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革命根据地管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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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根据地〗〖机构〗〖建国前〗〖粮食系统〗〖管理〗
    〖机构〗〖省级〗〖编制〗〖军粮〗
  1937年“七七事变”后,山东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纷纷举行武装起义,开
始有了抗日部队。此时的部队供应机构,便是山东革命根据地最早的管粮机构。部
队供应机构一般是支队以上设供给部,团设供给处,营设供给科或供给员。1938年
1月,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成立,马馥塘任支队经理部主任。12月,八路
军山东纵队成立,马菠塘、孙揆一分任纵队供给部正、副部长。1939年6月,山东
纵队改组为山东第一纵队,冯平任供给部长。1940年初,又调艾楚南任供给部政委。
供给部下设三科,其中粮秣科专管粮秣供需事宜。
  1940年后,山东革命根据地扩大,各级人民政权逐步建立,财粮机构开始从部
队到地方、从上到下普遍建立起来。2月19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指示山东第一纵
队供应部兼做分局财政部工作。在此基础上,山东分局又于3月成立了财经委员会,
黎玉任主任,艾楚南任副主任,这是山东革命根据地最早的财经机构,负责征收公
粮、田赋。8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成立,内设财经组,统一领导全省财
经粮食工作,组长艾楚南,副组长冯平。各级行政机构也开始设立财粮组织。
  1941年后,逐步加强粮食工作,根据地开始成立专管粮食机构。1月19日,山
东省粮秣委员会成立,旨在加强与统一筹划军粮工作,朱瑞任主任,陈光、黎玉任
副主任。5月28日,山东省粮食管理局成立,这是山东人民政权中第一个专管粮食
的省级机构,王子文任局长(王子文未到任前由冯平代局长)。省粮食管理局主要
负责山东革命根据地粮食行政、收入、保管和军政人员的粮草供给事宜。1942年5
月,山东省粮食管理局改称山东省粮食管理总局,同时免去王子文局长职务。
  1943年9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成立,下属机构中无粮食管理机构,粮食
工作改由行政委员会财政处主管,民政处协助公粮征收。此种形式直至抗日战争结
束。
  1945年8月山东省政府成立后,在财政厅内设粮食总局,下设秘书室、粮政科、
调剂运输科、总粮库、会计科。1946年1月27日省粮食总局成立,冯平任局长。
  1946年7月,为加强粮食工作的领导,保证自卫战争(蒋介石撕毁停战协定后,
山东军民对其进攻所进行的自卫还击)的军需供应,山东省政府决定将省粮食总局
直属省政府领导,省政府秘书长郭子化兼局长,冯平改任副局长。总局下设6科,
第一科为行政科,第二科为调剂运输科,第三科为会审科,第四科为副业经营科,
第五科为保管出纳科,另外,还设有秘书科。
  1947年6月7日,山东省政府作出加强与调整各级粮政机构和设立军粮管理区、
特派员制度的决定。省粮食总局内部机构调整为秘书、人事、行政、调运保管、会
计、发行6科。
  军粮管理区是省粮食总局委任执行军粮供应的临时性代表机关,对总局所指定
的区内仓库粮站,在粮草供应上是指挥关系,对支前办事处及总特派员是配合关系。
随军特派员制度是为适应战争形势、健全粮草供应制度而建立的。总特派员直接对
省粮食总局负责,驻省支前委员会前方办事处;各纵队特派员由总特派员呈请粮食
总局任免,对总特派员负责。特派员职责是,在保证部队粮草供应前提下,掌握制
度、开支,加强部队与地方、前方与后方的联系。1947年6月15日,山东省政府正
式任命张蓬为省粮食总局前方总特派员。7月,郭子化秘书长不再兼任省粮食总局
局长职务,冯平改任局长。此后一年多时间,省粮食总局的职责变化较少,以支前
为主。1948年8月,省粮食总局为适应形势需要,曾设立粮政干部学校培训粮食工
作人员(该校于第二年3月迁入济南后并入商业专科学校)。
  1949年解放军南下,省粮食机构变化较大。1月1日,华东财政经济办事处将山
东省粮食总局改属省财政厅领导(这是省粮食总局第二次隶属省财政厅)。3月,
山东省粮食总局随省政府从益都迁驻济南。30日,山东省政府改称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粮食总局改为山东省粮食局,仍归省财政厅领导,局长由财政厅长周光春接
任。6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将南下运粮时设立的粮食储运处撤销,济南市粮食
局改为山东省粮食局第一分局。7月20日,在青岛设立山东省粮食局第二分局,在
徐州设立山东省粮食局第三分局。截至1949年底,山东省粮食局除下设三个分局外,
还管辖鲁中南分局、胶东分局、渤海分局、昌潍支局、淄博支局的业务工作。省粮
食局内设秘书、人事、征收、调运、会计、粮票6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