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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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价格〗〖市场〗〖升降〗〖幅度〗〖面粉〗〖原因〗〖措施〗
自1840年(道光二十年)到1894年(光绪二十年)甲午战争前,山东粮价变动
不大,甲午战争后开始大幅度增长。以1888年(光绪十四年)7月粮价为基期100,
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2月的粮价指数,稻米149.82、粟米180.59、粟谷182.08、
小麦183.82,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10月达到稻米172.93、粟米214.12 、 粟谷
226.42、小麦223.12,19年中小麦等价格上升一倍多。
辛亥革命前后,山东面粉价格上升较快,1910年(宣统二年)每百公斤8 元,
1913年达14元,上涨75%。其他粮食价格上涨较小。
20世纪20年代,由于机制面粉生产兴旺,山东面粉价格较稳。1920-1924年,
济南、青岛两市每0.5公斤面粉价格一直稳定在0.1 元左右。 原粮价格波动较大。
1923年4~10月间,商河、博平、泰安、沂水、文登等地的小麦价格都曾以50 %左
右的差幅先下后上地波动。另外,省内地区间差价也很大。1921年1月,每50 公斤
小麦无棣县8.75元,高苑县3.58元,差1.4倍;每50公斤高粱邱县6.6元,郯城2.52
元,差1.6倍。
进入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每年都从国外进口几千万担米、麦、面粉,对山东
粮食市场冲击很大,粮价不断下跌。1931年山东小麦每百公斤18元,1933年降至 7
元,下降61%;高粱也由每百公斤10~12元降至6~8元,下降40%。原来畅销的济
南面粉也开始滞销降价,1931年1月济南二等面粉(双狮牌)每袋3.44元,到 1934
年6月降为2.06元,下降40%。
自1935年11月只许法币流通、不准银元流通以后,粮商转存钱为存粮心切,再
加粮食生产不丰等原因,粮食价格一直上涨。1935年夏,山东小麦每百公斤普遍在
7.4元上下,到1936年11月济南已达13.4元左右,一年多上涨81%。1935年10 月济
南双狮牌二等面粉每袋2.91元,1936年12月达4.15元,上涨42%。其间,经国民党
山东省政府批准,济南市自1935年11月14日起实行粮食限价政策,但很快出现粮食
市场连续3天无买卖,面粉厂面临停机,市民吃粮发生困难的局面。1936年2月经国
民党山东省政府批准,取消粮食限价,恢复自由价格。但仍规定各代理商店出售面
粉每袋只能比出厂价高0.05元,不准任意增价。10月初,济南每袋面粉价格升至3
.8元,政府再次采取暂不涨价的政策,直到12月才恢复自由涨落。
日军侵占山东后,粮食生产下降,产出的粮食又大部分被其强占,致使市场粮
食紧缺,粮价一再上涨。1938年12月济南二等面粉每袋4.90元,1940年12月22. 45
元,1944年12月已到800元,1945年7月高达4100元,6年半时间,上涨835. 7 倍。
1938年青岛小麦每百公斤17.44元,玉米每百公斤8.76元,1940年分别为56.80元和
39.12元,1944年达到764元和436元,1945年则升至1.54万元和1.04万元,比 1938
年上涨885倍和1183倍。
抗日战争胜利后,过去由日伪控制的粮食大量涌入市场,粮价一度猛跌。1945
年7月(货币形式为伪联币)与10月(法币)相比,济南市二等面粉每袋由4100 元
下降到650元,籼稻米、小米每百公斤分别由5.2万元、9400元下降到5400元和1400
元,按照当时官方规定的伪联币与法币比值5:1折算,仍分别下降了20.7%、48%
和25.5%。青岛市1945年7月与9月相比,小麦每百公斤由2.3万元下降到3580 元,
折算后仍下降22.2%。
1945年11月,国民党统治区由于交通梗阻等原因,粮食供应不足的矛盾开始暴
露,市场粮价逐渐回升,继而发展为暴涨之势。1946年1月, 济南每百公斤小麦(
按每石72.5公斤折算,下同)1.24万元(法币,下同),青岛为2.03万元;1947年
1月,济南达8.09万元,青岛为11.48万元;到1948年1月,济南涨至217.19 万元,
青岛260.84万元,分别比1946年1月上涨174.1倍和127.5倍。
国民党济南市政府为抑制粮价飞涨,曾设想按中央经济紧急措施方案管制粮价,
即一面实行限价,一面取缔囤积。但实行限价,必堵塞粮源;取缔囤积,又与政府
奖励商民购存粮食的政策相悖。1948年7月济南解放前夕, 无法扼制的市场粮价已
达到每百公斤小麦3316万元,大米6300万元,小米3648万元,玉米2724万元。小麦
价格比1946年1月上涨1840倍还多。
1948年8月19日南京国民政府改革币制,由金圆券代替法币。 同时对粮食实行
限价,以19日当地市场公开交易价格为准。青岛每袋面粉金圆券9.83元,每百公斤
小麦30元上下。10月份后,限价政策的弊端充分暴露出来,市场交易停顿,黑市交
易猖獗。1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取消限价,准许粮食自由运销。 但限价造成
的商运脱节使青岛的存粮甚少,加上粮价低于周围农村,粮食难以流向市区。粮价
放开后,青岛粮价飞涨,到11月26日,每百公斤小麦已达440元,不到100天上涨14
倍多。
1949年6月,山东虽已全境解放,但长期恶性通货膨胀造成的经济混乱, 并未
伴随国民党政权崩溃而终止。投机资本家和不法商人囤积粮食、哄抬物价,几个月
内全省出现三次物价上涨风潮,粮食价格成倍上涨。1949年7月1日,山东每袋面粉
一般为3350元(北海币,用至1955年2月),小麦每百公斤1 万元, 玉米每百公斤
7600元。7月29日,三种粮食分别上涨2.4倍、2.5倍和2.7倍。11月,粮价再次猛涨,
至23日面粉每袋已达5万元,小麦每百公斤18万元,玉米每百公斤12.4万元, 分别
比7月1日上涨13.9倍、17倍和15.3倍。1950年3月,涨价风第三次掀起, 以济南、
青岛、潍坊3地粮价平均计算,面粉每袋涨至8.75万元,玉米每百公斤涨至28.22万
元,分别比上年11月23日的价格高75%和127%。
其间,山东省人民政府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大力制止通货膨胀,平抑市场物
价。国营粮食部门加强粮食调度、运输, 在粮价高的地区停止收购, 集中抛售。
1949年7、8月内,济南、青岛、徐州、周村、潍坊及鲁中南地区共抛售粮食2609.5
万公斤,面粉15万袋,使市场粮价逐渐回落。1950年3月以后, 根据政务院《关于
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抛售物资、催收
公债、回笼货币、稳定物价的指示》,继续适时抛售粮食,加速货币回笼。经过一
系列经济、行政措施,终于在1950年下半年将市场粮食价格稳定下来。
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建立了国家领导下的粮食市场。此后20多年
粮食市场或开或关,粮食价格基本由国家控制。1978年全省农村集市贸易市场平均
每百公斤大米74元、小麦59元、玉米41元,分别高于国家牌价121.6%、118.2%和
113.5%。
1979年后,全省粮食产量稳步增长,市场粮食充足,价格变化不大。1984年市
价高于牌价的幅度,大米为88.2%、小麦78.6%、玉米55.6%。
1985年后,粮食需求量不断增长,市场价格大幅度上升。1986年每百公斤大米
上升到90元、小麦66元、玉米48元。1988年市场每百公斤大米达到196元、小麦122
元、玉米72元,分别比1986年上涨117.8%、84.8%和50%。 牌市差价相应扩大,
小麦、玉米市价分别高于牌价347.2%和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