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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联邦德国援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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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德国政府对山东省的援助,是以提供粮食和物资(即粮援项目)为主,辅以部分现款(德国马克)和技术、管理人员,用于山东省沂蒙山区实施以改善当地人民营养状况及生活条件为宗旨的项目。至1990年按立项的先后时间及内容又分为“三沂”(沂水、沂源、沂南)一、二期,“平费蒙”(平邑、费县、蒙阴)项目、邹县水资源平衡项目和德方驻济专家楼项目共6项。从1987年至1997年,德国政府将为上述项目提供17.2万吨小麦和3609.6万马克的无偿援助,折合人民币约为2.5311亿元(按1000克小麦=0.80元,1马克=3.2元人民币计,下同)(见下表)。

联邦德国援助项目基本情况表
表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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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援助数量 │ 执行期限 ┃
┃ ├───────┬──────┤ ┃
┃ │ 小麦(万吨) │ 马克(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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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沂(一期) │ 3.5 │ 600 │ 1988-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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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沂(二期) │ 3.0 │ 600 │ 1991-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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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费蒙项目 │ 4.09 │ 1100 │ 1990-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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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县项目 │ 1.02 │ 365.2 │ 1990-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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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临山苍项目 │ 4.6 │ 740 │ 19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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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平衡项目 │ 0.91 │ 51.8 │ 1990-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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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度水毁项目修复费 │ │ 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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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中德双方办公设施费 │ │ 5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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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方专家楼 │ 0.08 │ 20.0 │ 1990-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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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7.2 │ 360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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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也同时投入与此相当的项目配套资金(含国家财政拨款、群众集资、投入劳务3部分)。这些项目的主要内容是,首先帮助上述11个县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同时开展水土保持,发展农田灌溉和建设乡村基础设施(修路、架电),以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高其生活水平。
这些项目的规划为:计划解决60.41万人的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4平方公里;发展农田灌溉面积16.78万亩;进行技术、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区的水资源平衡研究及修路、架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从1988年到1990年,联邦德国粮援项目完成的投资额和主要工程量统计见下表。

1988年—1990年粮援项目工程完成投资表(一)表6—14—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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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 项目│ 人畜饮水 │ 水土保持 │ 农田灌溉 │ 基础设施 ┃
┃单位 │合计 ├─────┬───────┼──────┬──────┼─────┬───────┼────┬──────┨
┃ │ │ 援助 │ 国内配套 │ 援助 │ 国内配套 │ 援助 │ 国内配套 │ 援助 │ 国内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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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9613.005 │ 2796.04 │ 1045.445 │ 1245.51 │ 1565.59 │ 789.17 │ 454.88 │ │ 1716.37 ┃
┠─────┼─────┼─────┼───────┼──────┼──────┼─────┼───────┼────┼──────┨
┃ 沂水 │3098.1 │ 973.92 │ 361.74 │ 441.68 │ 514.39 │ 273.43 │ 85.02 │ │ 447.92 ┃
┠─────┼─────┼─────┼───────┼──────┼──────┼─────┼───────┼────┼──────┨
┃ 沂源 │1697.55 │ 453.35 │ 286.32 │ 220.23 │ 277.02 │ 169.7 │ 98.03 │ │ 192.9 ┃
┠─────┼─────┼─────┼───────┼──────┼──────┼─────┼───────┼────┼──────┨
┃ 沂南 │2010.235 │ 593.77 │ 230.185 │ 183.6 │ 221.3 │ 121.04 │ 56.54 │ │ 603.8 ┃
┠─────┼─────┼─────┼───────┼──────┼──────┼─────┼───────┼────┼──────┨
┃ 平邑 │1354.99 │ 350 │ 80.63 │ 200 │ 243.68 │ 150 │ 126.79 │ │ 203.89 ┃
┠─────┼─────┼─────┼───────┼──────┼──────┼─────┼───────┼────┼──────┨
┃ 费县 │749.6 │ 175 │ 45 │ 100 │ 138.9 │ 75 │ 88.5 │ │ 127.2 ┃
┠─────┼─────┼─────┼───────┼──────┼──────┼─────┼───────┼────┼──────┨
┃ 蒙阴 │702.53 │ 250 │ 41.57 │ 100 │ 170.3 │ │ │ │ 14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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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990年粮援项目完成工程量表(二)表6—14—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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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投入工日(万个) │ 工程量(万米3) ┃
┃ 数量 │ ├────────┬───────┬──────┬───────┨
┃单位 │ │ 合计 │ 土方 │ 石方 │ 砌石、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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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280.7254 │ 2227.67 │ 1632.76 │ 467.21 │ 123.58 ┃
┠───────┼─────────┼────────┼───────┼──────┼───────┨
┃ 沂水 │ 397.8134 │ 817.16 │ 616.37 │ 162.91 │ 36.15 ┃
┠───────┼─────────┼────────┼───────┼──────┼───────┨
┃ 沂源 │ 238.145 │ 301.87 │ 185.9 │ 99.38 │ 15.36 ┃
┠───────┼─────────┼────────┼───────┼──────┼───────┨
┃ 沂南 │ 282.825 │ 365.18 │ 267.83 │ 85.95 │ 10.37 ┃
┠───────┼─────────┼────────┼───────┼──────┼───────┨
┃ 平邑 │ 130.34 │ 210.27 │ 116.88 │ 45.34 │ 47.94 ┃
┠───────┼─────────┼────────┼───────┼──────┼───────┨
┃ 费县 │ 111.529 │ 168.04 │ 133.61 │ 22.51 │ 11.75 ┃
┠───────┼─────────┼────────┼───────┼──────┼───────┨
┃ 蒙阴 │ 120.073 │ 365.15 │ 312.17 │ 51.12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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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990年粮援项目工程材料、设备量表(三)表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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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材料量(吨、米3) │ 设备量(台、个) ┃
┃ 量数 ├─────┬─────┬─────┬──────┬─────┼─────┬─────┬─────┬─────┬────┬─────┨
┃单位 │ 钢材 │木材(米3) │ 塑料 │ 水泥 │炸药 │水泵 │ 变压器 │ 闸阀 │ 逆止阀 │ 水表 │ 配电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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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3594.05 │ 1350.55 │ 724.45 │ 61653.54 │ 2677.18 │ 376 │ 313 │ 1204 │ 377 │ 966 │ 344 ┃
┠─────┼─────┼─────┼─────┼──────┼─────┼─────┼─────┼─────┼─────┼────┼─────┨
┃ 沂水 │ 1115.49 │ 364.2 │ 240.24 │ 29036.1 │ 790.95 │ 146 │ 120 │ 343 │ 147 │ 147 │ 146 ┃
┠─────┼─────┼─────┼─────┼──────┼─────┼─────┼─────┼─────┼─────┼────┼─────┨
┃ 沂源 │ 804.25 │ 123.5 │ 133.5 │ 10688 │ 230.2 │ 75 │ 60 │ 77 │ 77 │ 77 │ 45 ┃
┠─────┼─────┼─────┼─────┼──────┼─────┼─────┼─────┼─────┼─────┼────┼─────┨
┃ 沂南 │ 605.94 │ 390.76 │ 198.29 │ 11005 │ 508.05 │ 64 │ 53 │ 161 │ 61 │ 66 │ 60 ┃
┠─────┼─────┼─────┼─────┼──────┼─────┼─────┼─────┼─────┼─────┼────┼─────┨
┃ 平邑 │ 407.19 │ 216.69 │ 31.02 │ 5087.22 │ 410.42 │ 43 │ 43 │ 352 │ 43 │ 518 │ 43 ┃
┠─────┼─────┼─────┼─────┼──────┼─────┼─────┼─────┼─────┼─────┼────┼─────┨
┃ 费县 │ 277.4 │ 94.2 │ 57.8 │ 3980.8 │ 276.05 │ 25 │ 14 │ 163 │ 25 │ 135 │ 28 ┃
┠─────┼─────┼─────┼─────┼──────┼─────┼─────┼─────┼─────┼─────┼────┼─────┨
┃ 蒙阴 │ 383.78 │ 161.2 │ 63.6 │ 1856.42 │ 461.51 │ 23 │ 23 │ 108 │ 24 │ 23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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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沂一期项目
1986年9月,应中国农业部邀请,世界粮食计划署的部分成员国代表在中国农业部、外交部和山东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山东省林业厅等单位的陪同下,到沂蒙山区考察援建林业项目的可能性。在考察过程中,联邦德国代表——联邦德国经济合作部世界营养问题司司长曼巴,对沂水县山区人畜饮水困难的状况深表同情,表示愿意提供无偿援助,以帮助沂水县解决人畜饮水的困难。但需由中方事先提交一份项目申请书。
1986年10月,国家农业部致函山东省政府,建议该项目由山东省水利厅执行。1986年11月,山东省水利厅会同临沂地区行署、沂水县政府编报了项目申请书。1987年初,联邦德国政府表示,无偿援助山东省3万吨小麦和600万德国马克,实施以解决人畜饮水为主要内容的营养保障项目。根据援助数量,经中德双方协商,同意将项目实施的范围由沂水1个县扩大到沂水、沂南、沂源3县(以下简称“三沂”)。1987年2月,山东省正式编写并报经中国外经贸部批准后,向联邦德国政府提交了“三沂”项目申请书。
项目立项后,联邦德国政府于1987年4月至7月先后派遣了3批7名专家、教授,在山东省、临沂地区和有关县的水利、外事等部门配合下,对该项目区的农业、水利、林业、社会经济、水文地质、水资源量、气象、文教卫生、人口结构、技术人员状况、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和青岛港的吞吐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项目今后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综合考察评估。外国专家们对该项目的立项表示充分肯定,认为这一援助是完全必要的,并且能够达到预期目的。
1987年10月18日至20日,联邦德国GTZ公司乡村发展处负责人马耶温博士到沂水考察时,得知三沂项目区的农民已贷款240多万元,提前在搞项目工程,对此,他表示再增加5000吨的粮食援助,以偿还农民的贷款。至此,三沂项目的前期评估工作基本结束。
1988年4月18日,联邦德国政府派驻山东省执行三沂粮援项目的协调员邵若泰博士及其助手孟玉华博士抵达北京,并于当月23日来到济南,三沂项目进入正式和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中德两国政府协议,中德双方设立了“中德粮援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4人组成,每方各推举两名成员参加联合委员会。设立“中德粮援基金”特别帐户,由山东省水利厅的1名代表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的1名代表共同管理,届时,将向中国政府提交决算报告。
按照德方进行这种项目的惯例,援助的粮食直接分发给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的当地群众。后为节省粮食的转运、保管和分发费用,利用援助资金多搞些群众急需的工程,经与德方进一步协商,德方同意中方提出的方案:援助小麦在青岛全部以市场价格就地出售,做为项目工程费用,当地民工以义务工的形式参加项目工程施工,农民口粮不足部分按照国家救济统销粮的正常渠道予以解决。
1988年度的1000吨及后增加的5000吨援助小麦,分别于1987年12月27日和1988年2月12日运抵青岛港。在山东省粮食部门的配合下,两批小麦分别以每公斤0.556元和0.60元的价格出售,共实收粮款853.6255万元。所收资金存入设在济南的中德粮援基金特别帐户。
联邦德国1987年初计划援助的30000吨小麦和600万德国马克。按当时国内小麦的市场价格和外汇率,上述两项共折合人民币2622万元。为配合该项目的实施,国内计划投资1371万元。据此,有关部门制定了三沂项目的3年实施总规划。
援助资金在三县分配的比例为:沂水县50%,沂源、沂南两县各为25%,其中,600万德国马克的援款是以购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按上述比例分给各县。用于工程项目分配的大体比例为:人畜饮水占50%,水土保持、农田灌溉各占25%。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人员培训和配置办公设备。为工程配套所需的基础设施费,从国内投资和配套资金中解决。
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四部分:即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发展农田灌溉和修筑道路、架设电源线路等。工程完工后,解决了15.16万人的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1平方公里,修建乡村道路520公里,架设输电线路260公里。
二、三沂二期项目
鉴于三沂一期项目取得的显著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以及中德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德方专家和项目官员考察一期工程的时候,中方向德方表达了拟继续进行二期工程的意愿,德方表示将给予积极支持。1990年5月,山东省水利厅通过中国农业部和外经贸部正式向德方递交了关于进行三沂粮援项目第二期工程的申请书。
1990年9月10日至18日,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派出了以农业经济专家克雷平为组长的三沂一期工程项目检查鉴定小组。该小组除对一期工程给予充分肯定外,还建议该项目至少延长3年(即二期工程)。
1990年9月24日至10月6日,由德国GTZ公司和山东省水利厅组织并委托德国柏林管理技术咨询公司的舒伯特教授、安德桑和萨尔茨3位专家作为会议主持,召开了三沂二期项目规划会。中德双方共45人参加了会议,其中德方专家12人。会上采用德国的有的放矢规划法,对项目目标、工作计划、项目费用进行了规划和安排。
三沂二期项目,德国政府将提供3万吨小麦和600万德国马克的无偿援助。项目执行期为1991年—1994年。援助资金除少量用于人员培训和一期项目工程的巩固工作外,用于各类工程的比例为:饮水工程53%、水土保持工程30%、农田灌溉工程17%。规划解决133个村计10.45万人口的饮水困难,综合治理20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8平方公里,修建45处灌溉工程,发展灌溉面积1495公顷,修建乡村道路286公里,架设输电线路405公里。
三、平费蒙项目
在执行三沂项目的同时,山东省项目办争取扩大项目范围,i988年3月,通过山东省政府向国家外经贸部提出援助平邑县的项目申请。1988年5月18日,德方冷格尔考察了三沂项目区之后,又到平邑县考察,看到当地群众同样存在饮水困难等问题,表示愿意为解决他们的困难提供帮助;并委托邵若泰、孟玉华博士对平邑、费县、蒙阴3县的情况做进一步的考察。
1988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联邦德国派遣了由柏林技术大学屈希勒教授、GTZ公司代表科尔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估组,对平邑、费县、蒙阴3县项目区进行综合、全面的考察。专家们对向3县提供援助持积极的态度,并希望3县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1989年5月29日至6月1日,在德国波恩举行了中德两国政府关于发展政策合作混合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中德双方商定,德方为平费蒙项目提供3.5万吨小麦和950万德国马克的无偿援助。后因提高了工程质量和采用进口国外原料国内加工的塑料供水管材和附件,工程造价增加,德方于1990年9月为该项目追加了0.59万吨小麦和150万德国马克的援助。这样平费蒙项目的总援助资金达到4.09万吨小麦和1100万马克。折合人民币约计6792万元。
1989年11月3日至8日,曼巴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在检查了“三沂”项目的执行情况后,到平邑、蒙阴两县进行了考察。因此,他们表示,联邦德国政府已批准将山东粮援项目扩大到平邑、费县和蒙阴以及邹县,援助平费蒙3县的资金已经拨出,1990年即可执行。
1990年3月28日至4月14日,在济南召开了项目规划会,对平费蒙项目和邹县项目的目标、工作计划及所需费用进行了论证。中德双方共51人参加了会议,其中德方专家8人。
平费蒙项目自1990年开始实施,首期工程到1994年4月结束,为期4年。援助资金分配到3县的比例为:平邑县50%,费县、蒙阴两县各为25%。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分配比例为:人畜饮水工程57%,水土保持工程25%,农田浇灌工程18%。基础设施(修路、架电)工程所需经费均由国内配套资金解决。
工程规划:解决238个村17万人的饮水困难;新建灌溉工程53处,发展灌溉面积4466公顷;综合治理23条水土流失严重的流域,治理面积104平方公里;修建乡村道路440公里;架设输电线路400公里。
四、邹县项目
1989年初,邹县向国家外经贸部提出了利用国外援助资金改善县城供水状况项目申请书。
1989年5月29日至6月1日,在德国波恩举行的中德两国政府关于发展政策合作混合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中方代表向德国提出了将邹县纳入粮援项目援助计划的建议。德国同意给予审核。
1989年9月,山东省水利厅会同邹县水利局编写了利用联邦德国无偿援助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项目申请书,报经中国外经贸部转交联邦德国驻华使馆,申请援助资金1420万元,按当时的外汇牌价,合700万马克。
1989年11月11日,曼巴和沃尔非隆、科焦罗夫斯基等有关专家到邹县进行实地考察。曼巴认为,应给予帮助,并委托随行的专家对项目做进一步的考察评估。
1990年3月28日至4月14日,在济南召开了项目规划会。会议对邹县项目和平费蒙项目进行了论证。在3月28日的会议开幕式上,GTZ公司粮援项目负责人塔拜塔巴依表示:邹县项目定于1990年7月开始实施,从1990年7月至1991年12月德方确定先提供230万德国马克的援助资金,因1992年至1995年的援助资金数尚待确定,现可按原申请数进行规划。
1990年12月德国正式确定邹县项目的援助资金为1.02万吨小麦和365.2万马克(折合人民币约1985万元)。
邹县项目1990年7月开始实施,首期工程到1995年6月结束,为期5年。德方援助加上国内与此相当的配套资金,计划解决78个村4.3万人的饮水困难;新建灌溉工程30处,发展灌溉面积800公顷;综合治理6条水土流失严重的流域,治理面积39平方公里;解决100个村庄的道路和通电问题。
援助资金用于工程项目的比例为:饮水工程50%,水土保持工程25%,灌溉工程20%,其它工程5%。
五、水资源平衡研究项目
德方专家和项目官员在考察评估“三沂”和“平费蒙”项目过程中,对在项目区的地质和生态环境下,大规模地修建农田灌溉工程,水资源能否满足需要始终持怀疑态度。德国专家表示:从已有资料看,项目区内的水资源满足人和牲畜的饮用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是否能满足农田灌溉的需求,必须在做出水资源平衡研究结果后才能下结论。过量开采地下水将会使地下水位下降,从而影响饮水工程发挥效能,最后将导致使该地区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1990年3月8日至26日,受德国GTZ公司派遣,水文专家劳大永博士和驻济德方项目协调员邵若泰博士到“三沂”、“平费蒙邹”等7县对项目区水文和水资源状况进行考察。
在1990年3月28日至4月14日的平费蒙项目规划会上,中德双方共同确定在项目区内进行水资源平衡研究工作。在未搞出水资源平衡研究的结果前,7县从1991年度暂停进行灌溉工程建设。
从1990年下半年开始,德国GTZ公司派出彼得·赛伯特博士、汉斯·柯乐博士、沃尔夫冈·罗泽纳先生、乌夫冈·费洛里希博士和卡特琳娜·费洛里希女士等5位水文地质专家长驻济南,会同山东省水文总站和临沂、济宁水文分站一起开展水资源平衡研究工作。
六、德方驻济专家楼项目
1990年3月22日,山东省水利厅同德国GTZ公司粮援项目负责人会谈时,提出了双方合作为长驻济南的专家建一栋专家楼的建议。
1990年8月,德方通过驻济专家正式表示:同意中方提出的建议,德方额外提供不超过40万德国马克的建房费用。德方实际投入0.08万吨小麦和20万德国马克的资金。
通过近两年的设计施工,专家楼于1992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
以上各个项目的援助资金,除用于项目工程和人员培训外,到1990年底还为水资源平衡研究项目投资343万元,其中水文站网改造213万元;地下水试验研究90万元;计算机系统和水位观测仪器等设备40万元。另外,为山东省及有关地、县项目办和有关单位配置了12台深井钻机、26辆交通运输车、12台复印机、12台中外文打字机等设备,共投资660万元人民币。到1990年底,这些项目共完成投资10736.17万元,其中利用援助资金5953.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