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学使衙门与学务公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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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教费〗〖财政〗〖支出〗〖用途〗〖提学使衙门〗
〖学务公所经费〗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改山东学政衙门为提学使司,负责全省学务,1907年后
年支提学使俸廉、公费及员司薪津、书役工食、弁勇薪饷等项银共 18312. 8 两。
1906年,提学使衙门内设立学务公所,负责全省教育及其经费筹拨,1908年,该所
年支员司薪津银35725.37两;各项杂支,包括查学川资、收发所房租、找领工料、
书役弁勇工食及其他杂支银12903.86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