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清末的财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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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管理〗〖财税〗〖财政〗〖税务〗〖清朝〗〖设置〗〖职责〗
清代,山东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是全省最高财政机关,管理全省赋税征
收与钱粮出纳,受巡抚领导,但一切财政收支大权集中于户部。布政司设布政使 1
人,下设经历司与库大使机构。经历司设经历1人,攒典1人,负责出纳公文。库大
使设大使1人,攒典2人,负责掌管藩库库藏帐籍。布政司内还设有定编典吏51人,
分隶布政司内各机构中从事各项具体工作。1909年(宣统元年)成立清理山东财政局,
内设编辑科、审核科和庶务科,额定编制30人。1910年8月,山东裁撤善后、河防、
筹款等一切与财税有关的局所,于布政司内设立财政公所,内设总核科、田赋科、
榷算科、俸饷科和庶务科,负责全省财税工作。省以下一般系府、州、县衙门直接
管理财政。咸丰以前,只全省盐税由盐运司负责征收管理,别无单设税务机构。咸
丰以后,大开厘金捐例,各种税务机构纷纷设立,基本上是一税一局,机构叠床架
屋,颇为庞杂,其裁撤归并,更是变化无常。如1859年(咸丰九年)设立厘金局,总
局初设潍县,后移至济南,下设6处分局,负责征收全省百货税厘。1894年(光绪二
十年)厘金局并入善后局,改为善后厘税局。1901 年后厘金局又一度划出并入筹款
局,1907年复设厘金专局,1908年再次裁撤划归筹款局。1883年将军需局改设为善
后局,专司支发省外一切军饷,自厘金、土药税局并入后,又征收厘金税,1901年
厘金、土药税局划归筹款局后,仍更名善后局。1901年筹款总局设在济南,内设总
办1人、会办1人,工作人员51人。总局下设济东、济西、东临、泰安、武定、兖州、
沂州、曹北、曹南、济宁、登州、莱胶、青州13处分局。各分局各设正办1人, 工
作人员共141人。总局和分局专门负责全省各种税捐的征收管理。1910 年筹款局裁
撤后,其经管各项业务,由财政公所榷算科经管。1902年还成立了筹赈局,专门负
责捐输各款,内设总办1人、会办4人,工作人员19人。1910年筹赈局裁撤后,其经
管业务由财政公所榷算科与庶务科分别经管。另外,清末关税机构有临清关、东海
关、胶海关,属于其他地方税的机构有船捐局、官斗局、烟捐局等。这些税务机构
除海关外大都于1910年相继裁撤,其业务统归财政公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