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储粮食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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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多储粮食费用补贴〗〖粮食〗〖财政〗〖补贴〗〖办法〗
粮食部门多收购多储存或库存超定额所支出的费用,财政部门给予补贴。主要
有两项,一项是代储存国家储备粮的费用补贴。自1980年财政体制改革以后,山东
代存的国家储备粮新增部分的费用开支,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为数较少,每年约
10万元左右。一项是多购超储费用补贴。自1983年开始,国家按多购上交的粮食计
算,每公斤补贴费用4分4厘。对下的办法,按省核定包干收购数计算,包干数内的
每公斤补贴1分,超包干数部分每公斤补贴2分。1985年起改为超储补贴,即实存的
粮食超过核定的库存定额,每超过一公斤补贴费用4分4厘。此项费用补贴,70%~
80%用于冲减平价粮食经营亏损,余者用于改善经营设施,修建简易仓库。1983~
1988年(4~3月粮食年度),中央给予山东的多购、超储粮食费用补贴共3.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