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始于1980年,最早经营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是由原山东省建委援外处成建制组建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但该公司自身没有对外签约权,只能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名义对外洽谈签约。1984年,山东省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之后,又组建了青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威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和烟台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这些公司先后获得对外签约权。
在1981年到1985年的“六五”期间,山东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业务,主要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山东分公司开展,项目分布在科威特、苏丹、几内亚比绍少数几个国家,涉及的主要是民用建筑工程,参与的主要有烟台、威海和青岛3市。
在1986年到1990年的“七五”期间,山东省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比“六五”期间有了成倍的增长(见下表)。经营范围扩展到亚洲、欧洲、北美洲、大洋洲、非洲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业务领域扩展到轻工、纺织、机械、电子、商业、水产、农业、建筑、矿产、医疗卫生等十几个行业;参与的市地也扩大到青岛、烟台、济南、威海、潍坊、淄博、泰安、临沂、枣庄、东营。
1981年—1990年山东省对外承包工程
与劳务合作发展基本情况表
表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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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 “六五”期间 │ “七五”期间 │ 增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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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数(个) │ 7 │ 253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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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承包工程 │ 4 │ 38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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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 │ 3 │ 215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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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额(万美元) │ 2802.9 │ 7168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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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承包工程 │ 450.7 │ 4186.7 │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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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 │ 2352.2 │ 2981.3 │ 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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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万美元) │ 1976.9 │ 5572.8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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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承包工程 │ 257.2 │ 2685.7 │ 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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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 │ 1719.7 │ 2887.1 │ 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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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美元) │ 255 │ 678.6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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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承包工程 │ 38 │ 235 │ 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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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 │ 217 │ 443.6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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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净收入(万美元) │ 513 │ 967.6 │ 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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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承包工程 │ 53 │ 372.3 │ 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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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 │ 460 │ 595.3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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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年未在外人数(人) │ 2338 │ 6342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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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承包工程 │ 517 │ 888 │ 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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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 │ 1821 │ 5454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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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外承包工程几个突出的项目有:
一、科威特住宅项目
1983年,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山东分公司进入科威特建筑市场,承建的第一个项目是阿尔迪亚446套二层独立式庭院住宅工程。该项目建筑面积146000平方米,工程造价为1197万美元,于1983年9月开工,到1985年11月竣工。该项目经科威特住房总局一次验收合格。之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又将该建筑群内的中学、小学、清真寺3个项目交山东分公司施工。此后的两年里,中建山东分公司又承建了265套、257套住宅和6项使馆工程,总建筑面积23523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1702.32万美元。
二、中国驻苏丹大使馆项目
1984年,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山东分公司承建了中国驻苏丹大使馆工程。该使馆位于苏丹喀土穆市蒙西亚地区,包括使馆本部、经商处、新华分社3个部分,总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279平方米,总造价为485万美元。该项目1984年5月开工,1986年7月竣工。1986年,山东分公司同中建总公司商妥,将中建总公司驻苏丹经理部交山东分公司管理,山东分公司先后承接40余个小项目,合同额达823万美元。
三、利比亚驻博茨瓦纳使馆工程项目
1988年6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山东分公司同青岛建筑公司联合承包了利比亚驻博茨瓦纳使馆工程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为670平方米,总承包价为49.5万美元。
四、博茨瓦纳住宅工程等项目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山东分公司先后承担了博茨瓦纳某看守所管理人员44套住宅工程及其它住宅工程和巴巴农农业培训中心、教育学院综合楼、海关边防工程、帕拉地市政工程、赛罗威教育中心、赛罗威土地局工程。
五、伊拉克摩苏尔硫磺劳务项目
该项目是由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公司驻巴格达办事处与伊方签约,交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实施的。后由泰安化学工业公司派出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合同规定,中方派出技术人员174名、管理人员22名,共计196人;期限2年,自1987年3月至1989年3月;每人平均月工资550美元,因两伊战争,除去按工资总额的30%支付伊拉克货币第纳尔外,其余70%延期2年支付美元。后经双方商定再续延3年支付,延期期间计算利息。此为第一期。
第二期劳务,是第一期的延续。共计106人,其中技术工人98名,管理人员8名,人均月工资仍为550美元,合同期2年。自1989年4月开始派出,后因为战争,中方人员于1989年12月31日全部撤回。
上述两期劳务人员在当地的生活费用和管理费用,从伊方支付的工资总额的30%中开支,收支基本平衡,其余的70%约100多万美元,应由伊方按延期付款办法支付美元。但中东战争后,伊拉克战败,中方的这部分应收款还未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