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报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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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国前的报关行
  1862年,烟台被辟为通商口岸后,各国商船大量驶入烟台,倾销洋货,抢购中
国的土特产。根据海关规定,所有从国外进口和向国外出口的货物必须报关,国内
货物转口进出烟台也需办理报关手续,由海关查验。因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关税
单、凭证等文件一律用英文,海关由洋人把持,所以专门代客报关的行业逐渐成立。
  1899年,胶海关设立,随着胶澳租借地进出口贸易的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均
以私商经营为主。因胶海关要求报关文件全用德文,加上报关制度繁琐,因而,专
为商行代办报关手续的报关行应运而生。各报关行为了加强联系,便于海关管理,
还成立报关行同业公会。青岛市报关行同业公会设于青岛市芝罘路73号。到1945年
底,青岛市有91家报关行为合法公会会员。1949年6月青岛解放前夕,在胶海关登
记的报关行有169家,其中招商局和齐鲁公司系民国政府国营企业,其余均为私营。
各报关行的营业地点大都位于大港码头和小港码头附近。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胶东各海关被人民接管,随着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
解放区海关仿照旧海关的作法,为保障航运客商利益,促进进出口贸易,积极鼓励
各地成立报关行代理报关,促进海关同商人的联系。各地海关在与各地报关行和进
出口商联系征税基础上提出加强报关管理的章程草案,经华东财办工商部批准后实
施。

  二、报关行的撤销
  解放初期,国营进出口公司逐步在对外贸易中占主导地位,在办理进出口报关
业务时,均实行自主报关。组织健全、较有能力的私营进出口商也大都自己报关。
自海关停止对国内沿海贸易监管后,经营国内转口货物的报关行在业务上已不与海
关发生关系,一部分报关行倒闭。依然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行和兼营运输业
务的报关运输行,在数量上大为减少。另外,由于海关制度改变,报关手续日益简
便,并且海关加强了对进出口商报关工作的帮助指导,报关行逐渐失去了存在的条
件。
  1953年9月15日,旧海关遗留下来的报单及有关的工作制度完全废除,开始执
行《进出口贸易许可证办法》,确立以进出口许可证为依据的实际监管制度。进出
口货物从申请许可证起,到货物放行止的全部过程中,所有向海关应办的一切手续,
需由领证的进出口企业向海关直接负责。所有一切监管凭原发给企业的许可证进行,
货物抵岸不需再具报单,因而报关行原有的合法申报人资格随之消失,报关行不能
再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而存在了。自停止使用报单之日起,报关行即行废除,由海
关原发的报关行注册登记证也撤销,并由海关同时通知当地工商管理机关。
  报关行取消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进口货物由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由
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收货人或发货人委托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仍应依照海关法规
承担一切责任。

  三、改革开放后的报关企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进出口贸易迅速扩大。
为适应新形势,1980年1月1日海关总署决定实行报关单制度。青岛海关设立了报关
台,接受报关。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必须到海关领取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
关单,按规定认真填写到海关申报。随着报关制度的实行,迅速出现了的报关员和
从事办理和经营代客报关业务的服务性报关企业。
  1985年根据海关总署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单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
度的管理规定》,青岛海关发出通知,要求报关企业应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各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陆续到海关登记备案。到1987年6月30日,在青岛海关办理
注册登记手续的企业达70家,签发报关员证件270余份。
  随着进出口贸易的不断扩大,向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越来越多,1990年接受
352家企业注册登记。1992年9月,海关总署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
位和报关员管理规定》。青岛海关在执行中,对报关单位进行了重新登记整顿,把
报关单位划分为专业报关单位、代理报关单位和自理报关单位3类。加强对报关单
位的管理,努力把报关制度办成报关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逐步形成以专业报
关、代理报关和自理报关三结合的报关制度。截止1992年12月底,青岛海关已批准
报关登记的单位有4008家,其中代理报关行36家,自理报关单位397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