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青岛海关兼办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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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后,商品检验中的化验工作由人民胶海关兼办。1953年
根据海关总署通知,青岛海关将兼办的化验工作机构和人员一并移交商品检验局。
  根据政务院1953年1月9日《管理海关与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实行精简机构合并的决
定》,海关总署并入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成为外贸部的组成部分。青岛海关随
即于1月16日与山东对外贸易管理局合并,仍称青岛海关。在原有的3项任务(征税、
监管、查私)之外又增加3项:1、执行对外贸易许可证管理;2、登记管理进出口厂商
;3、拟定本口岸进出口计划并报中央批准组织实施。为此,青岛海关成立进出口处
及计划室等专职外贸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外贸工作。青岛海关进出口处下设进口股、
出口股(专司审核签发进出口许可证,核算办理进出口报单,更改核定书,登编结汇
许可证,抄录货物应税通知单等外贸业务);计划室下设计划股、商情股、统计股(专
司进出口计划、统计、商情研究、审价、利润物价指数的计算,收集国内外经济信息
等外贸业务)。
  1954年,山东对外贸易局成立。同年4月,青岛海关将进出口计划工作移交省外
贸局。翌年10月,又将进出口处的工作移交省外贸局。至此,青岛海关不再管理外贸
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