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解放后铁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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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后,青岛海关在火车站设办事处,主要监管经铁路运输转口输出入货物。
除一般进出口货物外,还有“三来一补”贸易货物。外商投资企业和进出口展览会
的货物,转口输出入货物的主要转口地是深圳、满州里和二连浩特。
  所有经铁路转口输出货物,一律到海关驻火车站办事处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为
保证关税及时入库,部分外地货物也必须到青岛或烟台报关。报关时,需由货主或
其代理人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并交验有关证件。如是“三来一补”
贸易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货物还需递交原材料进口时海关所发的《登记手册》
或《征免税证明表》,出口展品需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展品清单一式二份。货
物卸入车站仓库后,即由海关驻火车站办事处派员前往查验货物,货物装车时,海
关派员监管装车。载运货物的车皮必须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装货完毕后由海关对车
皮施加海关封志。需征出口关税的货物,货主应及时办理完税手续,然后制作海关
关封,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验放情况通知书封入关封,随运单由铁路一起转交
出境地海关。经满州里、二连浩特出口的国际联运货物,仅在青岛和烟台办理申报
和查验手续,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后,将其中二份封入关封由铁路转交出境
地海关,由出境地海关计征关税和编制海关统计,另一份报关单留底备查,不编入
青岛、烟台海关的统计之内。
  经铁路运输转口输入货物运抵青岛或烟台后,由车站负责将货物进境地海关制
作的关封交给海关。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持许可证件、运单、发票等单据以及有关证
明或批准文件等,前往海关驻火车站办事处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接受海关查验,海
关在审核申报单据时并与进境地海关,通过关封转来的有关单据进行通核对。为减
少铁路货运倒流,方便货主,经收货人提出书面申请,海关可派员前往货物到达地
办理海关验放手续。铁路运输进口货物的海关统计由青岛、烟台海关列入编制。
  为进一步促进山东外贸事业的发展,增加创汇收入,青岛海关于1990年与有关
部门商定,在省内开展陆海联运监管业务,方便内地企业的出口产品及早收汇。以
前内地企业的出口产品必须运到青岛报关出口,装火车外运出境后方可结汇。开展
陆海联运监管业务后,内地企业就可到当地或就近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经当
地或就近地海关验放监管装车后,即可到银行结汇。货物运抵青岛后,青岛海关凭
当地或就近地海关的关封介绍监管装车。青岛海关驻火车站办事处在青岛市纺织品
进出口公司实行陆海联运监管业务中的集中报关试点,结果大大缩短了进口原辅料
在车站的滞留时间,使合同履约率提高,结汇时间提前,1年可减少损失30-50万元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