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堂及学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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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补助费〗〖财政〗〖支出〗〖清朝〗〖文教费〗
〖京师法律学堂〗〖京师齐鲁学堂〗〖学堂经费〗
1904年山东选送22名学生赴京师大学堂学习,每年支津贴银1584两,1908年实
支津贴银1333.2两。1905年成立京师法律学堂,山东每年认解学堂经费银2000两和
学生津贴银2280两。1906年成立京师齐鲁学堂,山东每年拨经费银6000两,1908年
和1909年各拨银 3000 两。 清末用于外省学堂经费与学生津贴的支出, 年均银约
12300两。另外对省内各地的公、私立学堂也给予经济补助,1908 年受补助的学堂
16处,补助银20525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