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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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粮食〗〖管理〗〖方法〗〖种类〗
〖商品资金〗〖非商品资金〗〖比例〗〖来源〗
这部分资金,来源于国家拨给少部分,大部分靠银行贷款,还有临时吸收占用
和自有专用资金,专用于粮油商品流通、加工生产周转和其他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管理形式和办法多有变更。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是统收统支的供给回
笼制,即企业所需资金自上而下逐级拨给,收回的资金又自下而上逐级上缴,它与
当时克服财政困难,稳定市场物价的形势需要相适应。自1953年开始信贷管理权限
逐级下放,至1955年全部下放到县级核算单位,实行就地贷还办法,既减少了下拨
上缴环节,又保证了粮油经营资金供给(1955年由就地贷还改为存贷合一,即企业
在银行的贷款和存款合为一个帐户,以利于合理使用资金,保证资金供应和简化贷、
存款手续。其间,粮食企业所需流动资金均编制计划,逐级上报,由国家财政部门
审批。后因国家财力不足,除储备粮资金由国家财政拨给外,粮油购销业务活动所
需资金全部由银行贷款解决,致使财政与金融之间关系不易协调。60年代以后,改
按银行要求编造贷款计划,报送银行核批贷款,如有不足,追加计划,基本上是银
行按实需提供全部流动资金。自1983年7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规定,将粮食企业的
流动资金归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企业原有流动资金和特种储备资金由企业继续
使用,暂不付息。生产经营和资金占用情况发生大的变化时,由省级粮食企业主管
部门与省人民银行商定,在一定范围内调剂。此种管理方法,延续至今。
粮食企业的流动资金,大部分由库存商品、定额流动资产和结算环节占用。管
理中,鉴于粮油商品直接关系到军需民食的特殊性,即重点保证商品资金需要,尽
量压缩非商品资金占用。对非商品资金管理,多年来主要采取定额控制办法,以促
使企业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减少包装用品和器材物料购置,压缩结算资金占用。
所以,考核企业使用流动资金合理与否,不是看它占用资金多少,而是看全部流动
资金中商品资金和非商品资金各占多大比例。1953年,全部流动资金3.27亿元,商
品资金占79.03%,非商品资金占20.97%;10年后的1962年,全部流动资金增到5
.11亿元,商品资金占72.2%,非商品资金占27.8%,两者所占比例, 前者略有下
降,后者略有上升。此后20年的1982年,商品资金比例回升到80.81%, 非商品资
金比例下降到19.19%。前后30年中,两种资金大体保持在4与1的比例, 即商品资
金占80%左右,非商品资金占20%左右。1983年以后,前者猛降,后者巨增,比例
失常。到1985年,全省流动资金共42.85亿元,商品资金仅占57%, 非商品资金增
到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