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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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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关筹备时期(1861年),总税务司赫德奏请清政府对海关人员的薪俸作如下 规定。年薪银:副税务司3600两、帮办写字1800两、钎子手840-1200两、通事 600-1200两、书办480两、差役72两、水手72两。   建关初期,税务司月薪400-500海关两。洋员会计的月薪200海关两。一等一级 帮办225两,二等一级帮办200两,二等二级帮办175两。1901年以后,员工的月薪 有所增加,税务司月薪800-1000海关两,一等一级帮办375两,一等二级帮办350两, 二等一级帮办300两。一般员工洋员的月薪高于华员,内班职员高于外班职员,这 种不合理的工资制度一直延续到1945年人民政权接受东海关为止。   同样,胶海关的薪俸相对其他行业来说是比较高的,但在关内,洋员的薪俸比 华员要高出几倍。员工在两年的工作中没有出现差错,便可以增薪,一般以半个月 为1次发薪期。   1929年海关人事制度变动后,胶海关税务司的薪俸为每月500元(洋元),科长 150元,科员80-100元,秘书70元,书记40元,工役和卫兵12元。   抗日战争时期,东海关、胶海关由日本人把持,税务司每月的在职薪金为1650 元(当时通用货币“联银券”和“中储券”),另外还有职务津贴800元,临时津贴 2637元,家属津贴1037元等;洋员副税务司和华员副税务司的津贴分别是1050元和 700元;同等级的其他津贴洋员比华员高出许多。同级税务员中外籍人员750元,华 员500元,临时津贴相差甚多,洋员是2025元,华员是1400元。一般同级的监查员 津贴,洋员270元,华员180元。工役中高薪的拿到20元,低的15元,上述对比可以 看出胶海关在工资待遇上是不平等的。1946年以后通货膨胀遍及全国,胶海关发薪 以美元、银元、法币或金圆券等货币为主。   1945年解放初期,山东解放区在烟台、威海、龙口海关对旧职人员的薪金没有 统一的标准,而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比照解放前旧职员工的薪金标准发给。   东海关暂定职员每人每月小麦250斤,工人每人每月180斤。   威海海关,暂定不分等级,每人每月粗粮60斤,菜金50元(北海币),木柴60斤。 家属每人每月发给救济粮30斤。10月起,改按职务等级发给小麦,最高者小麦每月 300斤,最低者130斤,按小麦实价每斤北海币7元折算发给现钞。   龙口海关,则每人每月发给北海币500元。9月份起,增发救济金每人每月500 元。   从1945年11月21日始,胶东区工商局正式决定旧职员工薪金以小麦150-300 斤为准,下令通知各地工商局所属海关遵照执行。直到1948年冬季,山东省工商 部与烟台市委确定海关旧职人员薪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苞米450斤,最低250斤。   截止1949年上半年,实有的薪金制职工17人(内有龙口关1人),其薪金标准仍 执行1948年冬省工商部和中共烟台市委的规定,最高不超过苞米450斤,最低者250 斤,主要办事员与股长薪金仅有苞米380斤。   1949年6月,胶海关被青岛市军管会接管,为从大局着想,在工资问题上,原 则上原职原薪不动,以面粉和小米为换算单位,职员最高月薪32袋(代理税务司), 计1408斤,折合人民币96000元(旧币)。职工最低15袋计676斤,折人民币46080元( 旧币),每月1、2日和15、16日支付。不久进行减薪调整,逐步调整、废除旧海关 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在当时经济还很困难的状况下,缩短与人民平均水平的距离。 方法是分为三等逐级累进减薪,15袋以下者减20%,16袋以上至25袋者部分减30%, 26袋以上者减40%。   1950年青岛海关依照海关总署及青岛市其他机关的薪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别 进行调整,尽可能照顾一些生活困难的员工,一些旧海关的职员对此举不甚满意, 1-5月份每月请事病假28人,6-12月份每月有74人请假,但这种情况很快得到了转 变。   而后根据海关总署的指示开始实行工资分制。   实行工资分制后,全关工资平均降低了11.09%,工资分的换算是,每一分所含 实物的种类与数量为食粮0.80市斤、白布0.20市尺、植物油0.05市斤、盐0.02市斤、 煤2.00市斤。   1951年以后青岛海关进行了工资调整,将一些干部的包干制逐步改为全国统一 标准的工资制。1953年共调资45人,有37人由包干制转为工资制。1954年上半年上 调工资人员40名,占全关总人数的21.05%,其中科长5人、股长12人、科员9人、办 事员14人,工资上调率2.3%,实际提升工资967个工资分,占工资总数的2.19%。经 过此次调整,基本上解决了员工在工资等级上(特别是中上层干部)所存在的明显不 合理现象。11月进行了一次调整,上调工资人数26人(包括烟台分关5人)。同年国 家规定了新的工资标准级别和款数,工资标准共分11种,青岛海关的职务评定就根 据新规定进行的。   1955年有总人数119人,根据工资表评定,全关职工月工资总额7213元,平均 月工资60.61元。   1956年10月,青岛海关进行了工资改革,各类人员工资比年初均有所增长,行 政人员平均增长10.37%,司机技工平均增长10.87%,勤杂人员平均增长9.57%。工 资改革后,人员总数99人,月工资总额6691元,平均工资67.59元。比1955年增长 11.50%。1957年全关月工资平均68.1元,1958年全关工资月平均70元,1959年全关 65人,月工资总额4417.47元,1961年全关68人,月工资总额4523.90元,1963年全 关月平均工资67.2元,1966年全关65人,平均月工资62.10元,此后青岛海关的平 均工资逐渐下降。1968年84人,月工资总额4850.65元,每人平均月工资57.70 元,1972年全关人数79人,月工资总额4302.27元,月平均每人为54.45元。1974年 全关112人,月工资总额为6566元,人平均月工资53.82元,1976年全关142人,月 工资总额6815.57元,人均月工资48.00元。1977-1978年有61人增加工资,占全关 人数42%。   1979年,青岛海关又进行了升级增薪,此次共有66人增加了工资,占总人数的 44%,平均每人增加6.52元,全关的月工资总额由原来的7867.70元升至8303.70元, 个人平均月工资也由49.80元升至52.50元,青岛海关的工资水平开始上升。1980年 全关166人,月工资总额为8902.40元,人均月工资53.62元。1983年根据国务院和 海关总署文件精神为全关224人调整了工资,其中25人调了两级。   1985年10月青岛海关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关于工资改革的指示精神,对全关区 的工资进行了改革,每个职工的工资都有所增加,这是自1977年以来第4次工资调 整,增资幅度较大,全关职工的生活有了普遍的提高。全关按职务套改工资标准的 有84人,其中行政人员72人、技术人员12人,没有职务按现行工资额就近套改的 249人。工资改革后的月增资额为6471.14元,月人均增资额为17.03元,1985年7- 10月实际补发的工资总额为22043.28元。   1987年9月,青岛海关又对关区部分工作人员调整了工资,按规定调整了74人 工资,补发工资5878元,此外年底进行的职改又为高、中、初级职务中的75人,每 月平均增资13.99元。   1988年为78名行政、专业技术人员增资。1989年实行船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有4名船员月增资34元,同时将船员的水陆差增加个人月工资的10%。同年全关增资 396人,其中行政人员352人,工人44人,月增资2904元,本年共补发工资8803元, 全关727人,年工资总额74.2万余元。1990年青岛海关修改现行工资标准,将各职 务的起点工资标准和最高工资标准分别提高两个档次。全关区818人,年工资总数 94.7万余元,比1989年增加20.5万。1991年全关区总人数884人,年工资总额为111. 7万元。1992年全关区916人,年工资总额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