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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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运输〗〖粮油〗〖措施〗〖检查〗
  新中国成立后,不同时期采取了不同的粮食安全运输措施。
  为防盗窃,曾在三个时期实行随车押运。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向东北运送抗
美援朝军粮时,第一次派员随车押运;1960-1962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对长途运粮
车辆实行了武装押运;“文化大革命”时期,交通治安混乱,粮油运输途中被盗事
故时有发生,也实行过随车押运。
  为防污染,山东省粮食局、交通厅、济南铁路局曾于1973年7月检查部分粮油
重点调出站及所属单位的粮油运输,发现1972、1973两年中,因运输工具检查不严、
清扫不净,被化学毒品污染粮食150多万公斤。其中最严重的是1972年底,张店运
往博山的面粉,使用了盖过矿棉毡的篷布苫盖,一次即被污染面粉35万公斤。因此,
特别强调和要求各地在粮油运输装卸中,严格执行监装卸制度。对装过毒品未经洗
刷的车、船和苫盖过玻璃纤维及易染物品的篷布,严禁装运粮食。此后,粮油运输
未再发生污染现象。
  为防撒漏,全省粮食部门重点从装具修补和包装缝口等方面采取了若干措施。
早在60年代麻袋紧缺期间,省粮食厅曾组织专门班子管理麻袋修补工作,各地也注
重防止粮食撒漏。烟台地区70年代曾规定,凡经过烟台、莱阳、龙口转运的粮食,
如查出缝口不牢,即通知发粮单位派入到转运站重缝,严重者退回整理。
  为防湿损,1981年9月省粮食厅、交通厅、济南铁路局等单位针对6月发生的水
湿粮食150多万公斤(30多万公斤霉变、7万公斤失去使用价值)事故,进行防范研
究,发出《关于防止粮食雨淋水湿的会议纪要》。1984年10月,省粮食局、交通厅、
济南铁路局在转发《全国粮食安全运输会议纪要》的通知中,又着重强调了严防粮
食湿损,规定铁路运粮尽量采用棚车;敞车运粮必须起脊,并用质量好的篷布苫盖;
汽车、轮船运粮要封严盖好,防止雨湿浪潮。粮食装卸时注意观察天气变化,遇雨
及时停止作业。露天堆放,下垫上盖。
  1982年和1984年,全省对粮油安全运输进行了两次普查,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
普遍重视安全运输粮油。青岛市人民政府召集铁路、交通、港务、粮食等部门研究
安全运输。青岛粮食转运站在接卸进口粮中,发现有两条船的部分粮食生毛、结露,
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抢卸结露粮4000多吨、霉变粮800多吨,运到库内整理。
1984年普查后,全省粮油运输途中事故比1982年下降80%以上。