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会计职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53&rec=385&run=13

〖会计〗〖财政〗〖管理〗〖职称评定〗〖建国后〗〖职称〗〖职务〗
〖标准〗〖数量〗
50年代曾在一些大、中型企业中设置总会计师。1963年1月, 国务院颁发《会
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规定了会计人员技术职称。同年10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
部、国家经委《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设置
了总会计师。1978年9月,国务院颁发《会计人员职权条例》, 对会计人员规定为
总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四级技术职称。1980年2月, 财政部报经
国务院批准,将“总会计师”改为“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不再作为技术职称,
只作为行政职务。1981年3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 国家人事局制订的《会计干
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对确定或晋升会计干部技术职称,应以学识水平、业务工
作能力和工作成就为主要依据,并适当考虑学历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资历。
1981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 会计干部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由省财政厅
负责,成立各级评定委员会。会计员、助理会计师,由县级评定委员会考核评定,
县(区)人民政府或相当于县级的业务主管部门授予职称,报地、市人事局和有关主
管部门备案;会计师由行署、市一级评定委员会考核评定,行署、市人民政府或相
当于行署一级业务主管机关授于职称,并颁发证书,报省人事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
案;高级会计师由省级评定委员会考核评定,省人民政府授予职称并颁发证书,报
国家人事局和中央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截至1983年8月底统计,全省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共计115017人,其中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104129
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10888人。应参加职称评定的82797人,占总人数
的71.99%。已评定(包括复核1978年以前授予的职称)职称的35418人,占应评定人
数的42.78%。共评出高级会计师9人,会计师3360人,助理会计师9088人,会计员
22961人。1983年9月,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暂停,并进行整顿,会计技术职
称评定也即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