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预算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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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管理〗
〖科目〗〖报表〗〖记帐方法〗〖凭证〗
建国初期,山东仍沿用革命根据地时期的会计制度。1950年9月, 财政部根据
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及《关于统一管理1950年度财政收支
的决定》精神,按收付实现制的财政管理方法,对财政会计的会计年度、会计科目、
会计报表等具体问题,作出统一规定。山东省执行财政部的规定,会计年度采用历
年制,从年度开始,每3个月为一季度,6个月为一期,依此办理月结、季结、期结
和年度的总决算。对收支年度的划分,收入以12月31日前基层库入库者为限,支出
以12月31日前各级基层开支机关支出者为限。会计科目分为岁入、岁出、资产、负
债和资产负债共同类5类。类以下设款、项、目,在编制传票、 登记帐簿及编制会
计报表时,均按照规定的款、项、目填列。岁入类设:公粮收入、各项税收、国营
企业收入、清理仓库收入、其他收入、发行公债收入、贷款收入、财政透支收入、
上年度结余等;岁出类设:军事费、经济建设投资、文化教育卫生费、行政费、社
会事业费、债务、货币折差、其他支出等;资产类设:金库结存、粮食结存、实物
结存、经济建设投资、债款总额、预付经费、库存未达等;负债类设:应付运输支
票、应付债款、经济建设投资总额、暂收款项、岁入未达等;资产负债共同类设:
区省往来、省县往来、其他往来、财政余亏等。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年报 3
种。月报包括总帐科目余额表、岁入岁出类各科目累计明细表、资产负债及资产负
债共同类各科目累计明细表、各种库存报告表;季报包括种类与月报相同;年报包
括总帐科目余额表、年度岁入岁出预算决算比较表、资产负债表、年度岁入岁出决
算明细表、资产负债及资产负债共同类各科目明细表、各种库存表。
1951年1月,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 省财
政厅设置总会计,采用复式簿记原理和现金收付记帐方法登记帐目,如事实需要,
各级总会计得改用借贷记帐方法登记帐目。粮食、实物及其他非本位币的收付,概
按法定比价折合人民币记帐,并在岁入岁出明细分类帐内另立帐户记载有关粮食收
付的数字。村(乡、镇)财政会计制度,由各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
案。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类。原始凭证包括各项收入的解款书、各
种金库库据、各项收入退还的申请书及退还书据等共16种;记帐凭证分收入传票和
支出传票两种。会计帐簿设传票汇总表(或日记帐)、总分类帐、各种明细分类帐、
各种登记簿4种。会计报表:增加日报,以“报到”为基础, 反映本级财政收支及
库存情况,仅一种会计报表,即库存日报表;月报以“报到”为基础,反映本级总
会计每月财政收支及库存情况,包括5种报表,即总分类帐科目余额表、 各种岁入
岁出分月累计情况表、预付经费明细表、暂收款项明细表、往来款项明细表;季报
类会计报表分为“本级”及“汇总”两类,本级类包括季度岁入岁出计算表、各种
季度岁入岁出计算明细表,汇总类包括季度总分类帐科目余额汇总表、各种季度岁
入岁出分月累计情况汇总表、季度岁入岁出计算汇总表、各种季度岁入岁出计算明
细汇总表;年报类会计报表分为“本级”及“汇总”两类,本级类包括9 种报表,
汇总类包括7种报表。
1952年,在县(市)人民政府财政科(局)设置总会计,会计记帐改用复式簿记原
理,以借贷记帐方法登记帐目,但各级总会计得参照事实需要改用收付记帐方法。
会计科目的分类,取消了资产负债共同类,增加拨款类。岁入、岁出两类科目,均
根据批准的岁入和岁出总预算所列各“款”的名称设置;拨款类设基本建设资金拨
款、行政费及事业费拨款科目;资产类科目设金库存款、库存粮食、库存实物、企
业投资、粮款实兑换、折差、上级往来、所属往来、其他往来、下年度往来、财政
积累,共11个科目;负债类科目设置暂收款项、应付运输支票、应付公债、应付外
债、折旧积存、折差、上级往来、所属往来、其他往来、上年度往来、财政积累、
本年结余,共12个科目。会计原始凭证增加专业银行的拨款专用报告。会计报表仍
分为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4类, 其中:月报表取消原各种岁入岁出分月累计情
况表,设月份岁入和月份岁出预算执行情况两个表,取消往来款项明细表,设上级
往来和其他往来两个明细表,增加库存粮食和实物两个明细表;另新增5 种汇总月
报表。季报取消原季度总分类帐科目余额汇总表,其他季报表均由原来的岁入岁出
一个表,分设岁入和岁出两个表。年报汇总类报表由原来的7种改为8种。
1953年1月起,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两大类。 其中资产科目分为金库存
款、预算支出、往来款项3类,共15个总帐科目;负债科目分为预算收入, 往来款
项、预算执行结果3类,共12个总帐科目。改以记帐凭单作记帐凭证。 个别总会计
如因条件特殊,仍用传票作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设记帐凭单登记簿、总分类帐、
明细分类帐、各种补助登记簿4种。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年报3大类,取消了
日报。
1954年1月起,执行新的总预算会计制度。年度预算支出,改为以截至12月 31
日止各机关已列为预算支出者为限;其通过交通银行的基本建设支出,以截止12月
31日止已经交通银行经办行支付为限。会计科目仍分为资产、负债两大类。资产科
目分为货币资金、预算支出及拨款、往来款项3类,共13个总帐科目; 负债科目分
类未变,总帐科目减为10个;为了处理代管中央经费的收付事项,暂设资产负债表
外科目,设代管经费存款、拨出代管经费、拨入代管经费等总帐科目。会计原始凭
证有12种,原始凭证经检查认为正确完整时,应即按照会计科目进行整理,加盖记
帐凭单戳记并填注有关事项后,作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设序时帐、总分类帐、预
算收入明细帐、预算支出明细帐、经费拨款明细帐、暂收款项明细帐、往来款项明
细帐、代管款项明细帐和补助登记簿9种。会计报表:月报设预算收入月报表、 预
算支出及拨款月报表、预算收入汇总月报表、预算支出及拨款汇总月报表、预算收
支未达估计表;季报设预算收支计算表、定员定额情况表、预算收支计算汇总表、
定员定额汇总情况表;年报表包括收入支出总决算表类、资产负债表类、附表类。
1956年1月起,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地方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 会计科
目简化为12个总帐科目,资产类设地方预算存款、地方预算基本建设存款、地方机
关经费存款、地方预算周转金存款、在途款、地方预算支出、贷给下级的短期贷款;
负债类设地方预算收入、暂收款项、由上级借入的短期贷款、地方预算周转金、地
方预算结余。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单,原始凭证包括8 种:预算和财务
部门的拨款通知单、人民银行送来的基本存款户抄帐单和凭证、人民银行送来的地
方预算周转金存款户抄帐单、地方单位预算机关的会计报表、建设银行的基本建设
拨款月报或拨款汇总月报、收入机关通知更正预算科目和暂收款转帐的凭证、直辖
市和市税务机关的地方预算收入缴纳清单、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经过的凭证
和文件(此8种原始凭证,一直沿用到1984年)。会计帐簿设序时帐、总帐、明细帐(
地方预算收入明细帐、地方机关经费存款明细帐、地方预算支出明细帐、贷款借款
明细帐)和各种补助登记簿。会计报表:月报只设地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季报
设资产负债表、地方预算收支计算表、定员定额情况表;年报与1954年同。1958年
7月,简化地方预算总会计报表,一是原有季报表全部取消;二是简化月报, 取消
了7个主要“项”,并将6个往来科目合并为2个。
1960年1月起,省级和青岛、昌潍等市、地实行经费限额拨款办法, 会计科目
增设地方预算限额结算支出(未实行限额拨款的市、地未增设)。会计帐簿改设总帐、
明细帐两类。会计报表增加了半年报,报表种类与季报基本相同。1962年,曾增设
积压物资和清理拖欠、积压物资和清理拖欠财政收入2个总帐科目。1963年, 会计
科目又增加了地方预算上年结余存款,地方预算专案拨款存款等 14 个总帐科目。
1964年6月,根据财政部《关于简化地方总预算会计报表的通知》, 取消了月报中
有关附加收支的项目,月报中反映资产负债科目的指标大部分予以简化;季报两季
度报一次,称半年报,其内容也大大简化。
1966年1月起,会计科目分别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余划为3类,共设21
个科目。资金平衡方法由原来资产负债对应平衡,改为资金来源减运用等于结存的
平衡方法。记帐方法,取消借贷记帐法,实行以资金活动为主体的收付记帐法。统
一记帐凭单格式。会计帐簿,原来的“借、贷”字样,均改为“收、付”字样,各
种明细帐的格式内容,经费拨款,过去按“款”与“户”设帐,改为不分“款”只
分“户”设帐;预算收入的明细帐,由按日记帐改为按旬记帐。在总帐科目中,凡
有“附加”二字的,均改为“预算外”字样。
1968年9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改革财政报表的通知》,取消了9种会计报表 (
包括月、季、半年报)。同年10月, 对地方财政年度决算报表等又进行了较大的简
化。
1978年起,执行省财政局制定的《山东省地方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会
计科目共设19个,较1966年减少“农业银行拨款”、“在途款”两个总帐科目。会
计报表仍设旬、月、季、年报4种。
1984年1月起,执行财政部颁发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 以“收付实
现制”作为结帐基础。预算收入,以本年度缴入基层国库的数额为准;支出,除另
有规定外,都以本年度各预算单位由基层银行开户行支出的数额为准。会计科目,
国家预算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分别核算,分别设帐,各自平衡。预算资金部分共设
23个总帐科目,资金来源类设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
与上级往来、中央借用地方财政款、预算暂存、预算周转金、预算结余、地方政府
购买国库券共10个科目;资金运用类设经费拨款、拨存建行款、拨存农行款、预算
支出、限额结算支出、上解支出、补助支出、与下级往来、地方借给中央财政款、
预算暂付等10个科目;资金结存类设国库存款、库存国库券、在途款3个科目。 预
算外资金部分共设13个总帐科目。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
和“记帐凭单”。原始凭证主要有国库报来的各种预算收入日报表及其附件,各种
预算拨款和转帐收款凭证,各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支出月报和建行、农行的基建支
出月报,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经过的凭证和文件;记帐凭单根据原始凭证归
类整理编制。会计帐簿仍设总帐、明细帐,明细帐主要包括收入明细帐、拨款明细
帐、支出明细帐、往来明细帐、“国库存款“和“库存国库券”明细帐等。各级总
预算会计仍按旬、月、季和年分别编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