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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报送总署的统计报表与报单有若干变动。为便于稽考采用新表格寄单
清表,使每期所寄清单有案可查。表内将每张报单号码填明,并将逐日税收总额分
别填入以资核对。烟台海关的贸易简报于每月10日前寄送青岛海关,编入青岛海关
贸易简报内一并报送海关总署。
  1953年,关局合并后,青岛海关将资料股与对外贸易管理局调研科的统计部分
合并为统计股,隶属于计划室。是年,废除报关单制度。在改用许可证副本(统计
联)及作业单据的副本作为统计原始资料后,青岛海关设立计划进度表并逐日检查,
对具体统计工作以及与有关业务部门的配合均有明确规定。并建立《统计指标分工
负责审核制度》,设专职审核人员负责全面审核,以求提高统计的正确性及及时性。
  1963年,原填报的货运违章和事故统计表,改为货运违章和事故情况记录单,
作为原始统计资料直接向海关管理局报送,由局统计处机器汇总制表。退运货物事
故统计以寄送局统计处的退运货物明细单作为原始资料,不再寄送记录单。原规定
编送的货运监管和检查揭发货运事故季报,除将其附件货运违章和事故情况统计表
和重点物资货运情况统计表予以取消,货运基本情况统计表单独寄送,其他统计仍
照例报送。
  1982年,为提高统计质量促进有关公司改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制单质量,试
行《填报差错卡片》,将审单中发现的差错载入卡片每月累计1次,以简报形式通
知有关单位改善制单质量,并建立出口商品价格积累资料以便核查出口单价。由于
统计质量提高和及时完成统计,自是年7月起总署对青岛海关的资料免于复核。
  1984年,为健全统计部门与货管、征税部门的配合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确定初
审、复审的准确率标准。
  1985年,青岛海关根据《海关统计制度》,与各有关外贸单位建立信息反馈关
系。
  1986年,实行以数据磁带传递统计资料,将磁盘(磁带)送往上海海关,两关的
数据转录为1盘磁带后送总署统计处。青岛海关的磁带包括未配备电子计算机的烟
台海关的统计资料,但关别代号分别列出。
  1988年,青岛海关业务统计在填报海关后续管理本年1月份统计数字时,另表
填报去年年末统计数字进行汇总。此后每年填报1月份数字均此规定表式填报。9月
起,海关统计为减少中间转录加快数据汇总,将磁带直接送至北京海关计算中心。
  1990年,为完善统计程序制度和各项操作规范,青岛海关根据本关特点制订《
海关业务统计工作制度》、《初审工作质量反馈办法》、《统计工作流程》等8个
工作制度办法。为健全单据交接制度,制订各处室、各下属海关与综合统计处的单
据交接操作规范,使有关单据准确、齐全、及时送达统计处。
  1991年,根据青岛关区计算机发展规划和总署统计快报计算机联网要求,为实
现关区多种业务数据计算机联网传递,成立网络工程小组,建立以青岛海关VAX\
750机为信息处理中心的计算机数据通信网。经1年试联,开通烟台、威海、石臼、
济南、淄博、龙口、潍坊海关计算机联网,正式传送海关贸易统计、业务统计、税
源分析、技术设备效能统计等数据,并与总署计算机中心实现贸易统计数据联网。
青岛海关移植开发的H883报关自动化系统在海关进口报关大厅联网开通,实现货管、
征税、统计一条龙计算机处理,和海运、空运环节VAX-II\750计算机运行的海关
贸易统计自动化,全年共处理报关单87753张(不包括二次录入),保证了统计快报、
统计磁带的准时上报,该机与其它各类微机已成为统计业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