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代国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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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代国储〗〖粮食〗〖储藏〗〖数量〗〖形式〗
  1983年,山东农村已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增产,国家收购和库存量
大增,1983年7月比1982年同期库存增加110多万吨,其中露天垛、临时仓存粮25万
吨。库存增加部分多集中在菏泽、济宁等新产粮区,缺仓情况十分突出。1983年11
月,省粮食局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首先在安丘县进行了民代国储试点,共
储玉米430吨。1984年8月,缺仓较严重的济宁、菏泽两地区,民代国储粮食6.25万
吨,对缓解当地仓容不足起了重要作用。
  1984年9月,省粮食局为进一步做好民代国储粮食工作,组织各地市主管人员
到济宁、菏泽和河南省鹿邑县参观学习,并制定了民代国储的措施办法。凡有储粮
条件、经选择为国家代储粮食的农村代储户,国家按储粮情况支付一定的储粮费用,
传授保粮基本知识,帮助建立查仓记录簿,定期派人到户查仓。1984年底,全省民
代国储粮食已达31.15万吨。民代国储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用自己房子储存的,有
包租集体仓房、储量较大的储粮专业户,还有租赁房屋、收入分成的代储联合体等。
  1984年开始,国务院决定集中3年的简易建筑费建设粮仓,以解决粮仓不足的
矛盾。到1986年,山东粮库仓容比1982年增加75万吨。新增仓容大部分建在新增产
粮区。此后,民代国储粮食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