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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仓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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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贸仓库是进出口商品的储存、保管和养护场所,又承担着出口商品的加工、挑选、整理、包装和备货出运任务,在外贸商品流转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在计划经济时期,山东外贸各部门和专业公司主要完成国家下达的收购计划和调拨计划。随着出口业务的发展,外贸收购任务加重,全省外贸系统的仓储建设,尤其是省属外贸专业公司的仓库建设伴随着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发展起来。山东省外贸专业公司的仓库建设始于1950年。除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山东省粮油分公司的油脂储炼厂是沿用解放前的旧仓库并加以改造外,其余仓库都是1950年以后陆续建立起来的。1950年至1958年,省外贸公司在青岛口岸先后建立仓库14座,占地面积719085平方米,建筑面积414721平方米,货场面积203414平方米。1960年至1968年,陆续建立仓库9座,占地面积57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8420平方米,货场面积108066平方米。1973年至1979年,又先后建立仓库23座(含外地3个仓储站),占地面积14444.56平方米,建筑面积337362平方米,货场面积566732平方米。1980年至1986年,又陆续建立仓库10座,占地面积526617平方米,建筑面积150105平方米,货场面积168537平方米。截止到1990年,省外贸公司共有仓库56座,占地面积3262658平方米(折合4898.9亩),建筑面积1150608平方米,货场面积1046749平方米。省属外贸公司以上述自有专用仓库为依托,加上少量租赁货场,较好地满足了出口商品中转储存的需要。随着仓库建设的发展,一些比较大型的仓库基本上实现了装卸、搬运、堆码作业的机械化和半机械化。改革开放前,这些仓库不对外存货,其基本任务是由系统内供货储存和备货出运,外贸收购计划和储存计划基本一致,未实行独立核算,而且仓储周转期长,有的商品储存竟达10年之久。改革开放后,逐步实行独立核算,增加了加工和包装项目。1983年以后,国家不再下达收购计划,直接装运出口的货物逐步增多,仓库的储存量逐步减少,仓储周转期明显加快。自1989年起,由于公司的货源不足,一些仓库开始招揽社会货源。山东外贸的仓储工作原由省外贸局储运处负责,山东外贸系统的仓储工作主要由省外贸专业公司和地市外贸部门自行管理。1977年10月5日,经上级批准,将青岛外贸运输公司改为中国对外贸易仓储公司山东分公司,在局内设仓储处。仓储处和省仓储公司是“政企合一”体制,对内一个机构,对外两个牌子,具体负责全省外贸仓储工作。1977年至1988年,省局仓储部门先后4次对全省外贸的普通仓库、冷库、加工厂、货场、租赁仓库的状况进行详细普查,摸清了家底,为仓库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从1981年至1990年,根据外贸部的通知精神,分3个阶段在全省外贸系统开展了争创“五优仓库”(仓库安全管理优、保养养护质量优、方便业务服务优、挖掘潜力多储优、增产节约低耗优)活动,使省外贸公司仓库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商品养护、安全保卫、机械设备、业务培训等诸方面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1989年,评出省局“五优仓库”16个,被外经贸部授予“最佳五优仓库”5个。1990年,评出省外经贸委的“五优仓库”27个;被外经贸部授予“最佳五优仓库”7个;莱阳储运站获“最佳五优仓库”六连冠,被外运总公司授予“最佳五优仓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