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外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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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外交费〗〖项目〗〖财政〗〖支出〗〖用途〗
北京政府统治时期,外交费属国家财政支出系统。初期包括省外交司,济南、
烟台两交涉署及东海关等涉外机构经费。1919年增加省长公署外交经费。1920年又
增加第五师驻潍坊交涉费及龙口商埠局交涉费。1925年张宗昌统治山东后又增加督
军军需课交涉费。1912年至1926年11月(缺1924年度),实支880581元,年均 63275
元,占政务、军务费支出的0.45%。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建立后,设立交际处,经费
开支划入行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