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中国成立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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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建国后〗〖粮食系统〗〖管理〗〖数量〗〖财政系统〗
    〖贸易系统〗〖隶属〗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各地粮食机构分属财政、贸易两个系统(不含粮油加工
厂)。财政系统的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贸易系统的机构按经济区划设置。
  1950年底,财政系统的粮食机构共有663个,均系山东省粮食局下属机构,其
中省辖市粮食分局3个,专区粮食分局11个,县中央公粮分库125个,市分局粮库12
个,区公粮支库512个。贸易系统的粮食机构共有129个,均是山东省粮食公司下属
机构,其中分公司8个,支公司41个,经营组80个。财政系统的粮食机构主要负责
农业税(公粮)征收、公粮保管、调运及粮票管理等。贸易系统的粮食机构主要负
责粮食收购、供应等经营性工作。另外,全省还有70个粮油加工厂,分属粮食、工
业、供销部门领导。
  1951年,属财政系统的粮食机构有两点变化,一是随区划变更成立了烟台市粮
食局,二是于12月份将县中央公粮分库改为县粮食局。属贸易系统的省粮食公司下
属机构成立了4个分公司,撤销了7个支公司。
  1952年10月,山东省粮食局与山东省粮食公司合并,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粮食
厅。自此,除粮油加工厂以外的粮食机构统归粮食系统。年底,全省共有机构756
个(包括省粮食厅,下同),其中省属市粮食局4个,专署粮食局11个,专署所属
市粮食分局7个,县粮食局118个,特区办理处1个,粮库614个,分别负责粮食收购、
保管、调运、供应等事宜。全省粮油加工厂又增至109处,仍分属粮食、工业、供
销部门领导。
  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之后,粮食机构发生重大变化。在此之前,县以下除
区粮库外,无其他粮食机构,粮食购销业务全部委托合作社代购代销。在此之后,
粮食系统开始在各区设立粮站,以适应统购统销工作需要。年底,全省粮食机构共
有902个,其中县、市以上粮食局165个,市局所属粮库57个,区粮库558个,门市
部61个,经营组61个。各部门领导的粮油加工厂增至117处。
  1954年至1955年,粮食机构有较大调整。1954年,原属工业部门领导的面粉厂、
碾米厂全部划归粮食部门领导,从而使粮食系统形成对粮食购、销、调、存、加统
一管理体系。1955年3~7月,各区粮库随着供销社代购代销粮食业务移交,改为区
粮食管理所,仍由各县粮食局直接领导。与此同时,省辖市各区亦撤销粮食科,改
设粮食分局,下设若干门市部;专署代管市粮食局下设若干门市部,从事粮食经营
活动。区粮食管理所主要从事粮食统购统销、粮食调运和保管、粮食市场管理、农
村粮食情况调查等工作;城市区粮食分局除以上职责外,还负责对私营粮油代销店
及饮食业的管理工作。1955年末,全省粮食机构已达1652个,其中县市以上粮食局
148个,粮食管理所1446个,粮食加工厂58个。
  1956至1957年,粮食机构变化较大。1956年,原归商业厅领导的油脂公司及下
属机构划归粮食部门领导,由此增加机构126个。省饲料公司和粮食杂品公司成立
后,新建12个地市饲料公司、27个县饲料站和6个地市粮食杂品公司,一年之后,
这些机构即随同省饲料公司和粮食杂品公司一起撤销。另外,对私营粮商社会主义
改造结束以后,粮油购销站、粮油供应店增多。1957年底,全省粮食机构共有5159
个,其中县(市)以上粮食局140个,粮油工业、基建管理机构129个,粮库25个,
粮食转运站7个,区粮油管理所1188个,粮油购销站、城镇粮油供应店3608个,粮
食加工厂62个。粮油管理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粮油政策,管理当地粮油购销业务,
领导粮油购销站的工作;粮油购销站是粮油管理所的经营单位。
  1958至1960年,粮食部门的油脂机构变化较大。1958年春,各级油脂公司及所
属机构撤销。1959年底省粮食厅将油脂处改为油脂局后,各专署、市粮食局均增设
了油脂经营科,县粮食局亦增设油脂经营部,粮管所下设油脂经营组。1960年,原
属轻工业厅的油脂加工厂划归粮食部门,共109个油厂。
  1960至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
粮食机构作了较大调整。其间,增设了部分粮食管理所和粮库、转运站,撤销合并
了一些粮油加工厂,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也结合区划变动作了相应调整。
  1963年,粮食基层机构中的粮管所、购销站、粮店有所增加,粮油加工厂有所
减少。与1962年相比,粮油管理所增加16个,粮油购销站增加71个,粮店、门市部
增加55个,粮库减少17个,粮油加工厂减少20个。
  1964至1965年,粮食机构基本处于稳定状态。1965年底,全省有县以上粮食局
148个,城镇粮油中心店、粮店、门市部669个,农村粮油管理所1393个,农村粮油
购销站2212个,粮油仓库、转运站109个,市镇粮油货栈4个,农村粮油交易所5个,
粮油加工厂210个,其他机构13个,合计4763个。
  1966至1970年,粮食机构有所减少。1970年底,全省县以上粮食局132个,城
镇粮油中心店、粮店、供应站614个,农村粮油管理所1496个,农村粮油购销站
1687个,粮油转运站165个,粮油加工、机械厂218个,其他机构53个,机构总数
4365个,比1965年减少近400个。
  1971至1975年,全省粮食机构略有增加。计1971年4738个,1972年4663个,
1973年4877个,1974年4825个,1975年增加到4882个,其中县以上粮食局144个,
城镇粮店、门市部647个,农村粮管所1886个,粮站1541个,粮油仓库转运站385个,
粮油加工企业237个,交通运输企业14个,其他单位28个。与1972年相比,农村粮
管所、粮站增加16个,城镇粮站、门市部增加56个,粮油仓库、转运站增加98个,
粮油工业企业增加22个,交通运输企业增加10个,粮校增加2所。
  1976至1980年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因加强经济核算,撤并了部分农村粮油购
销站,机构总数有所下降,五年分别是4906个、5078个、5060个、4756个、4740个。
但城市粮油中心店、粮店、门市部和农村粮管所数量仍呈上升趋势。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后,粮食系统为加强智力投资和技术开发,成立了一批干部学校(训练班)
和科研机构。1978至1980年间,增加172个粮油中心店、粮店、门市部,撤并517个
农村粮油购销站,增加61个农村粮管所,新成立粮食干校(训练班)3所,粮油科
研机构5个,增加集体所有制单位21个。截至1980年底,全省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
机构148个,粮食商业企业机构4230个(管理机构10个,粮库132个,城镇粮油中心
店156个,粮店、门市部604个,农村粮管所2035个,粮站1246个,商业附属加工及
其他机构47个),粮油加工和机械厂222个,基建维修企业8个,交通运输企业51个,
科研设计机构5个,教育机构6个,集体企业70个。
  1981至1985年,粮食机构增加,职能亦由管理型向经营型转化。其间,为便于
群众出卖粮油和适应经济区域合理布局要求,调整、增加了部分农村粮管所和粮站;
为方便城镇居民买粮,新建和扩建了一批粮店、门市部;为做好粮油复制品加工和
粮食转化,加强了粮油食品厂、挂面厂、糕点厂和饲料工业建设;为加强智力开发
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设了粮食干校、干训班。机构变化见表5-2。1986年,全
省粮食机构略有增加,总数比上年增加21个。1987年,粮食机构骤减275个,其中
粮食商业机构减少237个,集体所有制机构减少64个,粮油工业与运输企业略有增
加。各市地粮食局为适应改革需要,压缩了部分重叠机构和企业管理机构(企业管
理机构由上年445个,降为302个)。有的市地把部分粮油中心店改为公司,合并了
一些独立核算粮店。1988年,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部分市地把原来粮管所下属的
粮站、存粮点等划为若干独立核算单位。另外,为拓宽粮油经营渠道,增设了部分
购销网点。1988年比1987年的机构增加176个,其中粮食商业企业增加150个。机构
变化见表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