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注册会计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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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国后〗〖财政〗〖管理〗〖会计〗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数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国务院批准青岛、烟台两市为
进一步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省财政厅于1984年7月首先批准青岛、 烟台两市成立
会计师事务所,以后又陆续批准了潍坊、淄博、泰安、济南、临沂、益都等地成立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系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事业单位。注册会
计师是国家批准的执行会计查帐验证业务和会计咨询业务的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具体业务是:审查会计帐目、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出具查帐报告书;验证企
业的投入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书;参与办理企业解散、破产的清算事项;参与调解
经济纠纷,协助鉴别经济案件证据;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
财务、税务和经济管理咨询;代办纳税申报;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订合同、
章程和其他经济文件;培训财会人员及其他会计查账验证事项和其他会计咨询业务。
截至1985年底,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共有注册会计师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