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粮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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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系统〗〖管理〗〖机构〗〖职工〗〖概述〗
  旧中国,山东粮食机构建而不全,时有时无。清代顺治年间所设山东督粮道,
至清代末期裁撤。中华民国建立后,长期无粮食专管机构,有关粮食贸易及田粮征
收事项,分别由山东省实业厅、财政厅兼管,1940年后始有专管粮食的机构。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革命根据地,于抗日战争时期即建立起粮食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省、地(市)、县均设立粮食管理机构,粮食经营网点遍布城乡各
地,粮食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各级粮食部门加强职工培训,培养专业人材,使
广大职工队伍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对完成各个时期粮食工作任
务,发展全省粮食事业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