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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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贸企业收入〗〖财政〗〖收入〗〖来源〗〖建国前〗〖根据地〗
  商贸企业收入 山东革命根据地1940年初即开展商业贸易活动。各机关、部队纷
纷成立贸易机关和商店,当时主要任务是采购物资,克服敌人经济封锁所造成的困
难。为粉碎敌人经济侵略及封锁,1940年12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驻会委员第六次会
议通过了《各级贸易局组织暂行条例》和《贸易暂行条例》,对外实行统制贸易,
保护并促进根据地经济建设,有计划地输出剩余产品,由敌方换取必需品;对内发
展根据地自由贸易,调剂有无,繁荣市场,平衡物价,稳定金融,建立和巩固根据
地自给自足的经济基础。各级贸易局的主要任务除按照贸易政策直接经营商业外,
并组织商民、合作社、机关、军队往来敌占区或其他抗日根据地从事营业或采购。
此后,公营商贸企业有所发展,到1943年8月,已有资金北币320余万元,并采购了
一些军需、民用物资。各级工商局建立后,部队和机关经营的商店统归工商局统一
领导,不以单纯营利为目的,主要在对敌经济斗争、调剂有无、平衡物价上起领导
作用。1944年商贸企业发展较快,滨海区贸易纯利北币340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
1/3,1945年上半年收入即超过1944年全年收入。胶东区1944年贸易纯利达3400万
元。其他地区1945年的贸易纯利也已占财政收入的重要地位。抗战胜利后曾撤销经
济封锁,准许解放区与国民党统治区间自由贸易。但是,由于国民党政府仍对解放
区实行经济封锁以及掠夺、破坏等政策,后又发动内战,1946年7月解放区又实行
对内自由,对外管理的政策,基本上坚持过去的方针。目的是调剂供求,平衡物价,
扶助生产,掌握重要物资,保证战争供给。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一些中小城市陆续解放,为了加强商贸工作的领导,
1948年7月华东财办成立了工商部(后划归山东省政府),8月召开了全省工商会议。
会后统一了胶东、渤海、鲁中南3个地区的商贸工作,工商部之下建立了上下各部
门业务系统,如内地贸易系统、进出口系统及各地的专业公司,成立了全省规模的
棉、烟、猪鬃、西药、电料等专业公司,统一全省资金分配和调度。1948年全省商
贸企业利润北币19769228万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28.51%。1949年全省公营商贸
企业采购原棉3791万斤,粮食33442万斤,烟叶1178万斤;组织工业品供应农村,
如煤油225万斤,柴油75万斤,肥田粉60万斤,豆饼1255万斤,棉纱1.5万件,各种
布145万匹,煮青55万斤,火柴5.4万箱,红白糖156万斤,茶叶10万斤等;对外贸
易进出口额旧人民币4885亿元,合美金6583万元。是年全省商贸企业利润旧人民币
4394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