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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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党务费〗〖项目〗〖财政〗〖支出〗〖用途〗
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成立后,省党部和各市、县党部陆续建立,遂有党务费支出,
初期包括在行政费内。1931~1935年实支4370252元,年均728375元,占政务、 军
务费支出的5.35%。1933年韩复榘曾下令,除保留历城县党部经费外,其余县党部
经费一律取消。后虽经恢复,但经费支出减少。1935年又以赈灾为名,再次停发各
县党部经费,当年党务费支出由1934年的925200元减少到476950元,下降48.45%,
仅占政务、军务费支出的3.36%。1936年党务费被进一步压缩,仅开支139600元,
占政务、军务费支出的1.02%。抗日战争初期,各级党部或逃或散,党务费开支停
顿。1939年3月山东省政府迁入沂水县东里店后,着手恢复省党部, 当年党务费支
出1617元。此后又逐渐恢复县党部,党务费支出增加,1940年实支47448元, 占政
务、军务费支出的0.72%;1941年实支46998元,占0.48%;1942年达到821192元,
占5.02%。抗日战争后期,党务费由南京国民政府直接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