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合同定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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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油料〗〖收购〗〖合同定购〗〖品种〗
    〖数量〗〖政策〗〖价格〗
  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
,明确了粮食、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3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
关于调整农村粮油购销政策和价格的通知》,决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取消粮油统购,
改为合同定购。
  山东实行粮食合同定购的品种是小麦、玉米、稻谷(为保证军用小米供应,后
又增加了谷子)。合同定购价格,全省平均计算,在不突破“倒三七”比例价(30
%原统购价,70%原超购价)总水平的前提下确定。油料油脂合同定购的品种为花
生仁、油菜籽、棉籽,定购价格,花生、油菜籽按“倒四六”比例(40%原统购价,
60%原超购价)计价,棉籽按“正四六”比例(60%原统购价,40%原超购价)计
价。合同定购数量以外的粮油和不实行合同定购的其他粮油,农民可以自由处理。
  合同定购的粮食、油料,继续实行奖售化肥、柴油的政策。每交售100元钱的
粮食,奖售平价标准化肥40公斤(其中平价优质化肥30公斤)、平价柴油3公斤;
每交售50公斤花生仁,奖售平价优质化肥22.5~27.5公斤。
  粮油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是在粮食连年丰收情况下进行的。开始,国家
同农民签定合同,只强调协商定购,定多少算多少,而农民则因国家收购价低于市
价怕定多了吃亏。烟台市对4亿公斤粮食定购计划迟迟落实不下去,虽经市政府召
开电话会议发动,但最后仍差3050万公斤没有落实下去,实际仅完成34750万公斤,
比计划少5250万公斤。1985年中央分配山东的粮食定购任务为37.5亿公斤(贸易
粮,下同),春季省对地市安排35.5亿公斤,秋季增至37.5亿公斤,实际仅完成
34.15亿公斤(不包括零散收购,下同),占定购任务数91.07%。花生仁,省对
地市安排定购任务4亿公斤,实际完成3.67亿公斤,占任务数91.8%。棉油,省
对地市安排定购任务3250万公斤,实际完成1815万公斤,仅占任务数55.85%。
  1986年,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要求合同定购要在保证实现省内
粮食自给、购销平衡的前提下,采取“压销减购,以销定购”的办法。年内定购任
务作了适当调减,中央重新核定山东定购任务34亿公斤,省对地市安排30.6亿公
斤。同时,国家为了平衡粮食收支,确定山东增加7.5亿公斤的国家委托代购任务,
由国家统一安排使用。省对地市安排花生仁定购任务4亿公斤,棉油定购任务2500
万公斤。其间,明确强调了合同定购既是经济合同,又是国家计划,正常年景必须
保证完成。定购任务逐级落实,合同由基层粮食部门直接同农户签订,亦可同村签
订。对签订定购合同缺乏资金的农民,一般预付不超过定购粮食总金额20%的价款,
对交售量大的专业户放宽到35%;对交粮农民实行按比例奖售平价化肥和柴油的政
策,并保证兑现,奖售平价柴油的标准提高为每交售100元钱的粮食奖售4公斤。
1986年花生仁定购任务随同粮食一起逐级落实,同村、户签订合同;棉油实行随棉
定购办法,重点产棉区,棉农每交售50公斤皮棉,国家同时定购棉油2公斤或棉籽
12.5公斤。收购花生的奖售政策,调整为花生仁不分大小每交售50公斤奖售优质
化肥15公斤。1986年全省完成合同定购粮食33.73亿公斤,委托代购2.43亿公斤。
当年花生减产较大,花生仁仅完成2.56亿公斤,比上年减少1.11亿公斤;棉油完
成1012万公斤,较上年减少800多万公斤。
  1987年,中央再次核减山东粮食合同定购任务至28.1亿公斤,省亦按此数向
各市地作了安排。完成省核定任务后多购部分,在定购价基础上,每公斤补贴市地
0.128元;完不成定购任务的,差额部分由市地购买议价粮补齐。粮食“议转平”
①计划6.7亿公斤。花生仁定购计划3.5亿公斤,棉油定购计划2000万公斤。定购
粮食奖售政策,改为每交售100公斤粮食,奖售平价优质化肥13公斤,平价柴油3公
斤,并在签订定购合同时预发50%的票证。按照国务院规定,从1987粮食年度起,
提高部分粮油的定购价格,玉米每公斤提高0.02元,粳稻每公斤提高0.035元,
花生仁(油)和棉油(籽)提到超购价水平。1987年全省完成粮食合同定购33.41
亿公斤,粮食“议转平”7.82亿公斤,花生仁定购3.86亿公斤,棉油定购1329万
公斤。其中,除棉油未完成定购计划外,其余都完成了合同定购任务。
  1988年,是按照国务院核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同定购任务一包三年(
1988-1990年度)的第一年。中央核定山东粮食合同定购任务28.1亿公斤,“议
转平”计划8.755亿公斤。由于受灾,全省粮食比上年减产16.5亿公斤。经
  ①为平衡国家粮食收支,国家从各地议价收购的粮食中,下任务上交国家统一
安排使用的粮食。平议差价由中央财政开支。省人民政府批准,调减粮食合同定购
任务1.125亿公斤。花生仁合同定购计划3.5亿公斤,棉油2000万公斤。继续实行
供应化肥、柴油及发放预购定金的“三挂钩”政策。另外,对粮油合同定购中的小
麦、油菜籽收购价作了适当调整。小麦全省平均每50公斤由22.63元提高到24.13
元,提价幅度6.63%;油菜籽每50公斤由46.8元提高到50.4元,提价幅度7.69
%。1988年全省完成粮食合同定购27.21亿公斤,“议转平”7.44亿公斤。由于
花生、棉花主产区减产较大,花生仁定购仅完成2.795亿公斤,占计划数79.86%;
棉油定购完成826万公斤,占计划数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