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协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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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协款〗〖财政〗〖支出〗〖种类〗〖数额〗
协奉天、黑龙江俸饷 光绪以前,每年协拨奉天、黑龙江饷银16.6万两。光绪
以后山东常年入不敷出,每年只认协银5~6万两。1885年加拨银2万两。1908 年实
拨银7.6万两。
协北洋淮军海防军饷 1902年北洋大臣奏准,每年由山东东海关洋税等项下协
拨北洋淮军及海防军饷银15万两,1908年又增拨银1.2万两,共16.2万两。
协吉林边务款 1906年以后,由山东每年协拨吉林边务用款银4万两。
协拨江北提督养廉等款 1905年以前,山东每年协拨江北提督养廉、饭食及公
费银2556两。1905年以后每年协拨银3000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