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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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统计是反映对外贸易货物通过设关口岸实际进出口数量的统计,是以实际
进出口货物为调查对象,反映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的真实情况。
  东海关、胶海关从建关之日即开始编制本关各项业务统计,不间断地编制季报、
年报和十年报告等,记载大量原始资料,内容涉及到当地社会、经济、政治、军事、
人文、地理等各方面,其中详尽的关税统计又成为记录列强分赃勒赔的重要史料。
  解放区各海关建立后,借鉴东海关、胶海关统计工作方法,建立了人民海关的
统计制度,各自开始了业务统计。1948年4月1日,山东省工商总局制订《海口进出
口货物统计的具体规定》,对各解放区海关统计工作规定统一格式和要求。1948年
底,华东财办又制订实施《进出口统计制度》,为解放区各海关在战时统计工作作
出明确规定。各解放区海关的统计工作逐步的完善和发展,为解放后人民海关的统
计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青岛海关统计工作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海关统计得到各级
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海关统计制度》制定和
实施之后,青岛海关统计工作开始走上正轨。
  1967-1979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海关统计工作停止了10余年,
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1980年2月,在国务院《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中,
明确地将海关统计列为海关任务之一,海关总署会同国家统计局修订了《海关统计
制度》,从1980年1月1日起恢复海关统计。从此,海关统计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
阶段。1987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立法形式把海关统计列为海
关四大任务之一。从此,青岛海关从执法的高度上积极开展统计工作。
  1991年,青岛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的要求,健全并深化海关统计工作制度,增编
专职统计机构、人员,充分开发科技手段,实现统计数据网络传输,建立全方位咨
询服务、监督机制,为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及时提供本地口岸大量的信息和
资料,以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赢得了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