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办厂
1974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包装工作会议决定建设两个包装示范厂——印刷厂和模具厂。模具厂建在山东,由省包装公司代管。省包装公司根据总公司的要求,选定烟台第二机床厂为模具厂。包装总公司派人考察后与烟台地市有关部门达成协议:机床厂原有人员、机器设备、厂房移交外贸;产权归包装总公司,由山东包装公司代管;定名为外贸烟台机械模具厂;地方原供应物资渠道不变,短缺物资由包装总公司解决。1975年1月1日起协议生效。次年包装总公司决定新建厂房,1979年底建成并陆续迁入新厂。新厂设备由包装总公司从国外引进或在国内购置,淘汰的设备仍退给烟台机械局。该厂主要产品有打包机、纸箱生产线、托盘、裹包机、玻璃模具、工具(捆扎工具)、铝制瓶盖等。1985年该厂财务直接归包装总公司,不再由省山东包装公司代管。
1977年,省包装公司开始探讨山东外贸自属印刷厂的建立问题。青岛市外贸局推荐确定在青岛市田家村利用外贸的仓库建厂,费用140万元。1978年印刷厂开始筹建,人员由青岛市外贸局商请市轻工、劳动两局,从青岛印刷厂调入。次年申请外汇贷款70.5万美元及配套人民币引进设备。国内部分设备由包装总公司从外贸无锡印刷厂调来。1980年边建设边投产。1981年正式投产。主要产品是外贸包装及商情宣传的印刷品。该厂行政、人事管理归青岛市外贸局,财务、业务隶属省山东包装公司。1985年5月,人事移交省包装公司。
除上述两厂外,1976年济宁支公司利用仓库自办木箱厂(不独立核算)。1978年济南包装支公司筹建自办木箱厂,利用工业贷款30万元。厂房建成,设备购齐,投产前因与山东省木材加工厂经营范围发生矛盾而中止。由于未经省计委同意,自办木箱厂下马,设备变卖,厂房改为仓库。
二、合营厂、联营厂
1984年,包装总公司在重庆召开全国包装公司经理会议。要求各地包装公司积极发展合营厂、联营厂,加强外贸同包装工业的经济联合;努力进行技术改进,不断满足出口商品对包装容器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的要求,逐步由经营包装材料过渡到供应容器。1985年,包装总公司在长春召开全国包装经理会议,贯彻国务院批转经贸部关于体制改革的方案,强调全国外贸包装系统要实行工贸结合、技贸结合、国内外市场结合,发展合营联营,把包装公司建成产供销一条线的经济实体。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结合山东包装的实际情况,省外贸先后发展了合营厂4个、联营厂3个:
(一)合营厂
1.工贸合营×××厂。1985年1月1日,省包装公司与×××厂签定合营协议,合营期10年。包装公司投资20万元(由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20%,工方占80%。合营厂成立管委会,为最高领导机构。当年贸方获利36633.62元,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2.工贸合营临沂市制桶厂。山东省在80年代以前的部分铁桶装产品,因容器质量欠佳,渗漏现象经常出现。为进一步提高质量,省包装公司于1985年6月1日与临沂市制桶厂签署合营协议,有效期10年。贸方投资4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0%,工方占70%。合营厂以管委会为最高领导机构。1985年贸方获利15150.42元,已能做再次投资。1986年工方投资比例为65.5%,贸方为34.5%。
3.工贸合营青岛市南包装厂。青岛辛家庄浮山木箱厂多年来为外贸加工出口包装木箱,是省包装公司的定点厂。随着出口包装结构的变化,木箱的加工任务日趋减少。为了充分发挥辛家庄村拥有土地和劳动力的优势,并达到包装公司逐步实现供应容器的要求,双方探讨合营。第一次签定协议辛家庄村和省包装公司各为一方,建立合营生产纸箱的综合包装厂(暂定名),协议于1984年10月16日签署。主要内容是:年产纸箱500万个,用纸量7千吨~8千吨,产值1000万,利润80万元~100万元,人数200人~250人,占地2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建筑厂房3千平方米~5千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300万元,双方各半。资金以综合包装厂名义按照国家对乡镇企业的有关规定,统贷统还。协议履行中由于贷款问题发生变化,一直由工方垫付资金兴建厂房,并委托外贸烟台包装器材厂加工纸箱生产流水线。1986年7月2日,由青岛永盛农工商公司与省包装公司签署了上述协议的修改合同。合营厂定为青岛市南包装厂,生产规模不变,人数减为150人~200人,建筑面积增为6643平方米,投资比例贸方只占30%。权力机构为董事会,由双方组成。合营厂于1986年9月安装并调试生产设备。
4.青岛华瑞有限公司。是由青岛压铸厂、省包装公司与新加坡瑞姆远东(私人)有限公司设立的中外合资厂。产品为大铁桶口盖。1985年5月开始商谈,7月22日在青岛签署第一次协议。此后,中方组织人员到新加坡考察,并于1986年1月13日至18日在新加坡举行第四次会谈。同年1月20日签署了联合备忘录。其主要内容是:双方投资230万美元,比例各半;合资期15年;返销数量第一年到第五年不低于150万套,第六年到第十五年不低于200万套;返销价为0.52美元/套;新方同意在5年内不提取红利,作为合营企业流动资金;付给新方技术转让费25万元新币,并作为合资企业的投资;提成费,前5年每年每套产品为新币3分,以后商定;双方成立董事会;合营厂工人65名、职员19名,共84人,由董事会管理;厂址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联营厂
联营是省包装公司根据出口包装的需要和生产的实际情况,不引进投资的联营。从1985年开始,与省包装公司联营的单位有青岛市南纸箱厂、平度印刷厂、段泊岚纸制品厂等。
第二节 外贸包装材料自办厂、联营厂
一、自办厂
1974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包装工作会议决定建设两个包装示范厂——印刷厂和模具厂。模具厂建在山东,由省包装公司代管。省包装公司根据总公司的要求,选定烟台第二机床厂为模具厂。包装总公司派人考察后与烟台地市有关部门达成协议:机床厂原有人员、机器设备、厂房移交外贸;产权归包装总公司,由山东包装公司代管;定名为外贸烟台机械模具厂;地方原供应物资渠道不变,短缺物资由包装总公司解决。1975年1月1日起协议生效。次年包装总公司决定新建厂房,1979年底建成并陆续迁入新厂。新厂设备由包装总公司从国外引进或在国内购置,淘汰的设备仍退给烟台机械局。该厂主要产品有打包机、纸箱生产线、托盘、裹包机、玻璃模具、工具(捆扎工具)、铝制瓶盖等。1985年该厂财务直接归包装总公司,不再由省山东包装公司代管。
1977年,省包装公司开始探讨山东外贸自属印刷厂的建立问题。青岛市外贸局推荐确定在青岛市田家村利用外贸的仓库建厂,费用140万元。1978年印刷厂开始筹建,人员由青岛市外贸局商请市轻工、劳动两局,从青岛印刷厂调入。次年申请外汇贷款70.5万美元及配套人民币引进设备。国内部分设备由包装总公司从外贸无锡印刷厂调来。1980年边建设边投产。1981年正式投产。主要产品是外贸包装及商情宣传的印刷品。该厂行政、人事管理归青岛市外贸局,财务、业务隶属省山东包装公司。1985年5月,人事移交省包装公司。
除上述两厂外,1976年济宁支公司利用仓库自办木箱厂(不独立核算)。1978年济南包装支公司筹建自办木箱厂,利用工业贷款30万元。厂房建成,设备购齐,投产前因与山东省木材加工厂经营范围发生矛盾而中止。由于未经省计委同意,自办木箱厂下马,设备变卖,厂房改为仓库。
二、合营厂、联营厂
1984年,包装总公司在重庆召开全国包装公司经理会议。要求各地包装公司积极发展合营厂、联营厂,加强外贸同包装工业的经济联合;努力进行技术改进,不断满足出口商品对包装容器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的要求,逐步由经营包装材料过渡到供应容器。1985年,包装总公司在长春召开全国包装经理会议,贯彻国务院批转经贸部关于体制改革的方案,强调全国外贸包装系统要实行工贸结合、技贸结合、国内外市场结合,发展合营联营,把包装公司建成产供销一条线的经济实体。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结合山东包装的实际情况,省外贸先后发展了合营厂4个、联营厂3个:
(一)合营厂
1.工贸合营×××厂。1985年1月1日,省包装公司与×××厂签定合营协议,合营期10年。包装公司投资20万元(由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20%,工方占80%。合营厂成立管委会,为最高领导机构。当年贸方获利36633.62元,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2.工贸合营临沂市制桶厂。山东省在80年代以前的部分铁桶装产品,因容器质量欠佳,渗漏现象经常出现。为进一步提高质量,省包装公司于1985年6月1日与临沂市制桶厂签署合营协议,有效期10年。贸方投资4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0%,工方占70%。合营厂以管委会为最高领导机构。1985年贸方获利15150.42元,已能做再次投资。1986年工方投资比例为65.5%,贸方为34.5%。
3.工贸合营青岛市南包装厂。青岛辛家庄浮山木箱厂多年来为外贸加工出口包装木箱,是省包装公司的定点厂。随着出口包装结构的变化,木箱的加工任务日趋减少。为了充分发挥辛家庄村拥有土地和劳动力的优势,并达到包装公司逐步实现供应容器的要求,双方探讨合营。第一次签定协议辛家庄村和省包装公司各为一方,建立合营生产纸箱的综合包装厂(暂定名),协议于1984年10月16日签署。主要内容是:年产纸箱500万个,用纸量7千吨~8千吨,产值1000万,利润80万元~100万元,人数200人~250人,占地2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建筑厂房3千平方米~5千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300万元,双方各半。资金以综合包装厂名义按照国家对乡镇企业的有关规定,统贷统还。协议履行中由于贷款问题发生变化,一直由工方垫付资金兴建厂房,并委托外贸烟台包装器材厂加工纸箱生产流水线。1986年7月2日,由青岛永盛农工商公司与省包装公司签署了上述协议的修改合同。合营厂定为青岛市南包装厂,生产规模不变,人数减为150人~200人,建筑面积增为6643平方米,投资比例贸方只占30%。权力机构为董事会,由双方组成。合营厂于1986年9月安装并调试生产设备。
4.青岛华瑞有限公司。是由青岛压铸厂、省包装公司与新加坡瑞姆远东(私人)有限公司设立的中外合资厂。产品为大铁桶口盖。1985年5月开始商谈,7月22日在青岛签署第一次协议。此后,中方组织人员到新加坡考察,并于1986年1月13日至18日在新加坡举行第四次会谈。同年1月20日签署了联合备忘录。其主要内容是:双方投资230万美元,比例各半;合资期15年;返销数量第一年到第五年不低于150万套,第六年到第十五年不低于200万套;返销价为0.52美元/套;新方同意在5年内不提取红利,作为合营企业流动资金;付给新方技术转让费25万元新币,并作为合资企业的投资;提成费,前5年每年每套产品为新币3分,以后商定;双方成立董事会;合营厂工人65名、职员19名,共84人,由董事会管理;厂址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联营厂
联营是省包装公司根据出口包装的需要和生产的实际情况,不引进投资的联营。从1985年开始,与省包装公司联营的单位有青岛市南纸箱厂、平度印刷厂、段泊岚纸制品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