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山东解放区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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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解放区海关始建于1945年。抗日战争期间,山东各解放区人民在中共山东
省委的领导下,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建立了担负海关职责的基层工商税务所、站,
征收关税查缉走私,积极参与抗日战争中对敌人的经济斗争。日本投降后,胶东抗
日民主政府接收了烟台、威海、龙口、石岛等旧海关,以抗战期间培养的工商税务
干部为骨干,吸收大部分旧海关职员,建立了解放区人民独立自主的新海关。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形势发展,1946-1948年期间又先后在渤海、滨海、滨北等
解放区相继建立了人民海关,并在山东沿海各口岸(青岛港除外)设立了海关分支机
构,形成了山东4个地区海关,共有海关工作人员1083人。
  山东解放区海关是在战争年代建立的,是山东人民民主政府领导下的一个重要
部门,是设在解放区的海港和解放区与敌占区交界地的行政管理机关。其基本任务
是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指导下,管理对外贸易、查验进出口运输工
具及其所载货物、进出境旅客及行李物品、稽征关税和港务费、对敌实行经济封锁
及进行进出口货物统计等。
  山东解放区海关全体人员在艰苦的战争年代,冒着生命危险,坚守海关工作岗
位,忠实地贯彻执行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办法,为积极开辟海外贸易和
对敌占区的贸易,支持解放区工农业生产,排斥法币,打击伪钞,巩固本币,争取
军需物资和民用紧缺物资进口,充裕人民政府财政,建立对敌经济封锁和粉碎敌人
的经济封锁,发展解放区的经济,支援人民解放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为
全国解放后接管旧海关,培养了大批优秀干部,为建立人民海关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