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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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关筹备时期(1861年),总税务司赫德奏请清政府对海关人员的薪俸作如下
规定。年薪银:副税务司3600两、帮办写字1800两、钎子手840-1200两、通事
600-1200两、书办480两、差役72两、水手72两。
  建关初期,税务司月薪400-500海关两。洋员会计的月薪200海关两。一等一级
帮办225两,二等一级帮办200两,二等二级帮办175两。1901年以后,员工的月薪
有所增加,税务司月薪800-1000海关两,一等一级帮办375两,一等二级帮办350两,
二等一级帮办300两。一般员工洋员的月薪高于华员,内班职员高于外班职员,这
种不合理的工资制度一直延续到1945年人民政权接受东海关为止。
  同样,胶海关的薪俸相对其他行业来说是比较高的,但在关内,洋员的薪俸比
华员要高出几倍。员工在两年的工作中没有出现差错,便可以增薪,一般以半个月
为1次发薪期。
  1929年海关人事制度变动后,胶海关税务司的薪俸为每月500元(洋元),科长
150元,科员80-100元,秘书70元,书记40元,工役和卫兵12元。
  抗日战争时期,东海关、胶海关由日本人把持,税务司每月的在职薪金为1650
元(当时通用货币“联银券”和“中储券”),另外还有职务津贴800元,临时津贴
2637元,家属津贴1037元等;洋员副税务司和华员副税务司的津贴分别是1050元和
700元;同等级的其他津贴洋员比华员高出许多。同级税务员中外籍人员750元,华
员500元,临时津贴相差甚多,洋员是2025元,华员是1400元。一般同级的监查员
津贴,洋员270元,华员180元。工役中高薪的拿到20元,低的15元,上述对比可以
看出胶海关在工资待遇上是不平等的。1946年以后通货膨胀遍及全国,胶海关发薪
以美元、银元、法币或金圆券等货币为主。
  1945年解放初期,山东解放区在烟台、威海、龙口海关对旧职人员的薪金没有
统一的标准,而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比照解放前旧职员工的薪金标准发给。
  东海关暂定职员每人每月小麦250斤,工人每人每月180斤。
  威海海关,暂定不分等级,每人每月粗粮60斤,菜金50元(北海币),木柴60斤。
家属每人每月发给救济粮30斤。10月起,改按职务等级发给小麦,最高者小麦每月
300斤,最低者130斤,按小麦实价每斤北海币7元折算发给现钞。
  龙口海关,则每人每月发给北海币500元。9月份起,增发救济金每人每月500
元。
  从1945年11月21日始,胶东区工商局正式决定旧职员工薪金以小麦150-300
斤为准,下令通知各地工商局所属海关遵照执行。直到1948年冬季,山东省工商
部与烟台市委确定海关旧职人员薪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苞米450斤,最低250斤。
  截止1949年上半年,实有的薪金制职工17人(内有龙口关1人),其薪金标准仍
执行1948年冬省工商部和中共烟台市委的规定,最高不超过苞米450斤,最低者250
斤,主要办事员与股长薪金仅有苞米380斤。
  1949年6月,胶海关被青岛市军管会接管,为从大局着想,在工资问题上,原
则上原职原薪不动,以面粉和小米为换算单位,职员最高月薪32袋(代理税务司),
计1408斤,折合人民币96000元(旧币)。职工最低15袋计676斤,折人民币46080元(
旧币),每月1、2日和15、16日支付。不久进行减薪调整,逐步调整、废除旧海关
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在当时经济还很困难的状况下,缩短与人民平均水平的距离。
方法是分为三等逐级累进减薪,15袋以下者减20%,16袋以上至25袋者部分减30%,
26袋以上者减40%。
  1950年青岛海关依照海关总署及青岛市其他机关的薪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别
进行调整,尽可能照顾一些生活困难的员工,一些旧海关的职员对此举不甚满意,
1-5月份每月请事病假28人,6-12月份每月有74人请假,但这种情况很快得到了转
变。
  而后根据海关总署的指示开始实行工资分制。
  实行工资分制后,全关工资平均降低了11.09%,工资分的换算是,每一分所含
实物的种类与数量为食粮0.80市斤、白布0.20市尺、植物油0.05市斤、盐0.02市斤、
煤2.00市斤。
  1951年以后青岛海关进行了工资调整,将一些干部的包干制逐步改为全国统一
标准的工资制。1953年共调资45人,有37人由包干制转为工资制。1954年上半年上
调工资人员40名,占全关总人数的21.05%,其中科长5人、股长12人、科员9人、办
事员14人,工资上调率2.3%,实际提升工资967个工资分,占工资总数的2.19%。经
过此次调整,基本上解决了员工在工资等级上(特别是中上层干部)所存在的明显不
合理现象。11月进行了一次调整,上调工资人数26人(包括烟台分关5人)。同年国
家规定了新的工资标准级别和款数,工资标准共分11种,青岛海关的职务评定就根
据新规定进行的。
  1955年有总人数119人,根据工资表评定,全关职工月工资总额7213元,平均
月工资60.61元。
  1956年10月,青岛海关进行了工资改革,各类人员工资比年初均有所增长,行
政人员平均增长10.37%,司机技工平均增长10.87%,勤杂人员平均增长9.57%。工
资改革后,人员总数99人,月工资总额6691元,平均工资67.59元。比1955年增长
11.50%。1957年全关月工资平均68.1元,1958年全关工资月平均70元,1959年全关
65人,月工资总额4417.47元,1961年全关68人,月工资总额4523.90元,1963年全
关月平均工资67.2元,1966年全关65人,平均月工资62.10元,此后青岛海关的平
均工资逐渐下降。1968年84人,月工资总额4850.65元,每人平均月工资57.70
元,1972年全关人数79人,月工资总额4302.27元,月平均每人为54.45元。1974年
全关112人,月工资总额为6566元,人平均月工资53.82元,1976年全关142人,月
工资总额6815.57元,人均月工资48.00元。1977-1978年有61人增加工资,占全关
人数42%。
  1979年,青岛海关又进行了升级增薪,此次共有66人增加了工资,占总人数的
44%,平均每人增加6.52元,全关的月工资总额由原来的7867.70元升至8303.70元,
个人平均月工资也由49.80元升至52.50元,青岛海关的工资水平开始上升。1980年
全关166人,月工资总额为8902.40元,人均月工资53.62元。1983年根据国务院和
海关总署文件精神为全关224人调整了工资,其中25人调了两级。
  1985年10月青岛海关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关于工资改革的指示精神,对全关区
的工资进行了改革,每个职工的工资都有所增加,这是自1977年以来第4次工资调
整,增资幅度较大,全关职工的生活有了普遍的提高。全关按职务套改工资标准的
有84人,其中行政人员72人、技术人员12人,没有职务按现行工资额就近套改的
249人。工资改革后的月增资额为6471.14元,月人均增资额为17.03元,1985年7-
10月实际补发的工资总额为22043.28元。
  1987年9月,青岛海关又对关区部分工作人员调整了工资,按规定调整了74人
工资,补发工资5878元,此外年底进行的职改又为高、中、初级职务中的75人,每
月平均增资13.99元。
  1988年为78名行政、专业技术人员增资。1989年实行船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有4名船员月增资34元,同时将船员的水陆差增加个人月工资的10%。同年全关增资
396人,其中行政人员352人,工人44人,月增资2904元,本年共补发工资8803元,
全关727人,年工资总额74.2万余元。1990年青岛海关修改现行工资标准,将各职
务的起点工资标准和最高工资标准分别提高两个档次。全关区818人,年工资总数
94.7万余元,比1989年增加20.5万。1991年全关区总人数884人,年工资总额为111.
7万元。1992年全关区916人,年工资总额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