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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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之前,青岛海关的审计工作由上级机关负责,由海关总署或山东省审计
部门定期进行审计。1985年12月,青岛海关成立审计室,开始对全关的经费、税费、
查私罚没收入、固定资产、基建工程及其他设备等项目独立地审计监督。
  审计室现有高级审计师1名、审计师1名、注册审计师1名,3人有大学以上学历,
1人为大学专科学历。遵照财经法规和审计法,青岛海关审计室开展各项审计监督
作。并按《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国内部审计标准》及青岛
海关制定的《青岛海关内部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审计。其主要任务是:
(1)财务监督:每年审计关区财务收支,并以此作为财务管理的评价依据。查错防
弊堵漏,加强增收节支。(2)税费审计:重点审查错征、漏征、错退、错补及伪报进
出口货物等问题。从1986年至1992年,累计查阅进出口报关单6千余份,查处偷漏
税款案20余起,追返应补征的关税及代征税3千余万元。(3)开展单项财务审计,如:
罚没物品管理、监管手续费、固定资产、差旅费、单证管理等项审计。针对审计中
存在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先后制订《关于监管手续费的管理规定》、《加强保证
金管理》、《如何加强单证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制约。(4)审计基建、装
饰等工程项目:从1992年起,对关区基建工程(价值50000元以上的工程)修缮工程(
价值5000元以上的工程)的预、决算进行审计。(5)专案审计:对挪用公款、贪污受
贿及干部违规违纪案调查取证,挽回损失数十万元,促进了海关廉政建设。
  1991年,开展财税大检查中共查获偷逃税款1103.5万元,催缴欠款入库905.99
万元,保税货物内销补税5366.75万元,扣留走私、违规汽车19辆。财务检查重点
为:各种税费,两项(能源、交通)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入库,保证金、预算外收支、
社控商品的管理,有无私设“小金库”及违反财经纪律情事。税收检查以征税、减
免税、保税货物的管理为重点。1992年财税大检查的重点是:审查各种经费、税费
帐表及凭证,检查税收征管和《协调制度》实施情况。共查出偷漏税430.55万元,
漏征监管手续费8241元,漏征代报金8854元,全年内销补税3960.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