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主要指在此时间内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和人民政府控制的区域,统称为解放区。解放区对外贸易的概念指三个方面:一是解放区与解放区之间的贸易;二是解放区与沦陷区和国民党统治区之间的贸易;三是解放区与国外的贸易。山东省政府1946年4月10日公布的《山东省进出口货物征税暂行章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凡本解放区内之货物运往其他地区或从海上运出者为出口,其他地区之货物或海上运进的货物至本解放区者为进口。
山东解放区的对外贸易基本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0年—1945年,这个时期的对外贸易主要是对沦陷区和少部分国民党统治区的贸易,以鲁南沿海地区(滨海地区)开展最早,后扩展到鲁北、胶东沿海(渤海地区、胶东地区)。1940年贸易刚开展时,以采购物资为主要任务,克服革命根据地因敌人经济封锁所造成的困难。1941年成立贸易局,后改为税贸局。与此同时,各机关、部队纷纷成立商店等贸易机构。税贸局除采购物资外,主要实行“以货易货”政策,并控制内地几种重要物资(如粮食、棉花、羊毛等),其目的是采购军需品和解决经费困难。1943年滨海区率先成立工商局,1944年胶东区工商局渤海工商局相继成立,各区工商局分别成立了所属县局,并制定了比较系统的外贸政策。第二阶段为1946年—1948年,本时期的对外贸易主要是对国民党统治区的贸易,其中一部分通过其转口,国际间贸易主要是南朝鲜,对香港的贸易刚刚开端。山东解放区在此间迅速扩大,并建立了山东工商总局,除胶东、渤海两个工商区局外,其他地区建立了9个直属省局的工商分局,制订了比较完整的贸易管理办法。
1948年下半年,山东成立进出口管理局,并在沿海口岸设立渤海、烟台、石岛、胶州、连云港等5个进出口管理局,山东工商总局也改称为华东财办工商部。此期间的进口物资主要为战争服务,其次为民用日常生产必需品,其他商品一般限制出口。出口主要为解放区富余农产品,后期以战争缴获物资为主。在贸易方式上,以固定的几种商品的支付替补外汇结算,汇率调节方式是改变这几种商品的价格,从而根据情况调节商人的利润,以调动其积极性。第三阶段为1949年初至年末,本阶段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大反攻阶段,各输出港口陆续为解放军控制,国民党军队对解放区贸易威胁作用越来越弱,国内外商人也因大势所趋,逐渐放开手经营解放区的贸易、国际贸易上升到主导地位。此间的贸易地区由南朝鲜逐渐转移到香港。因为有了一定外汇基础,贸易方式上可以支付部分港币,并以港币计算货价。但为了减少法币的存量和其波动对解放区物价的影响,对国内商人尽量以法币支付,后期以金圆券支付。此间的贸易机构为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对外贸易机构造就了人才。
虽然解放区对进出口本区域的物资均视为对外贸易,但本志的特点是以记国外贸易为主,故本志有关山东解放区的记述,以国外贸易为重点。
第一章 山东解放区对外贸易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主要指在此时间内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和人民政府控制的区域,统称为解放区。解放区对外贸易的概念指三个方面:一是解放区与解放区之间的贸易;二是解放区与沦陷区和国民党统治区之间的贸易;三是解放区与国外的贸易。山东省政府1946年4月10日公布的《山东省进出口货物征税暂行章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凡本解放区内之货物运往其他地区或从海上运出者为出口,其他地区之货物或海上运进的货物至本解放区者为进口。
山东解放区的对外贸易基本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0年—1945年,这个时期的对外贸易主要是对沦陷区和少部分国民党统治区的贸易,以鲁南沿海地区(滨海地区)开展最早,后扩展到鲁北、胶东沿海(渤海地区、胶东地区)。1940年贸易刚开展时,以采购物资为主要任务,克服革命根据地因敌人经济封锁所造成的困难。1941年成立贸易局,后改为税贸局。与此同时,各机关、部队纷纷成立商店等贸易机构。税贸局除采购物资外,主要实行“以货易货”政策,并控制内地几种重要物资(如粮食、棉花、羊毛等),其目的是采购军需品和解决经费困难。1943年滨海区率先成立工商局,1944年胶东区工商局渤海工商局相继成立,各区工商局分别成立了所属县局,并制定了比较系统的外贸政策。第二阶段为1946年—1948年,本时期的对外贸易主要是对国民党统治区的贸易,其中一部分通过其转口,国际间贸易主要是南朝鲜,对香港的贸易刚刚开端。山东解放区在此间迅速扩大,并建立了山东工商总局,除胶东、渤海两个工商区局外,其他地区建立了9个直属省局的工商分局,制订了比较完整的贸易管理办法。
1948年下半年,山东成立进出口管理局,并在沿海口岸设立渤海、烟台、石岛、胶州、连云港等5个进出口管理局,山东工商总局也改称为华东财办工商部。此期间的进口物资主要为战争服务,其次为民用日常生产必需品,其他商品一般限制出口。出口主要为解放区富余农产品,后期以战争缴获物资为主。在贸易方式上,以固定的几种商品的支付替补外汇结算,汇率调节方式是改变这几种商品的价格,从而根据情况调节商人的利润,以调动其积极性。第三阶段为1949年初至年末,本阶段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大反攻阶段,各输出港口陆续为解放军控制,国民党军队对解放区贸易威胁作用越来越弱,国内外商人也因大势所趋,逐渐放开手经营解放区的贸易、国际贸易上升到主导地位。此间的贸易地区由南朝鲜逐渐转移到香港。因为有了一定外汇基础,贸易方式上可以支付部分港币,并以港币计算货价。但为了减少法币的存量和其波动对解放区物价的影响,对国内商人尽量以法币支付,后期以金圆券支付。此间的贸易机构为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对外贸易机构造就了人才。
虽然解放区对进出口本区域的物资均视为对外贸易,但本志的特点是以记国外贸易为主,故本志有关山东解放区的记述,以国外贸易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