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经济走私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52&rec=159&run=13

  东海关和胶海关建立后,山东省各口岸一般货物走私现象较少,因为旧海关建
立初期,实行值百抽五的低关税制度,走私者获利无几。还由于洋人把持海关,外
国船只进口非法货物无需经非法途径,国内正当商人一般也不愿走私,只有个别要
害部门、民船和旅客贪图小利,少数不法商人低报货值,伪造发票,进行偷税、漏
税走私。
  1915-1928年,在东海关区各口岸以走私出口铜元为主。因日本国内金属矿藏
贫乏,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又急需,所以用各种途径从中国收购银元和铜币偷运出境。
仅1928年,走私铜元532050枚,严重干扰了中国的金融。同时青岛地区走私进口药
品、白糖、烟纸、布匹、酒、杂货等现象也时有发生。1929-1930年,山东海上走
私严重,原由日本进口烟台的洋杂货,大都从福山县的八角口、平畅河等私卸进口,
仅1930年2-3月走私货值达4万多银元。烟台市场上出售的白糖多是走私进口的。此
期间,经胶东各口岸走私进口的人造丝达30余万斤。1930年烟台商人为逃避关税,
将运赴烟台的货物改由威海卸后再走私偷运至烟台。直至10月威海卫收回为止。
1931年,收回威海卫后,胶东武装走私日货猖獗。
  1935年,日本浪人以青岛为基地,大量走私人造丝、白糖进口,私运白银、铜
币和文物出口,偷运白银数额每天达万枚左右。日本浪人还收买汉奸,组成“密输
团”,分别从青岛、烟台冒充旅客私带银元、铜元出口,严重地扰乱了中国的金融
市场。凡开往日本、朝鲜、大连等处的轮船内,常发现冒充旅客私带铜元的人。有
时走私团伙成群聚至码头,并随身携有武器,如有海关阻止,即行闯关,有时将海
关发现的准备偷运的铜元,由船卸下装入汽车,由码头东北门等路口闯出。胶海关
因寡不敌众,难于遏制,是年曾有1次走私铜元达9000多斤。
  1936年10月以后,走私出口铜元减少,但因山东物价飞涨,市场不稳,金融状
况呈下跌趋势,导致不法商人时常伪报货物价格及数量,以达骗税目的。人造丝、
棉纺线、布匹、杂货的走私上升。是年查获走私案671起,货值251775银元。
  1938年,日本再度侵占青岛后,胶海关受日本海军当局控制并执行日伪政府政
令,原属非法私运货品多根据战争需要而取消限禁,大批战略物资及黄金、白银、
珠宝玉器及珍贵文物,通过“合法”与非法途径,经青岛、烟台等港口被掠往日本,
直至日本投降而未见有走私要案被缉获处理。由于胶海关的缉私职权受限,虽然缉
获走私船、货,但经日本驻青海军特务部出具特许证明,即被作为合法进出。1945
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后,青岛港的大多数时间用于军事物资的装卸,海运
贸易萧条。因青岛既有海军基地,又有空军基地,成批的走私货物作为军用物资运
进青岛。美国的军舰和飞机构成外货走私进口的运输队。大量走私进口棉布、药品、
染料等,换取中国的文物、纸、烟、粮、皮革和名贵中药材。即使是美军士兵,也
有私带盘尼西林等西药和其它洋杂货在青岛市公开甚至强行出售牟利的。胶海关对
这一切均无权查缉,不能阻禁。青岛的民族工商业因此倍受冲击和破坏。
  1947年,青岛对外籍船舶除政府批准的以外限制入港,青岛口岸有组织的货运
走私锐减。但由于青岛与其他港口的物品价格差异大,沿海其他口岸运输船的船员
和走私者暗中勾结,偷运洋、土货物却很猖獗。主要走私土产物品是烟草、大米、
面粉等,洋货是卷烟、酒、罐头、人造丝棉、汽车配件等。大部分洋货的来源是:
走私者从驻华美军处以非法手段获取,或是已进口国内但未办理征税的货物及在运
途中盗卸的。本年来往于朝鲜的载货或空载的小汽轮(PUFF-PUFFS)中,有4艘被中
国海军和美国炮艇带往青岛。经全面搜查和严审,证实大部分船员有走私现象。来
自民船的船员走私案值创本年记录,达CNS\2393833500元。此案走私人是以驻汉城
总领事馆海外华人名义伪报进口,实际是合伙走私。
  1948年,签订《中美关于经济援助协定》,美援物资胶海关免税放行。但标有
“美国军用”、“公用”、“救济”、“援助”等字样的货箱免税放行后,全装的
却是美国走私香烟、化妆品和玻璃丝袜等消费品。船员和走私者勾结在沿海港口私
运货物严重,第二季度尤为剧烈。主要走私货物是香烟、面粉、大米、罐头食品、
烟纸、机器部件等。7、8月份,又偏重于盘尼西林等西药的走私。
  1949年上半年,商船进出青岛港时,船员走私烟纸、盘尼西林、链霉素、威士
忌、大米、面粉增多。造成走私的直接原因是军民急需上述物品,船员可从中牟利。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胶东全区解放,但青岛市和潍县及以西以南主
要城镇被国民党军队占领,胶济铁路沿线新走私现象严重。此时,经济走私以粮、
布、食油为主。
  1946年下半年,胶东的西海、南海区敌我形成拉锯战。此时铁路沿线走私比海
口严重,解放区和敌占区间的走私出口以粮、油、肉等为主,入口以布、纱、煤油、
纸、酒为大宗。造成走私的原因是敌占区和解放区粮油差价悬殊,走私粮食乘火车
敌占区给予优先买票,且票价减低2/3,到青岛可赚两倍钱,走私谋利者多。
  1947年,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解放区,此时出现新的走私浪潮。1-2月,国民
党军队占领掖城后,以军队后勤、当地财政部门和商民组成三位一体带半武装性质
的所谓“军民联合站”,对解放区进行经济掠夺,向胶东解放区推销禁入的布、纱、
洋烟、煤油,换取套购解放区的粮、油、肉等主要生活物资。这期间走私形式是:
(1)伪装分散走私,如两件衣服合缝,夹藏粮食,装扮成探亲访友分散私带粮食出
口,布作成衣服多穿几层入口;(2)用合法的方式掩护公开走私,船员多报航行日
期走私粮食、食油,边民以耕地或牧牛方式借机走私牲畜;(3)以货物或物品夹藏
私货,鞋底夹层藏银元,棉花包里藏布匹等;(4)划线定点接力走私,商人在沿线
设走私密站,接力转运;(5)刻制假验讫章、造假税票、报单或涂改税票报单,如1
捆线改10捆,6尺布改成60尺等;(6)武装走私,特务、坏分子勾结落后村民,武装
掩护结队走私。
  1948年上半年,国民党军队在青岛、即墨、兰村等市镇设有“经济合作社”,
一方面通过小商贩到解放区内搜集情报,另一方面,组织小商贩向解放区倾销洋布、
洋纱、火柴、胶皮、红白糖及法币等,换取解放区的粮食、生油、猪鬃等物资。国
民党军队在烟台设有“全民合作社”,专门走私粮食、猪鬃等重要物资,特务、还
乡团用威胁、利诱手段直接强迫群众走私。1948年下半年胶东全区解放,走私现象
减少,但渤海、滨海和滨北解放区走私严重。渤海解放区海岸线东起潍河与胶东相
接,西至狼沱子与华北相连,离天津敌占区甚近,海口河岔相通,渔船、贸易船和
走私船混杂。该区的粮、棉、油、盐丰富,敌占区用大量洋杂货换取或抢购套购,
进行经济掠夺。以民船走私最多,走私方法是实物交换。私货多有夹藏携带,如白
矾包里夹藏冰糖,茶叶箱内藏卷烟、盘纸,船舱里藏洋布等。滨海、滨北解放区的
走私分子从陆地或海上向敌占区走私粮油等物品,换回煤油、洋布、纸张等洋货。
  1949年上半年,青岛地区各海口走私仍很严重,出口以金银为主,进口以粮油
为主。
  解放初期至60年代,山东仅青岛口岸对外开放。从青岛进口走私物品以西药、
糖精、手表、钢笔、玻璃丝袜子、香烟、化学品、滑机油、煤油、柴油及外币为大
宗,出口走私物品为金银、外币、珠宝饰物、古玩、人民币及有价证券为多,走私
的主要路线是往来青岛与香港、日本与青岛之间。参与走私活动的人员主要是船员、
旅客、码头工人和不法商人。因青岛、香港两地物价悬殊,加以高额关税,不法分
子以走私漏税,来牟取暴利;船员贪图小利,走私携带进口的为多,走私方法是把
私货藏于煤舱、夹墙、机器夹缝及其他湿暗、污秽处;利用船舶在外港抛锚过夜期
间,船员勾结当地不法分子,先将私货打成油布包投入海中,再由接应人乘舢舨前
往捞起,运至偏僻岸边,以此逃避海关查缉;旅客用行李和人身夹带走私,在行李
内藏匿手表、黄金、钢笔等,有的还利用人体藏带方式进行走私。在进出口环节中,
商人用伪报货物名称、规格、价格及搞假成交等方法,进行逃套外汇的也常被查处。
  自1949年6月2日至1953年底,青岛海关查发走私案值45万余元。经“五反”运
动暴露,青岛市解放后4年内走私货值达458万余元,其中逃套外汇412万余元,占
总值的81.76%。
  1960-1962年,国民经济处于困难时期,国内生活用品紧缺,外货在黑市交易
活跃,不法商人、摊贩与走私分子勾结起来,进行洋货倒卖。走私分子利用邮递物
品夹寄走私案件也有增加,而远洋船员参与走私活动的案件大为减少。这个时期青
岛地区走私进口火石、糖精、手表、西药和刀片等物品为多,走私出口物品仍为金、
银、外币、珠宝和古玩。此后,走私现象逐年减少,直至70年代后期,集团性走私
较少,多为个人携带物品走私,案值一般较小。对外贸易全由国家经营,该时期无
货物走私案件查发。
  1978-1983年,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对外贸易经营权限由单一的
国营外贸专业单位扩展到多种形式的经贸单位。对外经贸有了发展,但同时不可避
免的出现了一些走私违法现象。在青岛口岸的走私是大宗私货南北贩运。走私物品
南来的主要是手表、收录机、电视机、电算机(计算器)等洋杂货,自北南去的以黄
金、银元、文物为主。
  1984-1992年,走私活动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走私案
件,案值大幅度增加;二是大案要案增加;三是海上走私案件尤为突出;四是走私
方法由隐蔽到公开;五是货运渠道走私较前几年大有增加,而私货品种无论从数量、
档次、金额均属历史空前。

          旧海关查缉经济走私情况统计表
表4-1
┌───┬────┬───┬────┬───┬────┬───┬────┐
│年代 │罚金  │罚没值│缉私酬金│情报费│进口补税│海关 │单位  │
├───┼────┼───┼────┼───┼────┼───┼────┤
│1938 │0.3   │12.9 │1.3   │6.3  │4    │东海关│万元国币│
├───┼────┼───┼────┼───┼────┼───┼────┤
│1940 │4.7   │31  │10   │0.8  │3.1   │东海关│万元国币│
├───┼────┼───┼────┼───┼────┼───┼────┤
│1941 │2.6   │12.5 │13   │2   │7.5   │东海关│万元国币│
├───┼────┼───┼────┼───┼────┼───┼────┤
│1945 │1088  │2.6  │16.6  │3.7  │2.8   │胶海关│万元美金│
├───┼────┼───┼────┼───┼────┼───┼────┤
│1945 │    │99  │19   │   │    │胶海关│万元国币│
├───┼────┼───┼────┼───┼────┼───┼────┤
│1946 │13252  │6800 │3430  │4256 │6798  │胶海关│万元国币│
├───┼────┼───┼────┼───┼────┼───┼────┤
│1947 │625962 │19440 │19174  │40952 │32602  │胶海关│万元国币│
├───┼────┼───┼────┼───┼────┼───┼────┤
│1948 │94159  │22238 │52446  │7866 │13058  │胶海关│万元国币│
├───┼────┼───┼────┼───┼────┼───┼────┤
│1948 │9.5   │13  │3.6   │1   │5.7   │胶海关│万元金元│
├───┼────┼───┼────┼───┼────┼───┼────┤
│1949年│1-6月1日│823592│    │   │    │胶海关│万元金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