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人民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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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10月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第一次全国保险会议,讨论成立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10月20日,总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11月25日,在济南成立山东
分公司,暂在省人民银行院内办公,内设总务、业务、会计3个股。原中国产物保
险公司济南分公司撤销后,其在徐州、潍坊、周村、淄博、济宁设立的5个代理处,
自12月1日起改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代理处。12月5日成立青岛分公司,
内部机构因有4家私营保险公司和1家外商公司继续营业,故增设监理股,并陆续建
立烟台、龙口、威海、石岛4个特约代理处。至1950年10月,各代理处均已陆续改
为支公司。同年10月18日,山东分公司迁至纬四路95号办公,改设秘书、会计、财
产保险、农村保险、人身保险、宣传调查、防灾理赔、检查、人事9个股,并设营
业部办理济南地区保险业务,设干训班对新进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951年11月25日,
山东分公司迁至纬二路58号办公。年末已有省辖市支公司3处,专区支公司11处,
县支公司22处,干部职工1717人。
1952年5月1日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上而下划归财政部门领导。山东分公司
改称山东省分公司,青岛分公司改为青岛市支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部改为济南市
支公司。省公司内部机构,由9个股改为8个科(增设计划科、业务科,撤销财产保
险股、人身保险股、宣传调查股)。同年11月随平原省撤销,聊城、湖西、菏泽3个
专区划归山东省,原属山东的徐州、新海连两市划归江苏省,保险机构隶属关系相
应调整。至年底,山东共有保险机构110处,干部职工4165人。
1953年停办农村保险业务,人员精简。至1954年底,全省设置市、专区及县(
市)支公司23处,办事处及营业所62处,县派驻员56处,人员减至1276人。省公司
于同年迁往魏家庄新大楼办公。
1955年农业合作化高潮中,部分地区又试办牲畜、渔船等农村保险业务。至
1956年,全省有县(市)营业所以上保险机构120处,干部职工1775人。
1958年6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内保险业务下放地方经营。同年10月,全国财贸
会议认为,国内保险工作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
业务应即停办。山东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部署,自1959年起全部停办
国内保险业务,114处机构撤销,924名干部职工大部转业。青岛和烟台的国外保险
业务转归中国银行办理,对外还保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名义。这种状况,一直持
续到1979年。
1979年4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会议纪要》,确定通过试点逐步
恢复国内保险。1980年1月3日,山东省分公司正式恢复,暂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山东
省分行的二级单位,在省人民银行院内办公,不久迁至经一路省人民银行招待所办
公。4月1日和5月1日,青岛市分公司和济南市支公司相继开业,率先试办国内财产
保险,继而扩大到淄博、烟台、潍坊3个市。到年底,全省共有10个市、县建立了
保险机构,配备干部210人,连同人民银行代办在内,已有24个市、县恢复了以企
业财产保险为主的保险业务。
1981年省公司迁至经六路159号办公,设置了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国内业务
科、国外业务科、防灾理赔科等5个科室。继续在重点市县建立保险机构,其余县
均在人民银行内部设保险股,对外挂保险公司牌子,办理保险业务,逐步过渡到建
立正式机构。
至1983年,各市、地、县(市)已普遍建立保险机构。同年11月7日,省公司升
格为半厅、局级单位,改设办公、劳动人事、国内业务、国外业务、计划财务5个
处室。翌年增设政策研究室、监察处和机关党委。1984年11月,省公司升格为厅局
级经济实体,脱离人民银行,内部增设纪律检查组、系统工会筹备委员会,并开始
在各市辖区建立办事处,在农村筹建专职代办机构。1985年10月,省公司内部增设
人身保险处、计划处和干训部,将监察处改为审计处。年底,迁入共青团路4号新
址。1986年批准设立青岛开发区支公司。1987年威海市保险公司升格为市地级保险
公司,青岛市保险公司改为计划单列。1988年批准设立烟台开发区支公司,省公司
成立防灾防损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设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1989年国内业务处
改为城市业务处,增设农村业务处、防灾防损处、投资处、电脑部、行政处,共17
个处室。1989年12月,日照市公司升格为市地级公司。
到1990年底,全省共有保险机构157处。其中省公司1处,市地级公司16处,县
(市)级公司100处,专职代办处、营业所40处。全辖干部职工6158人。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正副经理任职一览表
表2-17
┌──┬───┬────────┬───┐
│职务│姓名 │任职起止时间 │备注 │
├──┼───┼────────┼───┤
│经 │陈文其│1949.11~1952.1 │兼职 │
│理 ├───┼────────┼───┤
│ │薛品三│1952.1~1958.12 │处级 │
│ ├───┼────────┼───┤
│ │许德昌│1980.9~1983.12 │ │
│ ├───┼────────┼───┤
│ │李仕强│1985.10~ │厅局级│
├──┼───┼────────┼───┤
│副 │钟永衍│1950.1~1952.1 │ │
│ ├───┼────────┼───┤
│经 │许新安│1950.5~1955.6 │ │
│ ├───┼────────┼───┤
│理 │曹胜云│1954.9~1958.12 │ │
│ ├───┼────────┼───┤
│ │杜光青│1957.8~1960.1 │ │
│ ├───┼────────┼───┤
│ │贺业春│1980.1~1983.10 │ │
│ ├───┼────────┼───┤
│ │谷荣臻│1981.8~1983.10 │ │
│ ├───┼────────┼───┤
│ │周汝联│1982.12~1983.10│ │
│ ├───┼────────┼───┤
│ │李仕强│1983.10~1985.10│ │
│ ├───┼────────┼───┤
│ │廖云 │1983.10~ │ │
│ ├───┼────────┼───┤
│ │刘嘉瑜│1985.10~ │ │
│ ├───┼────────┼───┤
│ │王佐邦│1985.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