同业劳
资间的争执;(7)党政机关及商会委办咨询事项;(8)会员营业必要时之维持;(9)
会员营业弊害之矫正;(10)请求政府免除杂税;(11)会费筹集;(12)处理债务。会
员除需交纳入会费5元外,还要缴纳月捐,甲等每月3元,乙等每月2元,丙等每月1
元。
另外还有办事细则19条。规定公会主席为本会对内对外代表,有执行执行委员
会及常务委员会决议一切事务之权。常务委员辅佐主席执行执行委员会及常务委员
会议决事件,处理会内日常事务。公会内部设总务、文书、财务3个科,分别由主
管常务委员兼任,酌设办事人员。
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由12人组成。以王益堂(福顺德)为主任委员,王寿山(立诚)、
王芗斋(义聚合)、纪毅臣(商业银号)为常务委员,姜砚卿(裕昌)、赵云生(宏信)、
邹道臣(福兴祥)、刘子盛(复盛栈)、王客卿(东盛和)、王振六(福聚和)、王升三(
义聚合)为执行委员,迟兰甫(德盛昶)为候补执行委员。1932年有会员37家。
第二届执行委员会由18人组成。主任委员仍为王益堂,常务委员为王芗斋、王
寿山、张芝坪(裕孚)、纪毅臣,执行委员为姜砚卿、张岳东(聚丰)、赵云生、邹道
臣、王振六、徐锡三(德聚隆)、刘子盛、金言章(天合)、王客卿、王渭滨(协源盛),
候补执行委员为王升三、孙振三(福顺德)、迟兰甫。1935年有会员28家。

周村 钱业活动场所亦称福德会馆,又叫“钱行公”或“钱业公”,地址在万
顺街,成立于1912~1915年间。内设司事1人,由成员钱号推选产生,其余工作人
员由各钱号按月轮流派员值日。定规每月初一、十五日,当月值日必须提前到馆烧
香祭神。1922年前后,周村钱业达到鼎盛时期,始成立钱业公所,地址在丝市街。
威海卫、济宁、兖州等地,也曾有过钱业同业公会、公所之类的组织,但无具
体记载。
日伪统治期间及抗战胜利以后,济南、青岛、烟台3市还有钱业同业公会。其
间由于金融管制加强,钱业公会除秉承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和南京国民政府中央银
行意旨行事,转达政府金融政策法令和摊派捐税外,已没有多少事情可做。1947年
全国钱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成立之时,山东曾派青岛市钱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王作
恭(青岛商业银号经理)、理事张子文(义顺钱庄经理)、监事李砚农(福顺德银号经
理),济南市钱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张兰坡(元康银号经理),作为代表出席,王作
恭、张兰坡分别被选为全国联合会第一届理、监事。
解放后,随着银钱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钱业同业公会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